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反腐在公安机关反腐工作中的借鉴与运用摘 要 “网络反腐”是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在我国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互联网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举报腐败对象、监督公权运行、制造社会舆论的强大反腐功能。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建设和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传统监督和专门机构反腐的重要补充,网络反腐在新时期的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借鉴和运用好网络反腐这一利器,在公安反腐工作中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体制机制,在公安反腐工作中发挥网络反腐的反腐倡廉教育作用,对深刻理解新媒体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公安机关 网络反腐 反腐倡廉建设
2、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创新项目网络反腐在公安机关反腐工作中的借鉴与运用项目编号:2013SKX06-5。 作者简介:孙江东、孟楠婷、杜欣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人文社科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公安政策研究方向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公安文化方向 2011 级、2012 级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163-02 反腐败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互联网的方便快捷、受众面广等特点为民意的表达提供了一个全新而且有效的途径,对传统的反腐败工作方式和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
3、治久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反腐倡廉工作尤为重要。然而,当前公安机关还存在着警察公权力私用、滥用等一些腐败的现象,全国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总体数量一直处于波动状态,大要案、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公安机关现有反腐体制机制并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中纪委网络监督课题调查显示,近三年来网络反腐事件数量逐年快速上升,公安机关、国土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网络反腐涉案人员居政府各部门前三位,这充分说明网络反腐在公安机关反腐工作中表现出特有的新鲜活力和巨大威力。新时期如何利用和发挥网络反腐在公安反腐工作中的作用,成为当前的新课题。 一、网络反腐的概念和主要方式 依据 2009 年 5 月发行的中共党建词
4、典的释义,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从我国网络反腐的现状来看,网络反腐的主要方式有两类: 一类是网络举报反腐,即通过国家专门机关利用公权力反腐败。网上举报因其经济、便捷、互动和保密的优势而成为最先发力并产生实效的网络反腐模式,成为举报人像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之一。迄今为止,最高检网络举报平台收到并处理的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 万多件,中纪委监察部举报中心开通半年内就受理举报 3 万 2 千多件。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各级公安纪检机关对于如何借
5、力网络信息科技开展反腐工作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地方公安机关开设了网络举报平台,这使人民群众得以通过网络向国家机关提供案件线索、揭发腐败行为。 另一类是民间网络反腐,即公众利用网络媒体进行的反腐败行为。随着博客、微博、社交网站等网络社交软件的迅猛发展,每个网民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单独的媒体发布者。不出门不露面,敲击键盘点击鼠标就能完成网络举报,点击量和跟帖量达到了一定数量以后,就会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从而引起官方的重视,对案件线索涉及的人员进行查处。 二、网络反腐的优势和不足 (一)网络反腐的优势 网络相对于传统媒体具有信息传播的快捷、广泛性和舆论聚集的互动、压力性等特点,这使得网络反腐败具备了
6、一些明显的优势。 1.“蝴蝶效应” 。2013 年 7 月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 32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3 年 6 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 5.91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 44.1%。数量庞大的网民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分布广泛。将这一庞大群体中每一个人的监督视野汇聚到一起,就能形成一股极为强大的监督力量,直接及时全面地监督到监督对象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网络集声音、图像、文字为一体,展现的内容丰富多彩,网民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多渠道地搜集证据和信息。这样各种信息在交互碰撞、相互激荡中很快就会在很短时间内掀起轩然大波,产生巨大的作用力施加于决策
7、和决策者,产生“蝴蝶效应” ,这是传统反腐方式所无法比拟的。 2.隐蔽性高且安全。由于腐败本身具有高度隐蔽性,而且腐败分子很多位高权重,可获利资源多,权钱交易范围广,单纯依靠传统反腐手段不足以使腐败行为完全、迅速曝光,况且反腐部门本身由于权力行使程序的复杂性,使得传统反腐方式难以深入;实名举报者的合法权益也会由于腐败分子的打击报复而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网络具有虚拟匿名的特点,登录网络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 。正是由于匿名的隐蔽性,使得腐败案件的举报者不必担心会被知晓身份而遭到打击报复,其人身安全系数大大提高。 3.成本低廉且高效。网络反腐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举报者不必再现实中耗费精力和财力进
8、行上访,只要在任意时间在某公众论坛上发表信息,网络自身就可以将该意见在网上高度聚集,进而引起政府和纪检部门的关注,从而达到网络举报的目的。网络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使得网络反腐省却了传统信访举报等上传下达的缓慢过程,降低了中间过程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为反腐工作赢得了时间,提高了反腐效率。相比传统反腐方式,其优越性是明显的,其力量也无疑是强大的。 (二)网络反腐的不足 1.网络反腐具有双重特性 作为信息化时代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 ,具有双重特性。一方面,网络反腐对反腐倡廉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如丰富了舆论监督的内容,拓展了舆论监督的视野,对反腐倡廉产生了积极效应;另一方
9、面,网络反腐也给传统反腐倡廉提出了新问题,带来了新挑战,如网络反腐的匿名性容易导致非理性乃至网络暴力,网络反腐的权威性不够强,网络反腐的代表性还有待商榷。这些都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了消极影响。 2.网络反腐会产生一定负面作用 网络反腐的强大功能可以给反腐工作带来极大的好处,但是如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方法不得当,也会给反腐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一是网民的个体素质层次不齐,对事物的判断和分析受个人认识水平的局限,网络发帖存在诸如情绪化、非理性和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不确定性和未知风险。二是随着网络信息战的展开,一些“灌水公司” 、 “网络水军”随之出现,网络舆情是否被人为操控,负面信息是否被“屏蔽” ,
10、都将影响到网络反腐的效能。三是由于网站的公开化、受众的大众化,很容易使举报信息过早暴露,使被举报人销毁证据、转移财产来对付纪检和司法机关调查,给案件查处带来难度。 三、公安机关反腐工作中借鉴、运用网络反腐的途径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政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专门执法力量,能不能确保这支执法力量的纯洁性,事关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在新时期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中要因势利导,发挥网络反腐的优势,研究解决网络反腐的不足之处,实现网络反腐与公安机关反腐机制的良性互动。 (一)在公安反腐工作中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体制机制 1.建立网络涉腐信息
11、搜集机制,解决公安机关涉腐信息“谁来收集”的问题。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可设置专职、兼职的舆情信息员制度,专门负责涉腐信息搜集与分析工作。可以与各大媒体网站与社区论坛出入频繁、发言积极、关注时事、在网友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民,尤其是网络“意见领袖” 、网络媒体记者、网络编辑、论坛版主等进行合作,构建强大的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团队,进行精心经营和管理。如每个大型网站或论坛可设立一名或多名兼职舆情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网站、论坛、博客的涉腐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2.建立网络涉腐信息处理机制,解决公安机关涉腐信息“谁来甄别”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对于搜集到的涉腐信息,应当建立专人登记、两人以上
12、共同筛选与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的程序,以保证网上信息筛选与审查工作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对于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经纪检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移送办案机构再次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通过网络向举报人说明不立案理由。对于造谣诽谤、诬告陷害、人身攻击等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应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3.建立网络涉腐信息反馈机制,解决公安机关涉腐信息“谁来回应”的问题。网络举报信息发布到网上后,会引起广大网民高度关注,关注政府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如果看不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回应,广大网民会认为政府在护短或者是不符责任。进而提出更多的问题,激化矛盾升
13、级,甚至酿发网络舆情事件或者现实突发事件。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要依托论坛、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公布涉腐信息处理和反腐侦办的进度和结果,有效疏导网络反腐过程中的非理性情绪。及时消除网络反腐的消极作用,最大化地发挥网络反腐的积极影响。 (二)在公安反腐工作中发挥网络反腐的反腐倡廉教育作用 1.以网络反腐案例培养人民警察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 在互联网时代,人民警察处在一个“全民监督”的环境里,网络反腐对改进党风政风、严肃党纪政纪、惩治腐败分子显示出巨大的威力。网络反腐比传统反腐更能有效揭露腐败,一旦曝光便能够引来网民的持续关注和穷追猛打,从而迅速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引起反腐部门的高度关注
14、。近年来影响较大的云南晋宁县看守所“躲猫猫”事件、新疆乌苏市公安局局长齐放包养事件等案件的查处都表明,网络正日益成为反腐败的“克星”和“利剑” ,网络反腐的警示作用和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作用日益增强。通过这些网络反腐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强“不敢贪、不愿贪”的廉政意识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进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2.以网络反腐新模式培育公安队伍内部监督的积极性。 公安机关内部正常的监督制度是维护公安队伍肌体健康的重要保证,也是反腐倡廉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渠道。但对于领导干部,人们有时通过正常程序会遇到“官官相护”的困扰,举报信在多次批
15、示后甚至可能落到被告手中。这样就存在下级不敢监督、平级不愿监督、上级不愿监督的现象。而网络以其技术优势弥补了传统渠道的不足,有了网络在,通过网络举报投诉,破除了这一监督难题,使网络反腐成为揭露腐败行为不可替代的重要渠道和有益补充。因此,公安机关应通过网络反腐培养良好的廉政文化,加强网络反腐宣传,开设网络反腐网页和专栏,打造警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揭露腐败反对腐败的积极性,维护公安执法的公正廉洁和民警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世谊.网络反腐:权力监督的新形式.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1). 2王俊勇.网络监督:反腐“双刃剑”.经济参考报.2009-01-23. 3薛瑞汉.网络监督面临的新问题及路径选择.新视野.2010(1). 4李洪午、陈刚.构建公安机关反腐惩防体系初探.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