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5级卓越工程师计划选拔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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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化学工程与工艺 专业 2015 级 “ 卓越 工程师计划” 选拔 细则 ( 2016 年试行)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专业 2013 年 获批“ 国家教育部 本科高等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育计划” 。 卓越工程师计划 实施 的 目的是为主修专业学有余力、在 本专业 工程技术方面有浓厚兴趣的优秀本科生开设 相关 课程,且以 实验 实践能力培养和锻炼为主, 以希望造就一 批 动手 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 。 特制订此 选拔 细则。 一 、 选拔 与退出 机制 ( 一 ) 选拔机制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专业 在校全日制 二 年级本科生,在主修专业学有余力、且在工程技术方面有浓厚兴趣

2、者 , 均可报名。 在“卓越工程师计划”相应专业有招生培养能力的前提下,可针对 三 年级优秀本科生酌情增补。选拔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 2 本专业学习 兴趣浓厚 ,参加卓越计划 主观意愿强烈 , 奋斗目标明确,综合素质优秀 , 工程技术兴趣浓厚; 3学有余力, 已修 必修课程 累计无 2 门以上(含 2 门) 重修 , 且平均 成绩 75分; 4 对于科技创新成绩优秀、工程实践能力突出的 学生 , 成绩要求 可适当放宽 ; 经 化工与制药 系 组织考核 、筛选 , 学院 “卓越计划领导小组” 批准 后正式录

3、取为“卓越工程师 计划 ” 学生 。 (二) 考核 机制 “卓越工程师 计划 ” 学生 ,每学年学习结束进行考核 , 考核合格,继续完成“卓越工程师 计划 ”学业 。 考核 合格 条件如下: 1. 必修课 累计少于 3 门以上(含 3 门) 重修: 2 必修课程 平均 成绩 70 分; 3“卓越工程师班”课程无 2 门以上(含 2 门) 不及格者; 2 4 无 违反校规校纪 记录 ; ( 三 ) 退出 机制 不满足 考核 合格 条件 之一 ,或 因身体状况 , 或其他原因不能适应“卓越工程师 计划 ”学习 学生,应 中途终止修读“卓越工程师 计划” ,需填写 “ 卓越工程师计划 ” 退 出 审

4、批表 , 经 材料科学 与工程 系 审查,并通过学院 “卓越计划领导小组” 批准 后 , 退出“卓越工程师 计划 ”,回原专业普通班继续完成学业。 三 、申报 录取 程序 1每年选拔一次 , 学生到 学院 网站下载并填写“ 卓越工程师 计划 ”申请表,由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 教学办公室审核基本条件并签字确认。 2经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组织 考核、筛选 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 学院“卓越计划领导小组”确认批准 后, 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 3被录取的学生得到通知后立即到“卓越工程师 计划 ”班主任处报到,交 2张 1 寸照片办理 学生 证和学籍登记表。 班主任由各专业年轻教师兼任,主要负责“卓

5、越工程师 计划 ” 学生的日常业务管理。 四 、招生规模 “ 卓越工程师 计划 ”招生规模 均应控制在 15-30 人。若报名人数少于预计招生人数,则视实际情况调整。 五 、培养模式 “ 卓越工程师 计划 ” 采用 “ 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具体按照各专业 “ 卓越工程师 计划 ” 培养方案组织实施。 六 、教学管理 1 “ 卓越工程师 计划 ” 的教学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承担。 2任课教师应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生严格教学管理与考核,保证教学质量。 3为加强 “ 卓越工程师 计划 ” 的管理,为 每位 “ 卓越工程师 计划 ” 学生 配备一 名 校内

6、导师 和 一名 校外导师, 导师 由材料科学与工程 系提名, “ 卓越工程师计划 ” 领导小组 审核,学院聘任,具体按 “ 卓越工程师 计划 ” 双导师聘任办法实施 。 3 4 “ 卓越工程师 计划 ” 部分 课程安排在假期或课余时间进行,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5 “ 卓越工程师 计划 ” 学生,如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与“卓越工程师 计划 ”教学安排发生冲突,学生应服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此时学生应在开课前向“卓越工程师班”任课教师请假,经教师同意后,可通过自学、完成作业及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取得成绩。 6 “卓越工程师 计划 ”学生若符合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7、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 “卓越工程师 计划 ”单独开设课程不收费。 七 、其他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 针对 2015 级卓越计划 施行,由 成都理工大学 材料 与化学化工 学院“卓越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工与制药 系 2016 年 7 月 2 日 4 附件 1 “卓越工程师计划”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班级 学号 院系 专业 寝室电话 手机 第一学年平均成绩 平均成绩年级排名 参加科技活动及获奖情况 申请理由及个人自我评价 签字: 年 月 日 5 学生办公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办公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面试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签字: 年

8、月 日 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 请双面打印 , 要求填写字迹清晰工整 。 6 附件 2 “卓越工程师 计划 ”退 出 申请表 姓名 学号 专业 班级 入班时间 校内导师 退 出 原 因 签字: 年月日 校 内 导 师 意 见 签字: 年月日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签字: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 2 份,班主任,学生本人各一份。 7 附件 3 “卓越工程师计划”双导师聘任办法 为 做好学院“ 卓越工程师计划 ”实施工作 , 加强“ 卓越工程师计划 ”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 提升“ 卓越工程师计划 ”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指导水平, 保证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在 “ 卓越工程师计划

9、” 培养中实施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制(以下简称“双导师制”)。为顺利推行 “ 卓越工程师计划 ” 的双导师制,结合我院 “ 卓越工程师计划 ”培养 的实际, 特制定本聘任办法。 一、双导师制的含义 “双导师”由校内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校内教师为第一导师 (以下简称“校内导师” ),校外专家为第二导师 (以下简称“校外导师” )。 校内导师作为 “ 卓越工程师计划 ”本科生 第一责任人,负责 学生 的全面指导工作。 校外导师协助 校内 导师指导 本科生, 具体职责为: 1参与指导 “ 卓越工程师计划 ”本科生 的实践环节工作; 2参 与 “ 卓越工程师计划 ”本科生 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3

10、为 “ 卓越工程师计划 ”本科生 提供相应的 实践教学和 科研条件; 4为相关领域的 本科生 开设课程或专题讲座。 二、校内导师聘任办法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具有 1 年以上工程工作经历的本校教师 可作为“ 卓越工程师计划 ”校内指导教师,经“ 卓越工程师计划 ”实施专业所在系部遴选并报学院“ 卓越工程师计划 ”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三、校外导师聘任办法 1基本原则 (1) 有利于丰富和优化 各专业 “卓越工程师计划”本科生 导师队伍结构,提升 指导教师 队伍的整体指导能 力, 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 有利于 学生 更好地开展 工程实践教学和 学位论文实践活动; (2)

11、 有利于加强校内外交流,促进与校外单位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智力8 资源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更好的交流与合作 。 2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专业学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 了解 “卓越工程师计划” 教育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 (3) 在政府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国际知名外资企业、上市公司、行业协会等担任单位领导职务;或具有与指导 本科生 领域相关的 中 级 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 ;或 经 “卓越计划”领导小组 认可,富有实践经验的管理专家、企业家 等 ; (4) 自愿接受有关学院聘任且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按 “卓越工程师计划”本科生人

12、才 培养方案的要求指导 学生 进行 工程实践教学和学文论文 工作; (5) 身体健康情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 3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 由本人向我 院提出申请,并提交 “卓越工程师计划” 校外 合作指导教师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及聘书发放 学院 “ 卓越计划 ” 领导小组 负责对申请者具备的条件进行认真 审核 , 审核通过者 正式聘为我 院 “卓越 工程师 计划”校 外导师,并由 学 院统一 颁发 “卓越 工程师 计划 校外 导师 ”聘书。 4遴选时间及聘期 校外导师遴选初选时间由 各专业 自行安排,校外导师聘期一般为 4 年(完整指导一届 本科 毕业生

13、)。到期由本人提出申请,重新审定,审定合格可续聘。 四 、其它有关事项 1校 内 外导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安排的必要的教学活动 、学术交流等活动;学院 根据其完成指导工作的实际情况(工作量)给予 相应 的指导酬金; 2双导师制培养的 本科生 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在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产权归属由两位导师和 学生 协商解决, 学生 的工作要得到充分体现。 3凡不履行导师职责,违背学术道德、不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或其它9 原因不宜继续指导 学生 的,取消其导师资格;凡无故不承担 学生 培养工作或出国逾期不归者(超过六个月),按自动放弃导师资格办理; 4本办法由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2013.06.16 10 附件 4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卓越工程师计划”校外合作指导教师 申 请 表 拟聘人姓名: 工作单位 : 卓越计划项目 : 年 月 日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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