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协议条款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卷 投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标投标格式第六章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格式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格式第三卷 项目专项要求第八章 项目一般要求第九章 项目专项要求第四卷 图纸及相关资料第十章 图纸及相关资料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第十一章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1 1.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发包方式:包工包料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计划工期:招标范围:2 1.1 合同
2、名称:项目合同3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 3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4.1投标预备会及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6 14.1 投标有效期为 42 个日历日 。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 15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递交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9 16.1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为肆份, 并附一套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投标文件。10 17.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1 16.1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月 日 时前12 18.1 开标时
3、间:2010年 月 日 时地点:13 2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 法。 详见须知第27条一、总 则本招标文件是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制药厂净化区改造及配套完善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依据,也 将 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1、工程说明1.1 工程概况1.1.1 工程名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制药厂净化区改造及配套完善项目1.1.2 工程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 21 号1.1.3 建筑规模:1700平方米1.1.4发 包 方: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制药厂1.1.5 现场状况:现场具备施工条件1.1.6 计划工期:2010 年 6 月
4、1 日至 2010 年 7 月 30 日1.2 招标范围:1.2.1 招标范围:净化区综合改造,包括空气净化系统、土建工程、装饰、水电、暖通、消防、管道安装、设备移装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1.2.2 投标人一旦回标,将被视为其已全面理解了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其所报单价和总价已包含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清单所列的全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1.2.3 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不得转包,并对该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工期负责。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招标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1.2.4 招标人对招标范围作出的改动,将在取得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部门核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1.3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1.4 上述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5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介绍1.5.1 招标人名称: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制药厂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大街 21 号联系人:赵俊华联系电话:022-252957831.5.2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 131 号新天地科技大厦 A 座四层联系人:于娟联系电话:022-25323173传真:022-66204286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3、 资格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 资质条件:3
6、.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非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天津市建委核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3.2 财务状况及企业信用等级要求:3.2.1 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两年不亏损,同时显示出长期的赢利率。出示财务报告。3.2.2 最近 2 年(2007 年、2008 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3.2.3 可以查到财务信息的开户银行的银行名称、地址、电话及申请单位向其开户银行出具的招标单位可查证的授权书。3.3 其
7、他必要条件:3.3.1 业绩要求:在过去两年内作为承包商承包过至少 5 个 3000 平方米或五项总投资 200 万及以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项目。 (提供合同复印件)3.3.2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3.3.2.1 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建造师资质,建筑相关专业(土建、工民建、机电安装、暖通空调)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 55 岁以下,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作为项目经理独立负责过至少 2 个 3000 平方米以上或两项总投资 200 万及以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项目。3.3.2.2 项目总工资格: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55 岁以下,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
8、资格证明文件) ,作为项目总工独立负责过至少 2 个 3000 平方米以上或两项总投资200 万及以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项目。3.3.3 施工机械、劳动力等要求:要求企业提供可证明的工程实施所需要的机械、劳动力等资源来源。3.3.4 2008 年和 2009 年近 2 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4、投标预备会及现场勘察4.1 投标预备会4.1.1 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应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派代表于前附表第5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4.1.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就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提出的问题,由招标人和有关施工图的设计单位解答,并由招标人负责整理成会议纪要。4.
9、1.3 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6.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4.1.4 补充通知需经开发区招标管理监督机构审查核准备案后方可发出。4.1.5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以外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否则无效。4.2 现场勘察4.2.1 投标人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2.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
10、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2.3 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的一切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施工现场周围情况进行研究,并已实地查看;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已接受本工程现场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材料堆放场地等;保证投标文件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人自身负责。4.2.4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2.5 投标人踏勘现场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4.2.
11、6 由于踏勘现场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6.1款中所列的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4.2.7 补充通知需经开发区招标管理监督机构审查核准备案后 方可发出。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 、 招 标 文 件6、 招标文件的组成6.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4条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第一章 投
12、标须知(含前附表)第二章 合 同 协 议 书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卷 投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标投标格式第六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格式第三卷 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第八章 项目专项要求第四卷 图纸及招标资料第九章 图纸及招标资料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6.2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内容修改,均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3 投标人在审阅招标文件时,应仔细阅读和研究,确定招标文件印刷清楚、页数齐全,如发现有遗漏、装订错误、字迹模糊等情况,投标人应
13、尽早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及时予以更换,否则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4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专项要求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在指定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回答,解答经开发区招标管理监督机构审查核准备案后,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
14、方式修改招标文件。8.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通知须报开发区招标管理监督机构备案后发放。任何口头解答和未经开发区招标管理监督部门备案的书面修正、补充和解答等均属无效。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8.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招标文件的解释9.1 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0.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申请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近两年(2007 年和 200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 近两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其他必要条件:见第一章总则第 3 款资格条件和合格要求。2、技术标投标
16、文件 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声明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含人、机、料等资源的具体进场计划) 不含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量、工程内容描述必须一致) 按投标须知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3、商务标投标文件 投标书 投标报价说明 工程量报价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并且与技术标中的工程量清单项、量、工程内容描述必须一致。)4、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提交的纸制投标文件袋内必须包含与纸制投标文件同底稿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与商务标文件分别密封在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
17、商务标投标文件中。其中商务标中的表格须以 EXCEL 表格形式提交。电子版文件不得加入密码等限制,以便评标委员会顺利打开电子版文件进行审查、核实和评议。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制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制投标文件正本为准。11.2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当本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关内容表格时,投标人可自行绘制,但应保证相关内容表述清晰,易于查找。11.3.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12、投标货币12.1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3、投标报价13.1 投标的价格编制依据13.1.1 投标报价应以
1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招标图纸、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施工规范的规定编制。13.1.2 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的实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为准;工程品质以项目专项要求及图纸为准。13.1.2 任何在项目专项要求中注明或清单中标注的,而在图纸中未标明;或在图纸中标明而在说明或清单中未指出的项视为必要项必须执行。13.1.3 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必须做的常规工作必须执行,尽管在图纸、项目专项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未指出;13.1.4 施工图纸、项目专项要求、工程量清单所描述的工程品质如有矛盾,解释顺序以严格的为准,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出异议,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1
19、3.2 价格构成13.2.1 报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等组成,各部分报价应按要求分别列出。若组成报价的两部分其中任一部分出现空项或零报价,则视为废标。13.2.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材料加工制造、运输、安装施工、维护、保险、利润、佣金、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措施、责任(包含招标人认为需要考察的主要设备、材料考察费用)等各项费用。综合单价、合价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价为整数。综合单价、合价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价为整数。13.2.3 投标人应当根据开发区建设
20、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费用测算标准,测算出安全措施费用和文明施工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单列,此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13.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报价中列出在建设阶段应由中标人缴纳的各项强制性保险、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金额。13.2.5 项目专项要求中所涉及的技术条件和工作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均含在合同总价之内。13.2.6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包含所有投标人完成本工程所有工作所需的报酬,一经确认不再作调整。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21、保证质量、工期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13.2.7 投标人“投标书”中的最终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及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中的投标总价一致,不允许投标人填写完“工程量清单报价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后再另外下浮优惠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13.2.8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2.9 投标人如有需说明的事项,一律写入“投标报价编制综合说明” 中,说明需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3.2.10 根据2008年天津市建
22、设工程计价办法总则第3工程量清单计价3.1.7条的规定,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规费和税金应按各专业预算基价中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3.2.11 根据2008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总则第3工程量清单计价3.1.5条的规定定,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各专业预算基价中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3.3 工程量清单的确认13.3 工程量清单的确认13.3.1 投标人需按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及相关资料计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现场踏勘日后 2 日内向招标人递交详细的书面说明。招标人在收到提出异议的书面说明后,如需调整
23、工程量清单,将向各投标人发放修正的工程量清单,中标人不得以不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有关要求为理由要求赔偿。13.3.2 最终版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工程工作内容可能并不是完整无缺的,投标报价视为包含按施工规范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完成分项工程所有必须的工作内容,投标单位须综合考虑该因素进行报价。13.3.3 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招标人清单编制漏项或与实际发生数量不符,应据实调整。13.4 合同价款调整方式13.4.1 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将用于工程变更的计价依据。13.4.2 若设计变更,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或减少或工作品质有所改变,而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相似,则其增减费用按合同原来的单价或采取原来的单
24、价为换算基础计算。若没有适当的换算基础,则采用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08)中直接工程费(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加税金的原则计算。13.4.3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中,分项变更增加费用在 5000 元以内不作调整。若分项变更费用超过 5000 元,按 13.4.1 和 13.4.2 条款进行调整超出部分费用;减项变更(减项变更按实核减)。同时要求每月 5 日之前上报上月的变更结算件,否则按分项变更增加费用在 5000 元以内处理。13.5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13.5.1 投标人需承担现场条件、人工、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合同金额不会因人工、机械台班、材料价格、
25、汇率等因素的变化波动而调整。14、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42个日历日内。 1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3 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4.4 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
26、标人对该工程的承包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招标人一切经济损失。15、投标保证15.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5.2 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必须在开标时间前3个工作日到帐。帐户信息: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滨海金融支行账号:120066005018010007320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账号:2000103116000217联系人:张玉萍 联系方式:022-25295822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津开招公字2010-017
27、61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5.4 未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将 尽 快 退 还 ( 无 息 ) , 最 迟 不 超 过 规 定 的 投 标 有 效 期 期满 后 的 14天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15.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5.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5.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或签署合同。15.7 标书费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不再退还此款项。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与商务标投标文件一套(分别密封在资格审查文件标函、技术标函和商务标函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16.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