1、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药、护、技、工及其他类别)。第三条 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第四条 使用科室具体负责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第五条 确定医院的科室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第六条 设人力资源部,其工作职责为:(一) 负责医院人力资源规划,协助各科室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辞退手续。(二) 负责人员的使用、培养。(三) 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四) 负责 人员
2、的绩效管理。(五) 负责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六) 负责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 第七条 科主任的权限:提出科室人员需求计划;对所属员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科室员工待遇方案。第三章 人员需求第八条 在年度结束前,了解各科室的人员缺编情况。第九条 根据各科室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经营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科室设置。第十条 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第四章 人员选聘第十一条 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 进行内部调整,院长审批。第十二条 各科室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
3、后,报院长审批。第十三条 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第十四条 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 报名。(二) 考核。(三) 体检。(四) 录取。第五章 人员报到第十五条 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第十六条 (一) 应聘员工可将档案转入本医院。(二) 须将毕业证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还本人。(三) 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签订就业意向书,在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七条 (一) 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员工介绍医院的情况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任与其签订试用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
4、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二) 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1、 员工手册。第十八条 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即到相关科室报到,并安排工作。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试用协议中的工作级别核定工资,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科,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六章 轮转第二十条 新聘人员一般有一年的轮转期。(一) 新员工轮转期间按医院有关规定,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二) 新员工在轮转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即随时辞退。(三) 轮转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标准由院统一薪酬政策确定。第二十一条 轮转期的考核(一) 新员工在轮转期满后,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轮转表中的“ 评核内容” 和
5、考核内容中的 “自评部分”。(二) 科主任根据新员工在轮转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三) 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在轮转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四)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第二十二条 正式聘用用人科室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聘用轮转的新员工。第二十三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一)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可以提前聘用。(二) 在试用期内,出现重大错误或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立即予以辞退。第二十四条 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 第七章 人员录用第二十五条 正式聘用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给人员聘用合同,由院领导与其签定人
6、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员工自留。第二十六条 人员聘用合同三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辞退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员工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员工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第八章 人员培训第二十八条 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医院举办各种培训,并鼓励员工参加各种专业知识培训。第二十九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两种。(一) 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医院的过往历史,医院现在的情况,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二) 业务培训:集中学习技术操作常
7、规、医疗文书书写、计算机操作以及各类人员职责、各项规章制度等;第九章 人员管理 第三十条 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一) 自觉服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管理,遵章守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二) 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三) 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业务、劳动等集体活动;(四) 医院每年对人员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填写人员年度考评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作为晋级、晋职、奖惩、续聘和辞退的依据。第三十一条 人员的行政管理(一) 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爱医院;(二) 在工作和生活中,仪表和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三) 严格考勤和请
8、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和脱岗离岗;(四) 爱护公物,自觉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五) 实行挂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机关、科室和患者的监督。(六) 人员的奖惩与本院干部相同。第三十二条 严格遵守医院关于医德医风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章 考勤、休假及请假第三十三条 员工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第三十五条 迟到、早退或旷工每次迟到(早退)30 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 2 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 5.5 天,连续旷工 15 天者,医院有权予以辞退。第三十六条 (一) 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公外出应请示主
9、任。(二) 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第三十七条 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科主任同意,可加班。第三十八条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医院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一) 节假日: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 事假:须注明事假理由。第四十条 病假:须持有医生的就诊单。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 3 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科室,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 待遇第四十一条 工资待遇执行全院统一薪酬政策工资标准,按岗位、职级类别确定。与院方签
10、订劳动合同者,按合同执行。第四十二条 员工待遇按照医院薪资方案执行。(一) 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二) 特殊人才签定合同的按照合同确定的执行。(三) 职务 工资依照 员工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每年考核一次。(四) 工龄补助:在医院工作年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增加10 元的工龄补助。(五) 奖金:每月及年终奖金按照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中的“ 奖 金核 发” 执行。(六) 年度工作奖励:工作表现优秀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第四十三条 (一) 员工工资发放日期:员工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 15 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二)
11、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员工基础工资+岗 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 总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第十二章 考核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年度考核则按照医院绩效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三章 人员调动与晋升第四十五条 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医院各科室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科室内部调动和科室之间调动两种情况:第四十六条 晋升制度:(一) 晋升主要是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
12、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二) 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优先从人才储备库选拔。(三) 晋升:分定期不定期(四) 晋升操作规程:凡科室呈报晋升者,科室准备下列资料:1、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3、主任鉴定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四章 奖惩第四十七条 医院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一) 保护医院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二) 业绩突出,为医院带来明显效益者;(三) 对医院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医院带来明显效益者;(四)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医院楷模者;(五) 其他制度规定应予奖励行为。奖励方式有:一次性奖金等。第四十八条 医院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处罚:(一) 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违反医院财务制度者;(二) 不遵守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者;(三) 医院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员工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四) 在医院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医院声誉或利益者;(五) 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医院团结和工作配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