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与对策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居民对健康生存的重视越来越高,而市政工程做为居民城市生存能够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城市居民的生活得到良好保证的关键所在。由此可见,一个城市市政工程的建设是多么的重要,但是要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理有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本文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就当前我国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作了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希望以此来推进我国市政工程监理工作的进步。 关键词:市政工程;监理工作;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前言:在当前我国监理系统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也因此很难开展。目前市政工程监理工作所面临的问
2、题主要有:合同条款不公正;合同不能严格执行;业主习惯于使用行政手段管理线下工程;业主拖欠监理费用;监理费用得不到有效保证;监理队伍很难稳定。 市政工程监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合同条款不公正 在最终签订的合同当中,由监理方提出其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不在按时间支付,而是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度进行支付。比如说在一个工程的前期拆迁工作还没有开始而且其推进难度很大的情况下,监理就很难准确的把握拆迁的进度,所以,如果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度支付监理费用的条款,其监理费用就很难得到有效地保障,结果就是监理工作很难再进行下去。如果监理方拒绝这样的合同条款,业主就可以拒绝签合同,在监理方已经有大量投入的情况下最
3、终还是会被迫接受。合同不能严格执行 在我国,业主习惯于利用行政手段来管理其线下的工程,一个项目,在其前期的拆迁工作还没有开始,也没有和监理方签订监理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往往就会要求监理方要进场 5 人,业主这样做并不是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仅仅是为了能够起到以建促拆的效果。因为业主这样的行为往往会带来很多后续的问题,而且还会使得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 监理工作的现状 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监理体制还有诸多不足之处:市政工程的监理工作只是存在于施工阶段,而且监理单位的确定往往要推到该工程投标之后,监理方以此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监理的职能;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有着过多干预,往往错把监理方看成是自己的一个下属单位
4、,因此监理单位只是一个空壳,并没有实权,另外,施工方也对监理方的指令置之不理;监理费用过低,而且得不到有力地保证,从而导致了监理团队很难稳定。 相应的对策 确实保证合同条款的公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同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两个平等的主体,签订合同应当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一方当事人不得以强制、胁迫或欺诈另一方签订合同。例如前面所说的有关监理费用支付的合同条款,因为监理方没有办法准确的把握拆迁工作的进度,如果还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根据实际工作进度来支付监理费用,那监理费用就很难得到有效地保证,因而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
5、最后就会导致监理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工程的质量也会得不到有效地保障。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要合理确定建设的规模,将建设速度很好地控制在政府的财税收入可以支撑的范围之内。然后还要尽可能的增加资金筹集的渠道,比如说银行贷款、社会集资等等。 确保合同能够得到严格执行 我国施工监理的合同不但包括合同的协议书、工程的招标文件、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等等,还包括图纸、相应的规范以及相关的各项法律条款。上述的合同文件在参与方全都认可同意之后,参与方就要严格执行合同文件的各项规定。无论工程实际进度的快慢,监理方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业主就系需要支付其所应支付的各项监理费用。 改善监理工作的环境 市政工程监理工作
6、所面临的上述各种困难,必须要在政府以及业主的帮助下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除了上面所说的确保合同条款的公正以及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之外,还应该考虑到以下问题:监理工程应该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而不只是存在于施工阶段。因为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并没有监理方的参与,也没有参与对承包单位的选择,所以,在监理方参与到工作中时,对合作对象施工方的社会信誉,以及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都不了解,在碰到综合素质低的队伍而且有没有权利对其进行指挥的情况下,就很难很好的实行监理的各项职责。 监理方的参与要渗透到一项工程的每一环节当中去,而不是只侧重在质量管理方面。因为要想做好一项工程就必须要协调好进度、质量和费用这三方面之间的关系
7、,它们是互相补充相辅相成的一个整体。不能只强调质量控制,如果过分的只注重质量控制,不但达不到预期的质量目标还会对其他方面产生不利的影响。另外,还要支持监理方严格履行自身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其监理的只能。大多数承包单位往往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想尽一切办法偷工减料,来达到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而在各方面工作都很难进行的市政工程中尤为突出。因此监理方严格的执行其监理的职责是保证市政工程质量必不可少的环节。任何一个项目在开始动工之前一定要经过特定的实验、测量、以及人员设备的组织配备工作。在施工的过程中,一道工序完成后在没有经过监理的检验、许可之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而对于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以及
8、相关的技术规范等做出的正确决定,业主必须要坚定不移的支持。项目的各个参与方都不能够以拖欠工程款、施工环境差、加快进度等为借口,来做出一些有违合同条款或者是相关规范的行为。 严格规范业主与监理方的行为 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它们任何一方都是做为独立的法人而存在的。尤其是监理方,他们是具有专业化工程技术的管理人员,他们既不属于甲方也不属于乙方,他们属于独立的第三方。在这种情形下,监理工程师就能够很公正的对待工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工程的每一个参与方,在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各项标准的同时,还能够公正的处理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设监理制不但能够有效地保证工程的质量,还能够帮助业主
9、减少其大量的管理人员,节省开支,大大的减轻了业主的财务负担。但是在某些市政工程当中,业主为了能够对工程进行直接控制,仍然会舍友相当庞大的针对于该项目的管理部门,另外,业主也会派出自己的监理人员代表业主来进行现场管理。监理方和业主同时存在,监理的职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架空,只是在不得已的时候才会被推出去面对比较苦难的问题,甚至有时候还会成为业主拒绝承担责任的有力工具。这时候监理就不是独立的存在的,而是作为业主的下属参与到工程当中的,他们应有的权利被极大地削弱了,但是责任却被无限放大。这样的管理模式是非常不合理的,它不能达到为业主节约资金的目的,也不能做到规范管理,而且再出现问题的时候,业主的相
10、关管理人员之间还会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另外监理费用的高低同样是影响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监理费用低,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就很大,从而造成了监理队伍极不稳定。业主应该提高监理费用,适当的给予奖励,这样既有利于监理队伍的稳定,又能提高监理的积极性,进而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保证工程的质量达到要求。 结束语 在当今我国监理体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市政工程监理仍然存在很多不规范但是做为监理,自身有没有能力解决的难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要解决这一难题,首先要建立一个相对完善、健全的工程监理系统,使监理贯穿于一项工程的始末,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则制定及时、公正的施工监理合同,并且在施工过程当中各参与方要严格的执行施工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条款。 参考文献 1 JTJ 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S. 2 张之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