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附件 5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参考样式沈阳市沈北公证处公证办事指南一、事项类别政法服务类公证。二、办理依据1.公证法;2.公证程序规则。三、办理对象及范围1.按照省司法厅划分的公证执业管辖区,在该辖区内有公证服务需求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申办条件1.公证执业辖区内;2.申办的事项属于公证法第十一条的业务范围,具体包括:合同;继承;委托、声明、 赠与、遗嘱;- 1 -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 卖;婚姻状况、亲 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 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
2、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六、申报材料1.申办人的身份信息或者申办企业的企业信息,如居民身份证、户口薄,营业执照等;2.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存单、证券账户清单等;3.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书,如合同、委托书、声明书等;4.证明法律事实发生的证明,如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结婚证明等。七、办理流程1.受理,需要到公证处前台亲自办理;2.公证员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笔录、审核证据;3.核实;- 2 -4.批准;5.办结发给公证书。八、办理时限1.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核实期间不计算在内;2.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九、收费依据及标准1.收费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875 号 );2.收费标准:详见关于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875 号 )十、联系方式1.办理机构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公证处2.地点:沈北新区中央路 58 号,邮编:1101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3.联系电话:89864047 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8986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