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文件 艺院字 2017 8 号 关于印发艺术学院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教职工: 艺术学院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经 6 月 20 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艺术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2: 艺术学院网络信息发布审批表 艺术学院 2017 年 6 月 22 日 主题词:管理制度 通知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 2017 年 6 月 22 日印发 - 2 - 艺术 学院网络信息 发布 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加强学院网络管理,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发布,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全
2、面负责学院的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二、网络信息发布工作在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学院网页管理归口学院办公室,学院指定人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授权发布信息权限,授权用户应严格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免泄露为他人所利用;学院工作微信号管理归口学院学工组,由学工组指定人员( 以下简称信息员)授权发布信息权限,授权用户应严格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以免泄露为他人所利用。 四、艺术学院网页、公众微信号日常运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其职责为及时排除存在的故障,不断完善网页、公众微信号内容及功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网络发布的信息(新闻、公告、学院资料)原则上实行“谁
3、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学、科研、研究生、行政后勤、学生工作方面的信息,分别由各自相应的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经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后,由相应的信息员上传。 - 3 - 网络发布的信息主要以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学科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后勤保障等内容为主,严禁反动、色情、虚假等信息的发布与链接,禁止无关信息及不文明语言上网。 七、对于学院网页、公众微信号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更新维护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及网络系统管理员,以便及时改进和解决。 艺术学院 2017 年 6月 19 日 - 4 - 附件 1: 艺术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项亮 副组长:王仕丁 成
4、员:潘义奎、冯霞、尚竑、刘江涛、冯斌、王乐、万应捷 艺术学院信息员名单 序号 项目 总负责人 分管 负责人 信息员 1 艺术学院网站 项亮 冯斌、万应捷 2 团学微博 1 王仕丁 王乐 3 团学微博 2 王仕丁 王乐 4 团学微信公众号 1 王仕丁 王乐 5 学院 公务邮箱 : 冯霞 冯斌 6 互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 OA 冯斌 - 5 - 附加 2: 艺术学院网络信息发布审批表 标 题 部 门 送交时间 年月日 星期(上下)午 电子版本已发送至: 是 否 类 别 新闻 通知公告 新闻作者 联系电话 涉密审查 是否涉密 是 否 本单位保密员: 主管部门 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 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保 密 员 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1.普通新闻信息的发布,由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学院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2.涉密新闻信息的发布,由学院保密员报主管领导,再报由校保密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3.各部门及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规定造成失、泄密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