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猫换太子之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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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狸猫换太子之三打龙袍和断太后 (也叫“赵州桥” 、 “天齐庙” ) 铡郭槐等剧目一起,是连台本戏狸猫换太子的后半段。这个剧目讲的是包公替宋仁宗找到亲母,并使宋仁宗和母亲团圆,惩处恶人的故事。 诡异的情节 故事一开始,是包拯从陈州放粮归来,经过赵州桥,忽然一阵狂风,把他坐的轿子的顶盖吹走了。包拯立即断定本地有重大冤情未能伸张,“想是妖魔魍魉到,定有恶棍与土豪” 。包公于是下令进驻本地的天齐庙,叫来本地的地保, “这有铜锣一面,命你去到庙前庙后,庙左庙右,高声喝叫喧说:老夫在此宿堂,有冤枉者前来伸诉”! 当年从着火的冷宫里逃得性命的李妃,听说包拯到此,出来喊冤:“破瓦寒窑,有一瞎婆,有二十载的含

2、冤!”地方官将李妃带进天齐庙,要她向包拯下跪行礼,而李妃说一定是真包公她才愿意下跪, “你若真包,我就伸诉;你若假包,说也枉然”!她要包公给她摸一摸脑袋,她就知道是真是假。 原来包公的脑袋后面有一块肉疙瘩,当年包公考中状元,一般的状元帽子戴不上去,皇帝特意传旨后宫按照包拯头型裁剪特制帽子,恰好是冷宫里的李妃裁剪制作的。包拯自己下去给李妃摸了脑袋,李妃才开始诉说自己的冤屈。 李妃提交了最重要的证据:当年寇准题写诗句的黄绢。于是包公带2了李妃回到京城。正好宋仁宗为包拯陈州放粮庆功,宣布放花灯。包公布置灯官在给宋仁宗报花灯名的时候,特意将“吕布戏貂蝉” 、 “天雷打死张继保”也列进去。宋仁宗不高兴了

3、:“将扮灯人拿下!”包公故意装糊涂,问个究竟,宋仁宗:“这样不忠不孝之灯,要它何用?”包拯跟进:“若论不孝,就是万岁!” 宋仁宗大怒,甩手回宫。要宰相王延龄把包拯抓来,审问包拯:“为何午门藐视君?”包公这才将遇见李妃(现在要尊称国太了)的事情述说了一遍。请求传景阳宫老太监陈琳为证。陈琳到来,将当年事情一讲,说如果是真太后,应有黄绫诗帕。 包拯这时已经被刀斧手架到午门准备问斩,宋仁宗把他赦免回来,包拯这才出示了“黄绫诗帕” ,上面题写的果然是“春风得意花千里,秋月阳晖桂一枝。天降紫薇接宋后,一对行龙并雌雄” 。 宋仁宗赶紧赦免包拯,派人去抓刘妃,这时刘妃已听见风声,悬梁自尽。郭槐被捕后照样嘴硬,

4、 “三朝元老,斩我不得”!宋仁宗急了,“将他碎尸万段”!郭槐还说:“这倒干脆!” 李妃立刻升格为李太后,现在要称呼“国太”了,坐了龙车凤辇进皇城。包公建议宋仁宗在宫前“设摆香案,哀求上苍” ,祈祷国太眼睛复明,果然应验,国太的眼睛也好了。宋仁宗上前行礼, “儿臣见驾,愿母后千岁”!国太开骂:“我打你这无道的昏君!”她责怪宋仁宗一开始不相信包拯, “我越思越想心头恨,不由得哀家动无名。内侍看过紫金棍”,叫包拯, “替哀家拷打无道君” 。 包拯于是请宋仁宗赶紧脱下龙袍, “俺包拯打龙袍犹如臣打君” 。这3下李后高兴了:“好一个聪明小包拯,打龙袍如同臣打君。 ”于是国太封包拯为太子太保, “赐金铛翅

5、,再赐你尚方剑一把。三宫六院你管定,满朝文武任你行。倘若是皇儿不从命,画影图形也要充军” 。 这个剧目的故事来源于龙图公案第六十二回“桑林镇” ,以及晚清按评书艺人石玉昆评书改编的小说三侠五义第十五回“斩庞昱初试龙头铡,遇国母晚宿天齐庙”一直到第十九回“巧取供单郭槐受戮,明颁诏旨李后还宫” 。不过小说里包公破案的故事,在这个剧目里全部被删除。而李妃位列国太后作威作福,要包公打宋仁宗的情节,则完全是戏曲所增加的。 太后能否打皇帝? 打龙袍里最值得注意的是,被从破庙救出来的瞎老太婆,一旦确认了国太的身份,立即权高盖世,作威作福,连皇帝儿子也是任打任骂的对象。那么太后真的可以下令打皇帝?还可以将皇帝

6、儿子判充军吗?这样的情节,显然不符合中国古代的礼教与法律。中国古代礼法,强调的是皇帝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皇帝的母亲即便是像武则天、刘太后那样垂帘听政,仍然要以皇帝的名义来发布命令。皇帝成年(一般是满20 周岁)后“亲政” ,太后就要退居幕后,不能再行使政治权力。 唐朝的法典唐律疏议明文规定,在法律里提到专指皇帝的“乘舆” 、 “车驾” 、 “御”字样的,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并同” 。比如“盗乘舆服御物”的罪名,规定罪犯要判处流放二千五百里。法律解释说明:“若盗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服御物者,得罪并同。 ”但是皇帝4下达的命令称为“制” 、 “敕”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下达的命令

7、只能称“令” ,效力低于“制” 、 “敕” 。法律规定皇帝下达的“制书” ,有关方面有违反的,要判处徒二年;如果是违反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令”的,就可以减一等处罚(判处徒一年半) 。伪造皇帝印章的,要判处“斩” ,而伪造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印章的减一等处罚(绞) 。可见,立法者非常注意突出皇帝的权威。 当然,历史上有过一些皇太后专政的局面,尤其是晚清慈禧太后长期专政,给民间留下了深刻印象,但是就传统礼法来说,这不是正常现象。太后对皇帝的权威来自于皇帝年幼时候的监护,以及垂帘听政的惯例,延续到皇帝亲政时期。像这个剧目所宣扬的,好不容易从民间寻找到的生母,一临朝立刻当着群臣的

8、面要处罚皇帝,是绝不可能发生的现象。 包拯打龙袍有无罪过? 中国古代一直有以衣代人的习惯,最著名的故事,是战国策里豫让的故事。豫让原来是晋国贵族智伯的家臣,后来韩、魏、赵三家分晋,灭了智氏。赵国的赵襄子最怨智伯,把智伯的头颅当作酒杯。豫让已经逃到山里。听说自己主人死后受如此侮辱,改了姓名,情愿受刑,在宫殿里打扫厕所,企图暗杀赵襄子。赵襄子有一次如厕,突然觉得心动,叫人把管厕所的人抓起来,一审问,就是豫让,还搜出了随身带的凶器。说是:“我欲为智伯报仇。 ”赵襄子说:“这是个义士,我只有躲避他吧。且智伯已死,没有后代,而其家臣来代为报仇,此天下之贤人也。 ”把他放了。豫让又易容变音,躲在赵襄子要经

9、过的桥下,打算行刺。5赵襄子至桥而马惊,赵襄子说:“这肯定是豫让了。 ”派人搜捕,抓住豫让。豫让表示愿意就死,只是希望能够击打赵襄子的衣服,以遂复仇心愿。于是赵襄子“义之” ,派了人把自己的衣服给豫让。豫让拔剑三跃,呼天击之:“而可以报智伯矣。 ”伏剑而死。 这个以衣代人的故事太有名,打龙袍这个故事就有它的影子,而在原来的小说龙图公案三侠五义中并没有这个情节。因为明清朝小说的作者都知道,击打皇帝的衣服也是犯下重罪。在中国古代,殴打皇帝是谋反,要处以极刑;而击打毁坏皇帝的衣服,同样也是属于重罪。 比如唐代法律唐律疏议规定,凡是毁坏、丢弃皇帝御用物品都是作为“十恶”中的“大不敬”罪名,要判处流放二

10、千五百里。后来明清时代的法律没有这般严厉,毁坏、丢弃皇帝御用物品的,单列为一项罪名,不再属于“十恶”里的“大不敬” ,仍然要处以杖一百徒三年,还算是一项重罪。 这条法律实际上就是针对豫让和赵襄子的历史故事而来的。统治者身穿的衣服、使用的器具是具有象征意义的,赵襄子让豫让破坏他的衣服来泄愤,是要成全豫让的名声;可是在后代统治者看来,成全了刺客的名声,就是败坏了统治者的权威,为了防微杜渐,使得老百姓不敢有损害统治者权威的念头,就需要特意立法严禁。 因此在明清时期的小说里,一般不会写这样公然违法的情节。只有到了民国初年,传统法律的禁忌没有那样严厉了,才会把豫让和赵襄子的故事转版过来套用到包公和宋仁宗

11、身上。 被删除的破案情节 6在原来的小说里,主要是讲包公智破这个大案的故事。 龙图公案第六十三回“桑林镇”里,在包公找到了仁宗生母后,仁宗要包公拷问郭槐,可是郭槐“苦不肯招” 。包公先是叫手下的董超、薛霸假扮刘太后的使者去看望郭槐,诱骗郭槐:“刘娘娘传旨着你不要招认,事得脱后,自有重报。 ”郭槐不知是计,还大包大揽地许愿:“你二牌军善施方便,待回宫见刘娘娘说你二人之功,亦有重用。 ”董超、薛霸立刻翻脸,使用重刑拷打,郭槐只得招供。 可是当宋仁宗亲自审问郭槐时,郭槐再次翻供:“臣受苦难禁,只得胡乱招承,岂有此事。 ”宋仁宗无法处断案件。于是包公将郭槐押到张家园吊打审问,郭槐被打得昏死过去,到了半

12、夜三更, “忽然天昏地黑,星月无光,一阵狂风过处” ,郭槐醒过来, “见两边排下鬼兵,上面坐的是阎罗天子” 。只听阎王在问判官,郭槐的阳寿到期了没有?判官回答:“郭大使尚有六年旺气。 ”郭槐一听,赶紧向阎王求情。阎王说道:“你将刘娘娘当初事情说得明白,我便饶你罪过。 ”郭槐这才将当年如何陷害李妃的事情一一讲出来。 “左右录写得明白” ,这时那阎王一甩手,喝道:“奸贼!今日还赖得过么?朕是真天子,非阎王也,判官乃包卿也。 ”郭槐吓得哑口无言,低着头只请快死而已。 三侠五义第十九回“巧取供单郭槐受戮 明颁诏旨李后还宫”基本沿用了这个套路,只是稍微复杂一点。包公先是用重刑将郭槐反复拷打,又派人以刘太

13、后名义到牢房里慰问郭槐,将郭槐灌醉。又要一个妓女化妆成寇珠的鬼魂去向郭槐索命,拉拉扯扯带到布置成阴曹地府的审讯室,包公自己装扮阎王,王朝、马汉等化妆成牛头马面、众多小鬼。7假扮阎王的包公喝令:“郭槐,你与刘后所作之事,册籍业已注明,理应堕入轮回;奈你阳寿未终,必当回生阳世。惟有寇珠冤魂,地府不便收此游荡女鬼。你须将当初之事诉说明白,她便从此超生。事已如此,不可隐瞒了。 ”郭槐信以为真,连忙朝上叩头,便将当初刘后图谋正宫,用剥皮狸猫抵换太子,陷害了李妃的情由,述说一遍。 “忽见灯光明亮,上面坐着的正是包公,两旁衙役罗列,真不亚如森罗殿一般” 。郭槐后悔莫及,口供已经记录在案,包公就此破了这个奇案

14、。 可是在戏曲里根本就找不到这个精彩的情节。显然戏曲的创作者意图表现的主题并不在于破案故事,而是将这个剧目作为披着惊险情节外衣的伦理剧,宣教家长权威重于一切。 孝重于忠的时代背景 在打龙袍这个剧目里,突出的是李后一旦恢复了身份那种对儿子(皇帝)作威作福的情节,尤其是用太后要包公打皇帝被包公折换为打龙袍的情节来突出一个重点:那就是母亲的权威至高无上,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哪怕是皇帝,仍然要对母亲俯首帖耳地服从。 这实际上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一方面是清末慈禧太后长期当权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到了民国时代,皇帝已经消失了,但家长权力犹在。历代法律都明文规定“称家长者,父母同” 。父亲在的时候,相对于子女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亲属以及奴仆) ,母亲和父亲并列为家长;父亲去世后,母亲单独掌握家长的权力,对于子女有管教控制之权。民间很自然地将普通家庭的这一传统制度投射到皇帝家庭上去,很自然地认为太后自然对皇帝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皇帝只能俯首帖耳地听从太后8的一切指令。虽然这样不符合古代的法律,不过恰恰可以吸引广大观众、尤其是女性观众的眼球。 作者系复旦大学教授、博导、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 责任编辑:王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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