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协议书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座落于佛堂镇 的房屋 (或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协议书:一、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或场地) ,租房用途为: 。 二、甲乙双方均要严格遵纪守法,共同做好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三、甲方在出租房屋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与之使用功能相适应的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合法场所,乙方承租时发现承租房屋有消防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予以消除。四、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使用租房
2、的情况经常进行安全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同意后改变用途的,要及时重新签订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协议书 。 五、签订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协议后,该房屋(或场地)的消防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定期对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进行检查,确保有效、畅通,甲方有监督的义务。六、甲方在监督时,发现乙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而未批准即投入使用, 或因管理、使用不当及其它原因所产生的火灾隐患等应当向乙方提出或报告相关部门,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所规定的责任由乙方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乙方应根据使用房屋性质向公安消防机关报批取得合法证件,变更用途及时重新报批,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2七、乙方必须遵守“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人居住”的规定,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八、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乙方不得将房屋(或场地)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九、两方以上合租的建筑物必须同时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十、对政府及安监和消防等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甲、乙双方立即根据双方约定的职责共同落实整改措施。十一、本协议书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地 址: 地 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