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形成机制及防范对策【摘要】农村信用社作为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农村,不良资产占比高、历史包袱沉重一直是困扰其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何使农村信用社摆脱经营困境,成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在对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机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提出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策略。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金融风险 防范对策 (一)旧体制下农村信用社“托管”制形成的风险。 一是“托管”模式培育了农村信用社风险内在生成机制。农村信用社历史上一直从属于生产队或其它国有银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一些管理弊病和国有银行一些体制性弊端不可避免地体现在农
2、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力差,管理粗放,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问题。导致风险意识较低和风险控制机制缺失,形成了经营管理上的随意性,降低了抵御风险的能力,内在风险机制由此生成。 二是“托管”模式累积并隐藏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首先,这种管理模式加重了农村信用社经营负担。农村信用社承担了大量政策性业务,执行与国有银行同样的信贷政策 ,实行相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制度,执行与国有银行一样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尤其是农业生产贷款利率不准上浮或少上浮 ,2003 年产权制度改革之前,国家没有给予必要的政策优惠和财税补贴。农业银行并不是农村信用社的资产所有者,但事实上却执行着所
3、有者的职能,这种不合理控制或干预的代价不由农业银行承担,管理过程中存在“机会主义行为” 。一些质量很差的企业贷款被转入农村信用社,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加剧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负担。 三是“行社脱钩”后由旧体制递延而来的风险逐渐显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困境从 90 年代初已经初现端倪,亏损面最大时达到 45%。但是,由于依附国有银行,风险不同程度被转嫁,成为隐形风险,不会引起严重的社会支付问题,也没有引起社会关注。 “行社脱钩”后,一方面旧体制下培育的风险生成机制因为惯性作用不断产生新的风险,另一方面,旧体制下被隐藏起来的风险逐渐显现,成为农村信用社独立经营后的沉重历史包袱。 (二)农村金融竞争秩序
4、无序造成的经营风险。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虽然成绩显著,但是机构重叠、秩序混乱的问题一直存在,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空间的缩少。一方面,存款市场竞争激烈。90 年代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延伸储蓄网点,与农村信用社争抢市场份额,造成高息揽储现象发生,加大了经营成本。虽然近年来通过治理整顿和国有专业银行收缩农村网点,无序竞争的情况有所好转,但农村居民风险意识正在逐步形成,加之农村信用社没有国有专业银行的光环,知名度较低,影响了居民到农村信用社存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良好的信贷补偿机制尚未构建。由于农村信用社长期面向农村服务,农业是弱质产业,放贷对象又大多数是弱势群体,相对来说贷款风险大,而农村目前
5、尚缺少相应的保险机制和补偿机制。加之服务手段落后,网络电子化发展滞后、利率浮动偏高,导致优质信贷客户转向国有专业银行。而农村信用社却必须自担风险。 在存贷款市场的双重挤压下,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加重。 (三)信贷管理方式及信贷结构失衡形成的风险。 在农信社发展历程中,官办色彩一直很浓厚,行政干预现象一直存在。一方面, “托管制”破坏了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性质,贷款对象不能单一针对农户,信贷结构变得复杂。虽然 1984 年后明确了合作制改革方向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是由于信用社事实上一直隶属农业银行,经营性质也不由自主向商业化方向蜕变,信贷自主权一度受到干扰,发放了一些乡镇企业贷款和村组贷款,带上扶
6、贫性质。特别在 90 年代初乡镇企业发展迅速,许多是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扶持下培育和扩张,使乡镇企业贷款比重由 1984 年的 38. 1%上升为 1992 年的 60%;相对来说,农户贷款比重由 1984 年的 51.1%下降为 1992 年的 31%。这种与农村信用社体制不相匹配的信贷结构极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 1993 年经济政策紧缩,许多企业破产倒闭, 有的通过转制逃废债务,所欠信用社债务成为“烂帐” 。 二、农村信用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 (一)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理顺经营管理体制。 要想根除农村信用社风险内在生成机制,就要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合作制原则,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7、,加强民主管理,形成规范运作、有效制衡的 “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大力转变经营机制,立足市场化求发展,强化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积极化解历史风险的前提下,严防新增风险;组建行业自律组织,加强监管力度,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农村信用社经营自主权,提高总体抗风险能力。 (二)规范农村金融秩序,创造良好的经营发展空间。 一是要明确各类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根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布局,合理布局网点,对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服务范围进行明确,给农村信用社更大的生存空间;二是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对农村信用社可以进行适当的政策扶持,如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
8、给予税收等政策支持等,逐步建立起政策性金融对农村信用社的利益补偿机制。三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加强审慎性经营,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加强信贷管理,优化信贷结构。 在信贷管理上,要增强风险管理意识,严格信贷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做好岗位制约。在信贷投向上,应该坚持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动摇,根据农村市场需求,大力调整信贷结构,远离高风险行业,稳定投放群体。针对当前农户贷款形式单一问题,丰富贷款品种,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积极开办“惠农卡”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失地农民贷款” 、 “农户建房贷款”等金融新产品,全方位、多层次为“三农”提供优质服务。创新贷款模式,推广“阳光放贷” ,建立起多元化信贷市场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