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 调 整 方 案 孤山镇人民政府 二 O 一 七 年 十 月 I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 .2 一、指 导思想 . 2 二、主要任务 . 2 三、调整原则 . 3 四、规划的期限与范围 . 4 第二章 调整完善目标与控制指标 .6 一、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 6 二、规划指标调整 . 7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9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9 二、规划布局优化 . 11 第 四 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保护 .14 一、稳定土地生态空间 . 14 二、强化土地生态建设 . 14 第 五 章 土地利用分区管制 .16
2、一、土地用途分区与调控 . 16 二、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21 II 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调控 .23 一、村土地利用指标控制 . 23 二、布局控制 . 23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23 四、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 24 五、积极推动土地整治 . 24 第 七 章 重大工程项目安排情况 .25 一、土地整治目标 . 25 二、土地整治安排 . 25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7 一、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 27 二、自上而下完成规划调整完善 . 27 三、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 28 四、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 28 五、扩大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 28 六、加强规划实施
3、的技术保障 . 29 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III 附表: 附表 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 2 耕地、基本农田面积情况表 附表 3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附表 4 土 地整治规划表 附表 5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附表 6 2015-2020 年全镇土地结构平衡表 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1 前 言 为更好地保障孤山镇“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根据东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
4、2020 年 )调整方案,对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 (以下简称“现行规划” )进行调整完善。本调整方案基础数据年为 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年。本调整方案未 涉及的部分按照现行规划执行,与现行规划共同组成了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划各项建设和统筹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 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2 第一章 总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
5、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认真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丹东市委、市政府和东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一布局、集约发展,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育生态为主线,推进实施改革,引领创新 驱动,优化经济结构,统筹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土地利用,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协调推进土地生态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规划管理和土地用途与空间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孤山镇提供全方位的用地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 (二 )严格坚守用地总量控制 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十三五”稳增长发展
6、的合理用地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3 需求。 (三 )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 有计划安排退耕还林,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 (四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将城镇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用地,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 三、调整原则 (一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二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
7、“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和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认真执行占补平衡政策,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4 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
8、,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 用地需求。 (四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四、规划的期限与范围 现行规划期限为 2006 年 -2020 年, 2005 年为规划基期年, 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 2020 年为规划远期目标
9、 年。 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 为 2014年 ,规划调整完善执行期为 2015-2020 年 。 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与现行规划范围一致,包括 24 个村,土地总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5 面积为 19817.2公顷。 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6 第二章 调整完善目标与控制指标 一、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一 )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目标 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中的耕地为基础,增加耕地保有量,并扣除已纳入退耕还林中的耕地、已纳入占补平衡储备库的耕
10、地、现行规划安排可减少的耕地、以及其他特殊因素需减少的耕地后,确定适宜稳定利用的 耕地保有量。 (二 )优化调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布局目标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根据东港市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中 25 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调出。 (三 )建设用地保障和集约利用目标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避让占用优质耕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 用地制度,保障重点区域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效和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