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反贪侦查办案工作品质的途径贪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修订的刑诉法 ) 、两个“证据规定”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 (以下简称基本规范 )颁布实施后,对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侦查办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对反贪部门应如何践行执法为民思想,公正执法,规范办案,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侦查办案工作品质,提升反贪执法公信力进行了一些思考,以作探讨。 一、提高反贪侦查办案工作品质的意义 (一)提高反贪侦查办案工作品质,有利于充分发
2、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实现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是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部门,其执法办案工作的品质和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公众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只有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贯穿法治理念,奉行法治精神,维护司法权威,做到理性、公正执法,文明、规范办案,才能实现司法公正,赢得公众信赖,达到司法构建和谐、促进和谐的目的。 (二)提高反贪侦查办案工作品质,能让公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反贪工作是通过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采取的每一项法律措施和检察人员的每一个行为体现出来的,既有量的标准,也有质的要求。反贪部门只有把执法办案与公众的利益诉求有机结合起来,让公众在反贪
3、执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赢得公众的认同和支持,真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提高反贪侦查办案工作品质,能更有效地建立起检察机关的社会公共信用。社会信用危机一旦出现,就会形成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情绪,进而动摇法律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因此,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只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侦查办案工作品质,加大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努力维护公众的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才能真正赢得公众的信任,切实建立起检察机关的社会公共信用。 二、目前反贪侦查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办案的数量、
4、质量和大要案比例、有罪判决率均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反贪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能力、侦查办案工作品质等方面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执法环境也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 (一)侦查模式单一、滞后,运用信息化办案的能力不强。目前,反贪部门在侦办案件工作中大多沿用“由供到证”模式,主要依赖审讯突破口供定案,这种办案模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侦查工作的健康发展;加之反贪部门侦查装备比较落后,技术侦查和信息化办案水平较低,情报系统不健全,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积累、管理和综合利用能力较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侦查办案工作的品质和效果。 (二)人权保障意识不强,在执法办案中仍然存在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等问题。反贪部门个别干警
5、在侦查办案中,往往比较重视实体部分,而忽略了法律程序,致使办案程序不规范,违法办案、违规调查取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如超时讯问,使用诱供、欺骗等语言套取口供等,这种不规范、高风险的办案现状,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保护,也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 (三)反贪队伍发展不平衡,干警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办案工作要求。侦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侦查办案工作品质的决定因素,而目前反贪部门一些干警的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侦查办案工作的新要求,有的干警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对侦查理论和相关知识储备不足,导致办案质量不高;有的干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甚至滥用检查权,以权谋私等,这些都严重影响和损害了
6、检察机关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致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下降。此外,反贪侦查部门人少案多,侦查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的问题十分严重,对办案质量和效率都有较大影响。 (四)我国现行体制和执法工作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反贪案件的查处和侦查手段的全面有效实施。只有建立起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保证执法办案工作有效运行的体制机制,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才能全面有效实施。而目前检察机关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包括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技术侦查措施等诸多环节,都必须党内和司法两条线严格审批,特别是技侦手段受到严格限制,影响和制约着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反贪侦查办案工作。 (五)侦查办案人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
7、够强,办案同步监督不到位。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内部办案监督机制还不完善,个别办案人员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致使一些办案监督规定留于形式;而外部监督存在体制、机制和保证措施等不完善的问题,社会监督的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且外部监督属于事后监督,易产生监督滞后的问题,难以及时有效地防范、发现和纠正违规违法侦查办案行为。 三、提升执法能力和侦查办案工作品质的路径及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改进工作”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落实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加大反贪腐工作力度,严厉
8、打击职务犯罪,不断完善侦查办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司法办案的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利,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提升反贪执法公信力。 (一)强化“由证到供”的办案理念,创新侦查模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反贪部门要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诉讼目的的平衡,必须依据刑诉法 、两个“证据规定”和基本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侦查工作机制,整合优化办案资源,提高反贪侦查工作整体作战能力和办案工作品质。在侦查办案工作中,要打破“由供到证”的传统思维,强化“由证到供”的办案理念,加大初查工作力度,提高证据搜集能力,用证据“说话” ,让犯罪嫌疑人在大量确凿证据面前认罪伏法;要积极推进“
9、侦查一体化”建设,强化侦查指挥中心对反贪侦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作用,上级检察院反贪部门要发挥带头办案、办精品案件的示范带动作用,统一管理辖区内职务犯罪的大要案线索,统一组织侦办重大贪贿赂犯罪案件,统一调度侦查人员和侦查装备,努力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信息联系畅通,运转高效有序的侦查办案运行机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注重整合内部力量,调整资源,优化配置,在侦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形成以反贪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侦捕诉控方一体化”和“监督保障一体化”办案协作模式,真正实现相关部门各尽其职,联动办案;要积极推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工作机制
10、,对侦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针对案件所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二)规范办案工作程序,排除非法证据,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 法律程序是否完备并得到严格执行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文明、司法公正、诉讼民主、人权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在职务犯罪案件高发、追求办案数量、讲求案件突破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往往更加注重实体内容和工作成效,容易忽略取证的合法性和程序的重要性。新刑诉法 、两个“证据规定”及基本规范对侦查办案工作程序和证据的合法性等提出了更高要求,确立了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省级以下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审查决定逮捕
11、权上提一级,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取证权,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细化了批准逮捕以及延长羁押的审查标准等等,这些规则和程序客观上进一步增加了查办重大疑难案件的难度。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从转变执法观念和制度建设入手,规范侦查办案工作程序,在侦办案件过程中严格做到:侦查程序手续齐全,证据收集客观公正,侦查措施依法实施,侦查活动监管有力,人权保障依法到位;要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杜绝超时讯问、超期羁押、诱供骗供等问题,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要增强侦查办案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保障犯罪嫌疑人单位和家属的知情权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所办案件必须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
12、重,切实提高反贪侦查办案工作品质,维护公平正义。 (三)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培训,提升反贪侦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检察机关要重视搞好反贪部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既要保留有侦查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又要不断充实有侦查专业知识和相关技术特长的年轻同志,确保反贪侦查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反贪干警的执法理念、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强化干警执法为民思想,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要重视反贪干警的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侦查人员应对和查办高智商、高智能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反贪干警不仅要学习掌握新刑法 、 刑诉法 、两个“证据规定”和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还要积极学习与市场经济相关的金融证券等方面
13、知识,不断改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反贪干警进行侦查技能培训,既要培养办案涉及相关领域的侦查专家型人才,也要培训能驾驭全局、较好地组织指挥侦查办案工作的组织指挥型人才和善于理论探索、综合调研的综合指导型人才,以适应新形势下侦查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不断强化侦查人员的谋略意识、证据意识、战机意识和风险决策意识,侦查人员要及时学习掌握新型办案装备的使用操作技能,目前侦查部门当务之急就是要培训办案人员在“双录”情况下规范并技巧讯问的能力,确保办理疑难案件的质量。 (四)积极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两化”建设,提高情报信息的综合管理利用能力 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
14、现代化建设,既是实现侦查模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贪侦查职能,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反贪部门要深化科技强侦,改革强侦战略思维,着力在提升反贪侦查能力和技侦水平上下功夫,要不断强化信息联网、信息查询在侦查办案工作中的运用,还要根据刑诉法赋予的技术侦查手段和高检院颁发的“办案装备目录” ,及时为反贪部门配备侦查办案工作所需的现代化、数字化技侦装备,使法律赋予的技术侦查权能够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得到充分的发挥;要特别重视案件情报信息的管理分析和综合利用,拓宽案件情报信息的获取途径,重视公众举报、网上举报和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案件线索,建立健全便于检索的案件情报信息库,最大程
15、度地收集储存案件情报信息,努力提高侦查人员对案件情报信息的筛选、评估和分析能力,切实发挥情报信息在侦查工作特别是案件突破中的重要作用。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施侦查办案同步监督,以公正赢公信 健全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侦查办案工作严格依法进行,是提高反贪执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反贪干警要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检察机关要不断完善制度,努力实现办案全过程的同步监督。一要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实施动态监督。如:加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案件管理中心通过统一受理、登记、录入案件信息、跟踪办案进度和移送卷宗等
16、工作,严把案件“进口” 、办案时效和“出口”关;二要健全侦查决策监督机制,确保侦查活动中的决策、决议依法公正有效。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导,在重大侦查事项中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执行。检察长、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以及侦查部门的领导在日常管理、案件审核、审批、侦查事项决定等工作中,要严格把关,实施监督;三要健全党内检查监督机制,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反贪侦查部门的党组织要加强对干警的党性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建立在专案组内,在干警外出办案中发挥思想教育和检查监督作用,防止在办案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还要自觉接受党委、人大及公众的监督,接受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监督、公安机关在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律师在侦查工作中的监督以及诉讼参与人的监督等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依法、公正、文明、规范,以公正赢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