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讨消防电气设计中常见的问题和措施摘要:从近几年发生的特大火灾中暴露出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通过分析消防电气设备的控制和线路的敷设要求,归纳、整理指出消防电气设计中常见的问题,并探讨住宅建筑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应急照明自动点亮的问题,以指导和提醒消防电气设计人员和消防监督审核人员正确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确保建筑消防安全。 关键词:建筑设计;电气;消防 中图分类号: F4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其包括火灾报警设施、灭火设施、火灾事故广播及通讯设施、安全疏散与火灾应急照明设施、防火分隔设施、防
2、排烟设施等。建筑消防设施作为建筑内的基础配套设施,在预防火灾发生、安全疏散人员、有效扑灭初期火灾以及减少火灾危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消防电气系统能够及时发现、控制火灾蔓延,并能够监视、控制建筑物内各种消防设备的可靠运行,消防电气设计是建筑防火设计的内容之一,是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重要环节。在建筑消防设施检查中,消防电气设计方面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消防控制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喷淋泵、消火栓泵,喷淋系统不能自动启动;防烟风机、消防水泵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保护不正确;防火卷帘控制不完善;消防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笔者通过分析消防电气设备的控制和线路的敷设要求,归纳、整理指出消防电气设计
3、中常见的问题,指出消防电气设计中常见的问题和措施。 1 喷淋泵和消火栓泵控制问题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 年版) (以下简称喷规 )第 11.0.1 条规定:“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由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供水泵。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及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应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立即自动向配水管道供水” ,第 11.0.5 条规定:“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 。 最简单的湿式系统的
4、压力开关,其动作信号的产生过程可简述为:在湿式系统湿式报警阀后侧的喷头动作、系统试验调试放水或管道泄漏等情况下,经过湿式报警阀的水流有一部分会从湿式报警阀阀腔流向延迟器;一旦延迟器注满水后,水力警铃动作,同时压力开关发出动作信号。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的建筑工程,湿式系统喷淋泵接受一个控制: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可采用单接点的产品: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送喷淋泵现场控制箱(柜)完成“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供水泵” (喷规第 11.0.1 条规定) 。 在进行湿式系统喷淋泵自动喷水电气设计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设计时,电气设计人员常犯的错误如下: 1)喷淋泵控
5、制要么缺少压力开关动作信号直接控制,要么未将压力开关动作信号送达消防控制室(盘) ,违反喷规第 11.0.1 条规定、第 11.0.5 条规定; 2)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的低液位报警信号未送达消防控制室(盘) ,违反喷规第 11.0.5 条规定; 3)信号阀的反馈信号未送达消防控制室(盘) ,违反喷规第11.0.5 条规定。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湿式报警阀前、后端各有一个信号阀,湿式报警阀后端还有一个湿式报警阀试验、调试装置上的信号阀,总计三个信号阀,电气设计人员往往不设计或少设计。 在进行消火栓泵控制电气设计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设计时,电气设计人员常犯的是如下错误: 1)消火栓泵控制
6、缺少消火栓按钮直接启动控制; 2)消防控制室缺少手动多线控制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联动自动控制,违反火规 )第 5.3.2 条规定。 2 过负荷和漏电保护问题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第 4.3.5 规定:“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以下简称民规 )第 7.6.4 条规定:“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荷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该线路的过负荷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 ”火规第 9.0.4 条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脱扣型剩余电流保护器)
7、,可采用只报警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进行监控。 电气设计中常有防烟风机、消防水泵线路保护断路器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的保护选型不当的问题。消防监督审核人员也不能及时发现。 3 防火卷帘门两侧均需设置控制按钮问题 火规第 6.3.8.1 条:“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 民规JGJ 16-2008 第 1345 条: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动防火卷帘应由电动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其工作状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疏散通道或防火分隔的电动防火卷帘两侧,宜设置专用的感烟及感温探测器组、警报装置
8、及手动控制按钮,并应有防误操作措施;电动防火卷帘宜由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对于采用由探测器组、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的防火卷帘,亦可现场联动控制,并应将其工作状态信号传送到消防控制室; 火规对“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提出两侧应设火灾探测器组、火灾警报装置和手动控制按钮, 民规对在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设置的防火卷帘门(不在疏散通道上)或自动扶梯等处的防火卷帘门,均提出两侧需设置控制按钮的要求。所以,对所有防火卷帘门“两侧均需设置控制按钮” 。 电气设计人员经常犯的错误是: 1)未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两侧设置火灾探测器组; 2)未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两侧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3)未在疏散通道上或防
9、火分隔的防火卷帘门两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4 消防线路敷设问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第 3.2.4 条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但是部分项目设计时,电气设计人员通常在消防系统与其它弱电系统或消防系统中将消防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报警总线等布置在同一弱电桥架上而未采取隔离措施。 5 住宅建筑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应急照明自动点亮问题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范全部规定为强制性条文)第8.5.3 条:“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
10、措施。 ” 而在图纸审查时经常遇到,高层住宅建筑应急照明:无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而又采用节能自熄开关的设计。 这是一个一直存在争议,却一直没有哪部国家规范、标准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在此提出讨论意见与各位同仁商榷。 高层住宅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 ,公共部位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应急照明做到“在应急时自动点亮”不存在任何问题;当高层住宅建筑未设置 FAS 的情况下,在楼梯间或公共走道采用声光控节能自熄开关或声光控节能灯座,是否满足或如何满足高层住宅建筑楼梯间、公共走道等公共部位应急照明“自动点亮”的设计要求?各地尚有争议。 事实上,除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外,若不认
11、可高层住宅建筑采用声光控节能自熄开关或声光控节能灯座控制的楼梯灯、走道灯以消防电源供电就算符合“应急照明在应急时自动点亮”的话, 住宅建筑规范第 8.5.3 条“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就是一条无法实施的错误规定。否则,高层住宅建筑的楼梯灯、走道灯在采用声光控节能自熄开关或声光控节能灯座时,在建筑物原本不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的情况下,仅仅为满足住宅建筑规范8.5.3 条以实现所谓的“自动点亮”功能而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 ,明显欠妥。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编写的中国消防手册 (2006 年12 月第一版)中,专门在“火灾应
12、急照明”章节认可高层住宅建筑采用声光控节能自熄开关或声光控节能灯座控制的楼梯灯、走道灯以消防电源供电就算符合“应急照明在应急时自动点亮” 。 6 结束语 文中一些描述仅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和评论,以期使大家能真正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使每一位电气设计人员和消防监督审核人员都能严格执行规范,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杜绝恶性事故。同时,衷心希望一些亟待完善的相关标准和图集,能及时作出修改。 参考文献: 1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S. 2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S. 3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 年版)S. 4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5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6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 年版)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