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兵论与秦汉军争的合法性阐释.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755949 上传时间:2019-03-1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义兵论与秦汉军争的合法性阐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义兵论与秦汉军争的合法性阐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义兵论与秦汉军争的合法性阐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义兵论与秦汉军争的合法性阐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义兵论与秦汉军争的合法性阐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义兵论与秦汉军争的合法性阐释提 要:由周秦义政论发展而来的义兵说,得到了包括兵家在内的诸子们的认同,成为对秦汉军事行为合法性进行阐释的理据。特别是吕氏春秋所倡导的义兵论,构成强秦统一六国的有力依据。刘邦为义帝发丧,成为楚汉之争的军事转折点。西汉在处理民族军争时,仍以“义”为基本策略,将华夷之防转化为华夷共存,形成了具有文明史意义的地缘政治观。 关键词:义兵论;秦汉;合法性;地缘政治 孟子曾谓“春秋无义战” ,1 然而谷梁传?宣公四年论正月间宣公及齐侯平莒伐郯,却言“伐莒,义兵也;取向,非也,乘义而为利也” ,2 以“义兵”论齐、鲁伐莒之事。至吕氏春秋中, “义兵”成为衡量军事行为正当性的标识

2、;秦始皇立,群臣以“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之论颂之。3 刘邦历数项羽之罪时亦言:“吾以义兵从诸侯诛残贼,使刑余罪人击杀项羽,何苦乃与公挑战!”4 刘邦以义兵自况,既源自韩信、郦食其之言,5 更出于秦汉间流行的“义兵”论。 “义兵”者,或谓“不用诈谋奇计” ,6 或谓“救乱诛暴” ,7 其能够在秦汉间成为评判军争性质的依据,自有深刻的学理渊源。已有学者注意到吕不韦及其门客的义兵论,8 若能在更为宽阔的视野上,结合此间义政论审视之,一可明秦汉间义兵论的学理及实践;二可明楚汉政权的合法性如何阐述;三可观察西汉地缘政治观的形成,分析“义兵”如何成为秦汉间舆论的基2石。本文试论之。 一、义兵论的

3、理论形成 墨子的“义政”学说,是对如何建构公共秩序进行的思考。但墨家学派实现义政的途径,在学理上选择了“兼爱” ,在实践上选择了“非攻”,乃试图通过一己之力示范、以墨侠救亡方式图存,实现偃兵之愿,可惜只能是扬汤止沸,却不可能以战止战。春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 ,9 单凭墨家之力,虽能存一国而不能救天下,虽能存一时而不能救长远。其义政之论,只是一种社会理想,不能凭借“摩顶放踵以利天下”的任劳任怨,就可以实现。故其入乎学理则通,入乎现实则胶,可治长远却不能救一时之急。后至孟子时,不再主张非攻偃兵,而强调以“义”用兵。 孟子?梁惠王下载齐人伐燕,诸侯将谋救燕时,孟子有言:“今燕虐其民,王往而

4、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1 孟子以“义”论攻伐,言军队若能救民于水火,自然会得到燕国百姓的拥护。显然在孟子心中,军事行为是维持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手段,不仅合理,而且合法。因为合理合法的军事行为,并不是维系一君、一国之利益,而是铲除不仁之人、不义之事的必要手段,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2 在孟子看来,军事行为的目的就是除暴安良:“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君也。”3 明确了国君、诸侯乃至公卿大夫们如果残害百姓,行不仁不义之事,便人人可诛之,如商汤放夏桀、武王伐殷纣,即是替天行道的义举。 荀子?议兵亦通过陈嚣求教于荀子之言,论兵

5、事不可避免,当以3“义”节之: 陈嚣问孙卿子曰:先生议兵,常以仁义为本;仁者爱人,义者循理,然则又何以兵为?凡所为有兵者,为争夺也。 孙卿子曰:非女所知也!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喜。是以尧伐?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汤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纣,此四帝两王,皆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也。故近者亲其善,远方慕其德,兵不血刃,远迩来服,德盛于此,施及四极。4 荀子认为“仁”不能更化恶人,而“义”必然得罪于恶人,既然恶人存在,那便要禁其暴、除其害。出于禁暴除害目的的用兵,是用来维

6、持仁义的,百姓必然欢欣期盼。古史上的贤君尧、舜、禹、汤、文王、武王等,皆以兵征不仁不义者,维持的正是天下大义,可称得上是“仁义之兵” 。 荀子以这样的视角,去看待武王诛殷纣,既合理亦合法:“武王虎贲三千人,简车三百乘,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而纣为禽。显贤者之位,进殷之遗老,而问民之所欲,行赏及禽兽,行罚不辟天子,亲殷如周,视人如己,天下美其德,万民说其义,故立为天子。 ”5 这几乎是荀子对“仁义之兵”的实践性描述,心忧天下为仁,替天行道为义。武王除暴安良, “义杀一人而以利天下” ,6 其兵为义。商鞅也曾言:“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 ”7 认为武王顺应百姓期望,诛灭暴

7、君,以力维持义,其灭商就具有了合理性。 4义兵论的形成,除了学理上的推导之外,亦得益于军事经验的总结。六韬?文韬?文师言姜太公答周文王何以令“天下归之”之问,曰:“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者,义也。义之所在,天下赴之。 ”8 其所谓的“义” ,便是强调军事行为要符合天理,用以维持正向的社会秩序,满足大多数百姓的期望,才能得到百姓的拥护。 尉缭子?武议直接定义军事组织的功能:“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 ”9 认为其职责在于诛灭叛乱,禁止不义行为,此与吴起所谓的“禁暴救乱曰义”同理。10此外, 文子?上义中所载的义兵号令,也明确提出军事行为的意图:“兵之来也,以废不义而授有德也。 ”11 在于匡

8、扶正义,辅助有德之人以安天下。 在这样的认知中,兵家认为军事行为的成 败,不是单纯的军事实力的比较,而是取决于合乎道义的程度。 六韬?龙韬?奇兵:“战必以义者,所以励众胜敌也。 ”1 代表社会正义、坚守天下道义的军队,有足够的正能量去激励部属,从而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司马法?仁本亦言:“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为正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身,信见信。 ”2 以“义”为政治原则,方能得上下合同,彼此信任,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吴子?图国言:“凡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 ”3 以“义”作为组织原则,则军队内务分明,组织有序,方能三军用命,同仇敌忾。 以兵政自强的秦国,自嬴政

9、即位后,不断向东方用兵,其只有寻找到用兵的合理性,才能动员民众、说服朝臣持续用兵,使得军事行为对内而言具有合理性,对外而言具有合法性。由此来审视吕氏春秋不5断强化的义兵论,可看作吕不韦为秦兴兵灭六国的学理支撑。 建国者对匈奴的判断,代表了文帝时朝臣对匈奴背信弃义的认定,贾谊则提出“以德怀服”与“以义博示”两手策略。所谓“王者战义” ,一是认为与匈奴之间的约定,是出于维护秩序,那就要基于“义”的立场,强调彼此尊重约定的责任,强调执行约定的义务;二是以义兵论为立场,指出如果匈奴不遵守约定,那便不能一味合约,而应以威力相强,使之回到条约的约定之中。 贾谊提出“举明义博示远方” ,相对于此前的“修文德

10、而来之”的策略,更加强调彼此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将周秦原本用于调整国内秩序的公共价值观,转化为调整天下秩序的公共道义观,要求国际关系必须基于相互尊重、彼此守信的基本立场,为汉代处理民族关系提供了学理的支持。由此来审视汉与匈奴的和亲,就不再是一种绥靖政策,而是一项庄重的国际约定,既然双方接受,那就要按照约定行使。一方有违背约定的行为,便是背信弃义,就必须为之付出代价;而守约守信的一方,便有指责、讨伐对方的权利。如元光六年春(前 129 年) ,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汉武帝遣车骑将军卫青、骑将军公孙敖、轻车将军公孙贺、骁骑将军李广主动迎战,诏书公开强调:“夷狄无义,所从来久。间者匈奴数寇边境,故遣

11、将抚师。 ”2 其所谓“匈奴无义” ,一是指屡次寇侵,杀掠百姓;二是随意毁约,毫无诚信,汉不得不调兵出击,自然合理。司马相如封禅文言“陛下仁育群生,义征不?,诸夏乐贡,百蛮执贽,德牟往初,功无与二,休烈浃洽,符瑞众变,期应绍至,不特创见。 ”3将征伐周边民族,视为维持国际秩序的手段。盐铁辩论中,御史大夫言:6“先帝兴义兵以诛强暴,东灭朝鲜,西定冉、?,南擒百越,北挫强胡,追匈奴以广北州,汤、武之举,蚩尤之兵也。故圣主斥地,非私其利,用兵,非徒奋怒也,所以匡难辟害,以为黎民远虑。 ”4 将武帝时期的对外作战视为以战止战的正义行动。扬雄的幽州箴有“义兵涉漠,偃我边萌。既定且康,复古虞唐” 、5益州

12、箴 “义兵征暴,遂国于汉。拓开疆宇,恢梁之野”云云,6 亦将西汉对外作战视为义兵之举,强调其维系国家和平的意义。 以“义”作为衡量华夷关系的视角,是汉朝在国际关系中的理性自觉,即汉朝主动承担起对周边民族守约、守信、守诺的责任,而周边民族承认汉王朝对天下的管辖权,按照约定交聘,汉王朝提供必要的军事保障、经济扶持、文化支持,形成互利互惠的民族关系。这是义政论在国际、民族关系上的延展,成为汉朝基本的外交策略。张骞劝武帝交通西南诸国时言:“诚得而以义属之,则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于四海。 ”7 得到汉武帝的肯定,令其交通西南。 在这样的认知下,汉王朝将归附的民族视为“归义” 。汉官中“典客”

13、一职,乃“掌诸归义蛮夷” ,8 后景帝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至新莽改为典乐,其属官日增,正是因归义民族增多而不断增设。9 汉政府将少数民族内附称为归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公开讲:“南夷之君,西棘之长,常效贡职,不敢惰怠,延颈举踵,喁喁然皆争归义,欲为臣妾,道里辽远,山川阻深,不能自致。 ”10 初元三年(前 46 年)春汉元帝罢珠?郡诏便言:“其罢珠?郡,民有慕义欲内属,便处之,不欲勿强。 ”班固称赞汉宣帝的中兴之功,在于能够威德并7重,使得四夷知“义”:“遭值匈奴乖乱,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单于慕义,稽首称藩。 ”1 周边民族因汉王室德义并重而人心思汉。 “义”作为策略,需要

14、用政治、外交、军事的手段共同维护,否则只能成为坐而论道的口号。武帝之后,汉王室采用威德并重的两手策略:威出于军事实力,即“征讨四夷,锐志武功” ;2 而德出于信,即严肃信守约定和义务。宣帝神爵二年(前 61 年) ,下诏嘉奖郑吉都护西域:“拊循外蛮,宣明威信,迎匈奴单于从兄日逐王众,击破车师兜訾城,功效茂著。 ”3 赞扬征伐、德义并重,稳定西域诸国。而王尊守益州,也因“怀来徼外,蛮夷归附其威信”而升迁。4 郑吉、王尊被言之“威信” ,正是在处理民族关系中保持了两个基本手段:以信义怀柔,以专征讨逆。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以重视信用、责任为要求的盟约策略,使得汉王朝走出了周秦华夷之辨、华夷之防的

15、困境,寻找到了与周边民族共处的基本策略。一是变“天下一家”为“华夷一家” ,承认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社会模式和政治结构,从而实现汉王朝与周边民族的文化共处。二是强化“天下一人”的一统秩序,即在共同存有的政权中,只能有一个天子,其余国君皆为臣属,只要承认汉天子对天下拥有管辖权,便可以得到汉朝的优待和帮助,遵守则怀柔以德,悖逆则征伐以威。 需要强调的是,汉王朝在外交上的威德并重,正是对周秦日益强化的义政、义兵论的延续。 只不过其中的“义” ,是从对一个族群的共同认知,扩大为不同族群必须共同遵守的责任和义务,具有更宽泛的适用性。这种学理上的扩大,8本是诸子学说的题中之义,因为自周建政立制,天下便是一

16、体,天子负有对天下的全部责任, “义”本身已具有对全人类公共价值的总体约束。但在现实中,一个族群基本的公共认知要为其他族群所接受,并为不同文化背景、发展阶段的诸多族群所接受,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其中,居于强势地位的族群,其核心价值又需契合人类的基本伦理、人性的基本要求,方能从一国之共识,变为天下之共识;其所张扬的价值观,方能为其他族群所接受、所信从。西汉在处理民族关系时所倡导的“义” ,侧重强调尊重彼此的文化习惯、不侵犯对方疆域、尊重双方的约定等,形成了更具有文明史意义上地缘政治观,成为了后世处理不同族群关系的基本策略。 作者曹胜高(1973 年)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陕西,西安,710062、东北师范大学亚洲文明研究院兼职教授,吉林,长春,130024 收稿日期:2014 年 2 月 20 日 (责任编辑:赵轶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学科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