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3.1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1、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公民权利,公民基本权利,人身 权利,身份权,人格权,权利关系图:,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最根本的、首要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权,(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人格尊严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健康是人的第一财富。爱默生,话你知:,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含义: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则带来,死则带去),人格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物质性人格权),(精
2、神性人格权),这些人格权有什么共同之处?,人格权的特性: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想一想,下列案例各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1、吴某在动物园门囗被保安强行搜身,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人身自由权,2、“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治死190余人,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生命健康权,3、某摄影中心未经顾客同意,擅自将顾客照片剪成多块,供人们作为有奖拼图游戏用。,-肖像权,4、某校初二学生叶某写作文时,用了邻居的真实姓名,虚构了邻居重男轻女、家庭不和的情节,被校刊选登,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姓名权、名誉权,阅读书本25页中间链接的3种行为,这些行
3、为侵犯了人的什么权利?,人身自由权(内容、作用、法律规定及侵权行为)P25,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内容,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作用,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法律规定及侵权行为,为了打击违法犯罪,更好的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搜查公民、剥夺或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阅读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的行为,刘大妈的女儿可以怎么办?,(向法院提起诉讼),(1)本案例中刘大妈的权利是
4、否受到侵犯?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是,生命健康权),(2)是谁导致了这起侵害行为的发生?,(表面上是小狗造成的,但实际上是小狗的饲养者王某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你还能列举哪些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杀人、殴打他人,侵害大搜索,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恐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等等,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觉,妈妈的做法侵害了她的什么权利?有何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不得虐待、遗
5、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案件追踪,后来我被一对夫妇收养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的父亲在一次煤矿瓦斯爆炸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家里一下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说:“我看见一家服装厂在招工,你也14岁了,要不就跟妈妈一起上班吧。” 服装厂的老板娘收下了我们。从此我开始了打工的生活,老板娘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非法使用童工,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简答:我国法律为什么优先规定救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6、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收到侵害。,宪法 刑法民法婚姻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法律?,你知道吗:,小偷偷工地30元被人捆住用鞭猛抽下半身,你评我说,这是一个在工地上被抓到的小偷,他被逮住后,被工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成这样,你是否赞同这样的做法呢?为什么?,多数市民认为:他被打是活该!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抓住小偷后应马上送公安部门处理,而不应动手打他。,律师说,小偷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殴打等暴力行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法律不容许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当然,小偷要为自己的偷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1、未成年人参加勤工俭学算不算童工?,补充知识,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开快餐店的张老板让放暑假的儿子来店里帮忙。14岁的儿子由于个子矮,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小,于是有人投诉到街道说他非法使用童工。他对此感到很困惑,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2、自家人来自家店里帮帮忙,就算做家务吧,难道也是违法?,儿子来店里帮忙,名为帮忙,实为使用童工。因为张老板从事营利性活动,其儿子帮忙显然不是家务劳动。也就是说,张老板和其儿子间已经形成了劳动雇佣关系,张老板应当为儿子支付相应的报酬。即使没有支付报酬,也不能阻隔与儿子间劳动雇佣关系的形成。但这种雇佣关系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第94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当然,如果是在不影响其学习、休息、娱乐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的社会实践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