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清单 序号 范 围 设 备 设 施、器 材 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1 拆除设备设施破拆设备、叉车、推土机、金属切割机、电焊机 现场自备 后勤保障组2 高空抢险设备设施起重提升设备-塔吊、单绳卷扬机、多绳卷扬机;登高车、梯子、安全绳、缓降器、救生气垫施工现场自备后勤保障组3 建筑抢险设备设施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工程运输车、清障车、行车信号工具等设备施工现场自备后勤保障组、运输站段、分局调度指挥室4 地下救治设备设施强光照明、防护装备、通风机、发电机施工现场自备后勤保障组5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输水装置软管、喷头、便携式灭火器、抽水泵、照明车、指挥车、高压水枪、登高车消防部门、
2、施工现场后勤保障组 6 个人防护设备 氧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救生衣应急救援队伍自备抢险抢修组7 医疗支持设备 救护车、担架、夹板、氧气、急救箱应急救援队伍自备医疗救护组8 通信联络设备 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话、传真机、电报等 现场自备 指挥部办公 室建筑施工企业新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材料核准条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材料核准条件一、申报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2004.1.13)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28 号(2004.7.5)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设部建质200618 号(
3、2006.1.25)4、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 号(1991.7.9)5、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苏建管质200439 号(2004.10.22)6、建质安函2006136 号(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7、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 号(2006.1.26)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 号(2004.8.27)9、建设部建建200182 号、苏建管质20092 号10、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 号)1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
4、院令第 375 号1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 号二、申报对象:以下建筑业企业必须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1)施工总承包企业;(2)专业承包企业;(3)劳务分包企业。以下企业不需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1)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2)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3)园林绿化企业;(4)电梯安装企业。三、申报程序 建筑业企业在“江苏建筑业网”的“行业监管平台”中填报申请信息,下载填好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将申请表(一式三份) 与附件资料一份经当地主管部门核对、汇总后报省厅审批中心:1、申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县(市) 的,由注册地县(市) 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5、核对、初审、汇总后(盖当地行政章),由主管部门(或申请企业) 报送厅审批中心;2、申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省辖市的,由注册地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初审、汇总后,由主管部门(或申请企业)报送厅审批中心;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别从南京市建委、南京市建工局、南京市装饰办、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局申请的,由其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初审、汇总,报送厅审批中心;4、交通、水利等专业施工企业,可由交通、水利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核对、汇总后报送厅审批中心;5、中央部属企业、省直有关单位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电力、通信、信息产业等专业施工企业由省建筑业
6、协会负责核对、初审、汇总后报送厅审批中心。四、提交材料(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三)、具体附件材料目录: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2、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组成人员明细表);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5、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
7、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6、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7、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8、企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9、企业为公司所有员工缴纳足额工伤保险的证明;10、施工起重机械、市政工程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3、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分项应急救援预案、部分预案演练记录。五、第四条款详细注解
8、: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条款详细注解: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均须年检合格)(1)核实法人身份(2)查验主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三、企业以正式文件下发的各级(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级各部门,以及从企业法人往下各部门负责人、各个岗位)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详细内容、以及企业各工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目录。1、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做出具体规定,
9、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必须覆盖到全员及各部门和单位,即“全员管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进行考核,并有年度考核记录。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覆盖的人员有:(1)企业主要负责人即: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决策权的领导,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企业最高行政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企业决策层各分管人员等;(2)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3)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4)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5)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6)
10、作业班组长;(7)企业各层次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企业各层次承担生产、技术、机械、材料、劳务、经营、财务、审计、教育、劳资、卫生、后勤等职能部门管理人员;(9)分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组长(应由分包单位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取消)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覆盖的部门和单位有:(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2)经理室;(3)总工程师室;(4)企业分支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5)企业分支机构;(6)主任工程师室;(7)项目经理部;(8)企业各层次工会(以企业总工会为宜,不要再分层次,除非一级或特级总承包单位可能合适) ;(9)企业各层次安全管理机构
11、(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科室) ;(10)企业各层次职能部门;(11)分包单位(他的安全职责,由分包单位自定,总包单位最好制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宜) 。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小组,安委会一般大型企业会有,中小型企业一般没有) 与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教育制度应包含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查制度4)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中必须包含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安全检查制度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其中可以包含,或者单独制定
12、 安全生产绩效挂钩与奖惩管理制度)6)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应包含特种设备(与安全设备可取消) 管理制度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文明、卫生制度9)防火(消防)制度10)临时用工使用培训管理制度11)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应包含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12)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13)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4)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5)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建议不作必需要求)16)班组与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7)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租赁等)18)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目录(如:普工、瓦工、架子工、电工、焊工、厂
13、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起重工种等)4、操作规程目录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经营范围和所承接工程项目的特点,列出所有工程的操作规程目录,装订入申报材料中。操作规程的内容需根据本单位所承接工程的具体特点及以往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详实制定,备查,并下发至项目部、施工班组及作业人员执行。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组成人员明细表)依据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一级、二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独立设置。
14、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建质2008 91 号” 第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 6 人;一级资质不少于 4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 3 人;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 3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 2 人;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企业:不少于 2 人;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
15、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 2 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主要依据:建设部建建200182 号、苏建管质20092 号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公司分管其它工作的副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以及设分公司管理工程项目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 关于施工企业参加考核及申
16、报项目经理数量要求:要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并不得少于建设部建建200182 号文所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对项目经理数量的要求,并合理匹配项目经理各等次比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不少于已有项目经理数量的80%(要能够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且不少于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项目经理人数。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1、企业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
17、制度2、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汇总表须有编制人(安全科长或财务科长) 、审批人(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盖企业公章)( 时间应为企业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计算)3、按照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表,提供当年度安全投入证明材料(如清晰的正式发票复印件等,收据、清单等为无效证明)(应有该年度投入的 50%到 70%?以上的费用证明)安全生产投入主要指用于以下方面:(1)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工程、通风工程等;(2)增设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3)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4)按照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5)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安全
18、生产奖励;(7)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劳动保护用品有关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第六条 企业采购、个人使用的安
19、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企业、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八条 企业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企业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第九条 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
20、劳动保护用品。 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安全生产费用有关规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四条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第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建筑施工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
21、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 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0%.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四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
22、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七、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江苏省范围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建管质20095 号)包括下列
23、人员:(一)建筑电工;(二)建筑架子工;(三)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七)建筑焊工;(八)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九)桩机操作工;(十) 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十一)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十二)其它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 100%。房屋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占企业在册人数的比例为 10-12%,市政建设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占企业在册人数的比例为 12-15%,专业安装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占企业在册人数的比例为 15-18%。劳务企业有下列主项或增项资质的,应做到:1、钢筋作业分包资
24、质:焊工不少于 20 人(一级) ,焊工不少于 10 人(二级);2、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资质:架子工不少于 50 人(一级) ,架子工不少于 20 人(二级);3、焊接作业分包资质:焊工不少于 20 人(一级) ,焊工不少于 10 人(二级);4、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资质:电工建议不少于 10 人(或者不少于 5 人)特种作业为:1、电工作业(可能还要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持有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电工操作证,须持双证才可上岗) 1)高压电工作业:指对 1 千伏以上(含 1 千伏)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2)低压电工作业:指对 1
25、 千伏以下(不含 1 千伏)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3)防爆电气作业: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的作业及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状况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 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压力焊作业: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适
26、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3)钎焊作业: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3、企业场内机动车辆作业指仅在生产经营区域内操作各种机动车辆的作业。 1)叉车作业: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驾驶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叉车,对生产资料进行搬运、装卸、堆垛的作业。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叉车的驾驶作业(含内燃机叉车和蓄电池叉车)。2)工程机械作业:指在企业
27、生产经营区域内操作工程机械进行施工的作业。适用于装载机、挖掘机等装卸机械,压路机、平地机、铲运机、路面冷洗刨机、摊铺机(因为履带式的行走速度很慢,一般不发特种设备证并检验,操作人员应该持有设备操作证)、工地使用量较大的小型机动翻斗车( 目前我省各地的工地上,普遍采用变形拖拉机式的翻斗车,特种设备检验所一般不检,农机管理部门一般也不检,所以该型机的设备管理,目前还是空白的,可能需要多部门联系确定后,才好管理;驾驶员应持有拖拉机操作证、或驾驶证)、综合作业机械车等筑路机械 (其中所有轮式工程机械的驾驶员必须同时持有汽车 B2 类以上级别驾驶证,压路机、履带式机械等不要),履带式推土机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中装岩机、装运机、铲运机、抓岩机等装载机械设备作业。 3)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驾驶叉车作业、工程机械作业以外的各种机动车辆的作业。适用于自卸运输机械、蓄电池车(含货车、客车)、汽车(含客车、货车、牵引车)、轮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