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水 源 水质状况报 告 ( 2018 年 4月 ) 一、监测情况 2018年 4月 ,丽水市 9个县(市、区)共有 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 3个,湖库型 7个;开展监测的 10个。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 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 100米处设置 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 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 1的基本项目 24 项、表 2 的补充项目( 5 项) 和表 3 的优选特定项目( 33项),共
2、 62项。 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 a及透明度 2项。 (三)监测频次 1 次 /月,其中表 3 的优选特定项目( 33 项)县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 1次 /季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 201122 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开展监测的 10 个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全部达标, 达标率为 100%。若按水量计, 实际取水量为 1055.18 万 吨,达标水量 1055.18万吨,水量达标率 为 100(详见附表) 。 丽水市县级
3、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统计见图 1,各水源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见附表。 图 1 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 1000 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18 年 4 月 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城市 名称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水源 类型 当月取水量(万吨) 达标 情况 超标指标及
4、超标倍数 1 丽水市 黄村水库水源地 (黄村水库) 湖库 314.8 达标 - 2 丽水市 玉溪水库水源地 (玉溪水库) 湖库 54.68 达标 - 3 龙泉市 岩樟溪一级 电站水库水源地 (龙泉水厂取水) 河流 118 达标 - 4 青田县 小溪青田水源地 (小溪口) 河流 78.53 达标 - 5 云和县 雾溪水库水源地 (雾溪水库) 湖库 86 达标 - 6 庆元县 兰溪桥水库水源地 (兰溪桥水库) 湖库 55.2 达标 - 7 缙云县 好溪缙云水源地 (缙新水厂取水) 河流 115 达标 - 8 遂昌县 成屏二级电站水库水源地 (遂昌水厂取水) 湖库 78 达标 - 9 松阳县 东坞水库水源地 (东坞水库) 湖库 115 达标 - 10 景宁县 龙潭桥水库 水源地 (鹤溪镇上) 湖库 40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