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银保新政时期银行保险的转型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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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浅议银保新政时期银行保险的转型发展【摘 要】银行保险已经成为我国人身保险销售的主渠道,是我国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为规范银行保险市场,2010 年 11 月中国银监会、保监会先后颁布相关法规,开启了银保新政时期后,银保保费规模骤然下降。文章分析了这一阶段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并为银行保险在银保新政下的转型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银行保险;银保新政;转型发展 我国银行保险较欧洲、美洲的一些发达国家发展较晚,其发展经历了萌芽起步阶段(1996 年-2000 年) 、快速增长阶段(2001 年-2003 年) 、调整转型阶段(2004 年-2005 年) 、崛起提升阶段(2006 年-201

2、0 年 11月)以及银保新政阶段(2010 年 11 月至今) 。 一、银保新政时期的开启 银保新政阶段的开启是由 2010 年 11 月银监会201090 号文和 2011年 3 月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等文件的实施。在这一阶段,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旨在重点治理销售误导、提升销售品质。而受银保新政的影响,银行保险销售人力锐减、银行保险业务保费规模骤减,开始走入下降通道。2011 年银行保险渠道实现保费 4576.84 亿元,银邮业务占寿险公司业务总量的 47.87%,同比下降 4.24 个百分点。 二、银保新政时期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

3、(一)银行保险保费规模负增长,主渠道地位不改 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中介市场报告(2012 年)的数据显示,2011 年、2012 年我国银行保险的保费首次出现了历史上连续负增长,其增长幅度分别为-1.85%和-9.73%,尤其是 2012 年银行保险保费收入较上一年度下降近一成。同时,银行保险在销售渠道保费收入的占比上也出现了下降。虽然银行保险保费规模大幅下滑,但银行保险依然是寿险行业保费的最主要来源。 (二)代理分销模式依然是我国银行保险的主要的销售模式 我国银行保险的销售模式一直采用的是分销代理模式。在这样的模式中,银行主要负责产品的销售,保险公司负责产品的开发、人员的培训、产品的宣传、保单

4、的递送、手续费支付以及后期的保单服务。银行以销售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手续费,银行、保险双方合作关系松散,客户服务不到位、因追求业绩误导消费等现象频发。 (三)银行保险主体形式更加多样化 当前我国主要有以下三种主体形式:1.集团化保险公司,包括多元化经营的金融集团,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和专业化经营的保险集团,如: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太平洋保险集团等。2.银行系保险公司,即是指银行控股的保险公司。目前我国银行系保险公司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保险公司与银行有直接持股关系,如工行控股工银安盛,交行控股交银康联,建行控股建信人寿,农行控股嘉禾人寿。另一种是银行和保险公

5、司属于同一集团的子公司,如招行和招商信诺都属于招商集团,中信银行和信诚人寿属于中信集团,光大银行和光大永明人寿则同属于光大集团,中邮人寿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属于中国邮政集团。3.传统保险公司。传统保险公司是指除了上述保险公司之外的人寿保险公司。 三、银保新政时期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 我国银行保险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在这一阶段显得尤为突出,这种深层次矛盾主要反应的问题主要有:1.银行保险合作的范围狭窄、层次偏低。我国银保发展中一直采用“分销协议”模式,银行在银行保险销售过程中仅关注手续费的高低、忽略客户利益和保单服务。银行处于强势地位,目光局限于挑选合作利益高的保险公司合作,而未将深化合作作为重点

6、。2.银行保险的竞争手段单一而雷同。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倾向严重、产品保障不足、产品收益低,难以显示出保险本身的特性,导致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3.银行保险产品销售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销售误导和不当销售。销售误导和不当销售的双重风险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伤害,动摇了本就薄弱的保险消费者基础,同时也给保险公司造成了较为严重的风险隐患。4.银行保险的监管措施有待完善,存在着过度监管和监管不足的问题,监管未专项化,监管研究层次局限,不全面。监管模式落后。5.银行保险的制度在分业与混业的实践中错位。分业经营的监管要求与混业经营的实际发展形势产生矛盾。 四、银行保险转型发展建议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分析,如果要突破银行

7、保险发展的瓶颈,取得银行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一定要在充分考虑我国当前的监管法制环境以及银保新政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转型发展。这种转型发展的实现依赖于以下几方面措施的实施。 (一)加强银行与保险公司在广度与深度上的合作 1.银行保险主体根据自身特点,分类进行发展。我国银行保险三种主体形式的保险公司,根据合作程度的差异提出以下发展指导建议。比如,集团化保险公司在资源整合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可以在产品融合、服务融合、客户资源整合、开发方面做出更多努力。银行系保险公司在资金、网点资源方面更有优势,尤其是五大银行控股的保险公司,在这方面表现更为突出。这类公司可以在保证自身控股保险公司资源的前提下

8、,适当兼顾中小型保险公司,这样有利于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风险分散化,并形成内部竞争机制。传统保险公司由于没有前面两类公司的优势,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对话向产品融合方向努力。2.加强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合作、对话。保险行业目前正亟待转型,而由于净息差收窄、贷存比攀升等原因,银行目前也正当“转型”的关键期,银行从以利息收入为主业务收入转向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收入。银保业务正是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银行、保险各自的监管部门应在此时加强对话、沟通,为渠道的发展提出参考建议、提供政策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公司合作创新,充分了解银行、保险公司双方在银行保险方面的具体需求。由银监会、保

9、监会共同牵头,组织银行、保险公司在银行保险方面的高级管理人才、产品设计等专业人才进行集中业务沟通。银监会、保监会可以定期组织会谈,及时调整、补充监管政策,根据银行保险合作的进程,提出阶段性发展建议并配套相应的监管措施。 (二)提高银行保险的综合竞争力 1.提高银行保险产品的竞争力,细分保险市场需求,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交费方式。注重银保产品与银行产品的融合与互补。提供产品配套服务,对投保新型寿险,包括年金型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两全型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可联合推出保单质押贷款,而且贷款利率相对优惠,以满足其临时资金需要。注重银保产品设计与发展阶段的匹配。完善银保产

10、品的监管制度,对新生银保产品在监管和审批的范围、内容、程序上加快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改进银行保险条款报批制度和费率审核制度,稳步推进保险费率的市场化,使银行等银行保险的代理人获得开展业务、拓展市场的更大空间。2.提升银行保险销售品质、完善售后服务。提升销售品质,包括提升销售技能、规范销售行为、丰富销售途径。规范销售行为,除了要将相关的法规进行培训外,还要将销售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绩效考评,对于销售误导造成的后果应严格追究银行方的管理责任和销售人员本人的责任,而不仅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丰富销售场所,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充分利用银行的各类经营场所,由柜台销售拓展到银行理财室、贵宾室、网上银行甚至

11、金融超市。完善售后服务,使银行保险的售后服务对于银行来说既有利可图又适当承担责任,提高银行在销售过程中的规范性以及在售后服务过程中的主动性和服务品质。 (三)提高银行保险的监管效率 1.加强联合监管。加强银监会、保监会之间的沟通,打破各监管部门的封闭管理体系,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流通,建立统一共享的数据交流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2.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保险监管部门应在章程中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扩大保险行业协会的职责范围,维护行业的利益。同时协会应参与制订行业发展、改革的决策论证,做好行业的代表和企业的参谋。3.提升“银保通”的功能。银行、保险公司共同研究开发的“银保通”系统,在原有的

12、业务支持功能基础上,增加数据报表统计、风险预警以及行业监测等功能。4.主动培育银行保险的消费市场。通过监管窗口,强化消费者教育,提升公众对银行保险产品功能和作用的认识,培养理性消费意识。5.做好政策分析和风险提示。做好政策发布前的市场调研、研究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对银保产品发展关系的分析;做好政策发布后对银行保险市场变化观测、风险监测以及政策的适时完善。 (四)完善银行保险的制度建设 1.建立完整的银行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一套完整的银行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对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及适用的主体形式,银行保险主体的市场准入机制、监管机制以及淘汰机制,产品设计的要求、允许销售的银行保险产品或产品搭配计划、

13、产品的改进机制以及监管部门及各自职责、联合监管范围、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行业自律管理办法以及对从业机构或者人员的鼓励与处罚办法等作出规定。2.要求银行、保险公司的合作,应该是在不低于分公司的层级之间进行,并且要求在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合作业务的开展。通过此项措施,提高银行保险业务的执行、监管级别,提高银行保险销售的规范性。3.为中小型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比如在银保新政要求“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 3 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的基础上,增加“每个网点只能与不超过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合作”的规定,并对与中小型保险公司合作的银行网点给予适当排他性合作保护期。 综上,在合作模式、业

14、务竞争力、监管以及制度建设等多方面措施的共同实施,才能使何使银行保险在银保行政时期,在提升业务品质、业务规范性的前提下使保费规模获得增长,成功进行转型发展。 参考文献: 1罗忠敏,王力.中国保险业竞争力报告(2012-2013)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张青枝.银行保险与中国商业银行经营行为调整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3李俊飞.银行保险发展模式及现阶段我国模式选择J.中国保险,2011 年第 7 期. 4刘珺,杨馥.中国银行保险模式及监管方式选择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1 年 3 月. 5胡浩.银行保险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6孟龙,施强,张领伟.困境与出路银行保险专业化问题研究J.保险研究,2012(5). 7梁立.银保新规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及出路J.时代金融,NO.2,2013. 作者简介:刘玉兰(1977-) ,女,江苏南京人,现就读于南京大学,研究方向:银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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