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七水电站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摘要:对研究区建设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调查、分析,预测和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评估研究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做出评估,评价研究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土地适宜性,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小地质灾害对工程建设的危害,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建设项目的征地及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五七水电站 中图分类号: F4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前言 研究区位于安图、抚松两县交汇部位,属于吉林省东部山地低山区,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河流蜿蜒曲折,河道坡降大。区内地貌类型主要分为漫滩、阶地() 、低山() 。地层岩性主要为华力西晚期及燕山期花岗
2、岩,以及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堆积、崩坡积堆积的细砂、砂砾卵石、碎块石含少量粘性土、粘性土含少量碎块石为主。研究区属地震相对稳定地区,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2 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研究区位于吉林省东部山区,属典型的山地型地质灾害区。依据本次野外实地地质灾害调查及访问,在评估区内仅存在五处崩塌点和五处泥石流沟。各类地质灾害规模均为小型。 2.1 崩塌地质灾害特征 研究区范围内的崩塌主要分布于二道松花江两岸的岩石裸露处,岩体边坡较陡,主要受江水掏蚀所致,但崩塌堆体积体积不大,大部分被河水带走。表层岩体风化剧烈,不稳定,在暴雨等作用下极易发生滑移式崩塌,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但五处灾害点处无村庄、道路及
3、建筑物等,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小,危险性等级为小。 2.2 泥石流地质灾害特征 研究区泥石流主要位于上坝址上游低山地区,平面上近似呈直线型,属于季节性流水,主要是洪水季节暴雨汇集而形成的地表径流,地表主要堆积 1.02.0m 的碎块石含粘性土及碎块石层,为主要的固体迳流来源。研究区泥石流发育频繁,其泥石流堆积物直接汇入二道松花江内,但规模小,附近无建筑物、道路及村庄。该泥石流为小型高频泥石流,危险性小。各崩塌体特征见表 2-1。 表 2-1 泥石流特征统计表 3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是根据现状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及依据表 3-1。 评估区内现状共发现崩塌五处,各崩塌体为
4、小型崩塌体,且该五处崩塌灾害点处现状条件下均无公路、村庄及建筑物,故危险性等级为小。评估区内共发现泥石流五处,均为小型高频泥石流,该五处泥石流灾害点处现状均无公路、村庄及建筑物,故危险性等级为小。 综合现状条件下崩塌、泥石流灾害点特性,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为小。 表 3-1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4 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拟建工程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指对拟建工程可能遭受已存在的地质灾害和拟建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危险性的预测。 评估区范围内拟建工程建设可能加剧的地质灾害为 B1 崩塌点,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为上坝址右坝肩、引
5、水洞进口明挖段及洞脸、溢洪道等的开挖边坡稳定问题,以及下坝址左坝肩基坑边坡的稳定问题。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但造成的经济损失小,故危险性中等。 故工程建设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为崩塌、边坡的稳定,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但造成的经济损失小,故危险性中等。 5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与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是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危害对象,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划分。 在综合考虑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结构特点的基础上,并根据以上评估原则确定量化指标的依据,将整个评估区划分为二个区段。量化公式如下; G
6、=G 现 UmaxG 预 式中: G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等级; G 现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 G 预预测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 通过分析,将评估区综合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确定为二个级别,即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B) 、土地适宜性为“适宜”和危险性中等区(C) 、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详见表 5-1。 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未来的安全运行,降低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结合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及可能危害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对于上坝址的右坝肩、引水洞进口明挖段及洞脸、溢洪道两侧边坡和下坝址左坝肩开挖过程中可能诱发的小型滑崩塌的地段建议采取阶梯式或放坡开挖、并及时清除
7、不稳定岩体、或采取锚喷及支护等工程措施,并做好基坑排水工作。 表 5-1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表 6 结论 1、五七水电站工程为中型工程,属较重要建设项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为中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确定为二级。 2、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发现五处崩塌及五处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但规模小,远离村庄及道路,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3、评估区内预测评估中可能加剧崩塌灾害的危险性小,可能引发崩塌和滑坡的危险性中等,可能遭受崩塌、滑坡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4、根据地质灾害的危险性程度,将整个评估区划分为二个区,即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C) ,面积为 0.076Km2,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B) ,面积为 23.294Km2,土地适宜性为“适宜” 。故评估区基本适宜修建水电站工程。 参考文献 1 地质工程勘察、检验监测及设计施工与灾害防治技术实用手册.中国知识出版社.2007-11 2 胡茂焱.地质灾害与防治技术.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5-9 3 张梁,张业成,罗元华等.地质灾害灾情评估理论与实践M.北京:地质出版社, 1998. 刘洪铖(1981-)男,吉林省长春市人,助理工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现从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