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酷刑及其对今日法治之启示【摘要】在檀香刑中,莫言向我们细致入微地展示了五种酷刑砍头,腰斩,阎王闩,凌迟,檀香刑。很多时候,谈到酷刑我们总是绕不开道德的评价框架,而在此笔者将试图撇开道德分析,以檀香刑为蓝本,探析中国古代这些名目繁多的严刑峻法为何会在如此长的时间中经久不衰而后又终于走向没落、以及这些对于我们今天的法治的启示。 【关键词】 檀香刑 ,酷刑,法治 檀香刑中,莫言借刽子手赵甲之口不厌其烦地向读者描述着各种残酷刑罚的渊源、程序、技巧、注意方式而这些,在小说中被一语中的地总结为:“中国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 ”在此,笔者试图分别从上位者与民众的角度探析古代酷刑的形成背景及
2、其对今天的启示。 一、上位者之肆意 檀香刑中,皇上,这位集立法与司法于一身的人,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一个人定罪并吩咐其死亡方式。赤裸裸地展示出在中国, “法律所及之处,没有纯粹的私人事务,一切都与国家有关,与社会有关,与王者有关” ,政治是促使我国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于是我们看到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个令人心有余悸的刑罚方式:阎王闩。它的出现是因为皇上要惩罚胆敢偷他鸟枪的太监、并“借此杀鸡给猴看” ,于是刑部派出“精英”余姥姥贡献了这一刑罚。 而当阎王闩执行完毕,随着皇上的一句:“你们都看到了吧?他就是你们的榜样!”台上台下早已被吓傻了的太监宫女、王公大臣们如梦初醒般“七长八短地跪在了地上” 、
3、 “纷纷磕头不止” 。这一画面正应了福柯所言严刑峻法之所以必要,表面上是为了杀一儆百,使人铭记在心, “然而,实际上,维持着这种酷刑实践的并不是示范经济学而是一种恐怖政策,即用罪犯的肉体来使所有的人意识到君主的无限存在。公开处决并不是重建正义,而是重振权力” 。 在科学技术严重匮乏、信息成本高昂的古代社会,想要社会稳定、想要维持皇家权威,酷刑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存在。之所以古代那名目繁多的酷刑在今天销声匿迹,不是因为我们的道德水准提升了多少,而是在一个更容易发现违法行为的社会中,不需要那么严酷的处罚来压制人们行不轨行为的侥幸心理以维持社会秩序。 二、民众之觉醒 然而, 檀香刑中所展示的社会状况显示
4、,相对于被处罚者所犯的过错,处罚手段过于残酷。当某一依惯例传承下来的事物,当社会环境变迁之时,也许因人们思维定势尚能得以留存一段时间,但稍稍一点涟漪便可将其翻转。小说中,孙丙便是这一涟漪。 首先觉醒过来的是乞丐们,当他们听说孙丙是眉娘的亲爹时,本来一窝蜂轻薄眉娘的众乞丐竟齐刷刷地跪下,表达出对孙丙的敬佩;而最后孙丙即将被行刑之时,众乞丐更是自发商榷着如何劫狱救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来替孙丙受刑。接着觉醒的便是钱丁,应当说作为一个为官者,钱丁的觉醒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意味着终于“体制内的人”也开始认识到当下社会体制的不适当。当他终于决定违抗皇帝的指示而对着赵甲父子兵刃相向、当他将匕首刺进孙丙的胸膛
5、,小说戛然而止,但我们都知道,社会变革即将来临。 三、小结 周礼有言:“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 。但用重典这一简单粗暴的方式往往易使统治者过分倚重刑罚镇压。 可正如中国古代法制史所表现出来的, “重典”并非如其表面上看着那般容易使用。在古代,特别是乱世之时,社会的动荡使得上位者为巩固皇权、维持秩序,往往不得不通过更加严酷的处罚来平衡因信息成本高昂、侦查技术匮乏而造成的处罚的不确定性。但究竟要“重”到什么程度却是一个难以把握的问题,于是中国历史中“重典”过重、演化成上位者任意鱼肉百姓、民众不堪重负揭竿而起的故事比比皆
6、是。正如檀香刑中,孙丙慷慨赴死、生受折磨而信念不移的场面深深感染了围观乡民。被处决者非但没有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反倒成了民族英雄,酷刑成为了衡量其死得是否有价值的重要参照。 今天,我们讶异于檀香刑所展示的酷刑的泯灭人性,我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批判着专制社会的黑暗以及古代刑罚的残酷,然后高举着“法治” “人权”的大旗探讨着是否轻刑、废除死刑。可是这些批判与讨论却又往往宥于道德的框架之内,看似言之有理却又缺乏强有力的说服性。的确,今天的社会很难再历史重演于那些严酷的刑罚,但那不是因为我们从道德上认识到了酷刑的错误,而是酷刑已经不再适用于今天的社会了。我们的技侦技术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信息成本也大大降
7、低,因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也就不再需要动辄便动用严酷的刑罚来应对那些曾经可能很难被发现、而今天稍一动用科技手段便能侦破的案件。也即,因为刑罚的确定性提高了,因而刑罚的严酷性可以相应降低。 所以,在讨论是否轻刑与废除死刑时亦当如此不是轻刑与废除死刑是否符合于道德,而是从我们的社会现状出发、考察其能够多大程度地容纳刑罚的“轻” ,而不至于在轻刑或废除死刑后因为未能符合大多数人的心理期待而出现大量的上诉、重审耗费司法资源,甚至导致私力复仇死灰复燃造成社会动荡。这便是檀香刑所给予我的启示一个道德框架之外的、关乎酷刑、关乎“法治”的一点点思考。 参考文献: 1莫言,檀香刑,作家出版社 2005 年第二版 2法米歇尔?郾福柯,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三联书店 2007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