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建设思考摘要职务犯罪侦查在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文章从犯罪信息的发现能力、揭露犯罪的证明能力、重点难点的突破能力、法律政策的应用能力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希望对职务犯罪侦查能力的建设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建设 当前,由于职务犯罪的团体性、隐蔽性、高智能性和对抗性增强,使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为此,在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实践中,有必要突出加强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建设。根据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当前应重点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一、犯罪信息的发现能力 在职务犯罪的 54 个罪名中,其行为要件或是
2、利用职务之便,或是失职越权,无不与权力的异化、权力的失范相关。也正是由此,形成了职务犯罪诡秘性、隐蔽性强,潜伏周期长的特征。因此,查处职务犯罪不能像公安机关那样“报警出警” ,更不能像法院自诉案件那样“不告不理”。我们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提高主动发现犯罪线索、犯罪证据、犯罪背景、犯罪动态等犯罪信息的能力: (一)强烈的案情意识 在社会交往、酒肆茶楼、街谈巷议、媒体舆论等各种社会生活中都2可能会发现犯罪信息。思想上的高度警觉,既是职责的要求,也是发现能力的基础。一个优秀的侦查员,应在强烈的案情意识下,善于将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信息与犯罪线索、犯罪证据、犯罪动态等有机地联系起来,并从中发现犯罪信息。
3、而案情意识不强的人,面对犯罪线索或证据也会视而不见。因此,要大力培养和增强案情意识,这是提高发现犯罪信息能力的重要前提。 (二)广博的社会知识 一个不了解社会、不具有社会常识和社会经验的人,不可能会及时发现犯罪信息。而了解社会,重点是了解社会现象的规律和特点。如诉讼活动中的违法特点,行政审批中的违规特点,商务承包、工程采购等活动中的回扣特点,等等。只要掌握了它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各行各业的行规行纪,了解社会管理的运作程序,了解各类腐败现象的特征、表现及与犯罪相关的人情世故,就能够追根寻迹、发现犯罪。 (三)合理的怀疑推定 应对信息迹象在合理怀疑的前提下,综合分析,合理推定。推定的重点,一是与犯罪
4、的关联性,也就是信息迹象是否与犯罪有关联;二是犯罪的可能性,是否可能发生犯罪。运用社会知识与法律知识,将已知的合理怀疑经逻辑思维升华为合理的推定。 (四)便捷的捕捉渠道 发现犯罪信息是在隐蔽侦查目的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发现活动。既然是隐蔽发现,就需要有便利快捷的捕捉犯罪信息的渠道。而便捷渠道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要由侦查人员去确定。通过什么渠道、采取什么3方式、运用什么手段、技巧去捕捉犯罪信息,综合反映了侦查人员的心智能力。选择最易突破的信息点,及时策略地收集到犯罪信息,查处职务犯罪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 二、揭露犯罪的证明能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的任务是“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 。这里,调
5、查和证明是“查明”的应有之义。可以说,调查是手段,证明是目的。一切侦查手段、侦查措施、侦查谋略都是围绕证明进行的。因此,证明能力是侦查能力的核心。而要提高证明能力,侦查人员就必须将证明责任作为第一责任,强化以证明为中心的侦查观念,并努力提高依法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分析证据和组合证据的专业技能。 (一)收集证据的获取能力 收集的重心是获取。如何将分散的犯罪证据获取在案是侦查人员的基本技能。询问证人、讯问嫌疑人、调取书证、提取物证、查询电信记录、查询会计资料及金融票据等获取证据的手段,应能熟练地操作。其重点,是获取证据的谋略和方法。 (二)固定证据的操作能力 如果说收集证据的重点是方法论,那么固定
6、证据的重点则是技能论。也就是说,操作技能是固定证据的关键。如制作笔录、复制书证、利用声像技术将言辞证据转化为形象证据等等。这些形式看似简单,其实其操作要求很高。合法性、及时性、保全性是其基本要求。熟练掌握和运用固定证据的操作技能,是侦查人员的基本技能。 (三)分析证据的判断能力 4分析判断证据的能力对侦查人员来说十分重要。分析判断证据的重点,是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排他性。就证明责任来讲,侦查证明是起诉举证和审判采信的基础。不重视或不注意证据的分析判断,就会造成证据缺陷,从而不被采信。 (四)证据体系的组合能力 任何犯罪案件,都需有经查证属实,并达到证明各个犯罪构成要
7、件事实所需的足够量的证据才能定案。但在具备证据体系完整性要求后,如果证据组合混乱,证据结构失调,也同样达不到有效的证实犯罪的目的。传统的证据组合形式,是按照纠问式的庭审方式,以证据种类为单元结构组合的。在庭审方式改为控辩式后,传统的证据组合方式已不适应控辩式庭审的要求。因此,按照新的庭审方式和举证规则去组合证据,就成为强化证明能力的重要一环。在组合证据的操作中,应坚持服务起诉、审判的原则,以事件为主线,以时间为顺序,以反映犯罪构成为结构,以案件实际情况为基础,打破证据种类界限,不同的案件以不同的方式去组合证据,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 三、重点难点的突破能力 反腐败斗争实践表明,权力不仅会导致
8、腐败,权力还会千方百计地保护腐败。不仅窝案、串案的涉案人员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甚至个体腐败与地方、部门、单位的利益也密切相关。因此,职务犯罪侦查的难度越来越大,斗争的复杂性、对抗的尖锐性也越来越强,并形成了一些侦查难点和深层障碍。我们必须研究相应的应对措施,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并努力提高侦查人员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能力。 5(一)加强侦查谋略的研究和运用 一般来讲,侦查工作大体分为基础侦查、重点侦查、拓展侦查和完善侦查四个阶段。基础侦查,主要是初查的外围突破,即在不接触初查对象的情况下,秘密突破外围实质证据,为立案、拘捕打好基础:重点侦查,主要是对主罪或主行为的突破,它是侦查的中心环节;拓展侦查
9、,主要是扩大战果,深挖余罪漏犯;完善侦查,主要是完善证据、巩固侦查成果,为起诉审判做好准备。但无论那一阶段,侦查与反侦查的心智较量都不会停止。因此,综合分析研究具体的犯罪心理、犯罪背景、犯罪动态等犯罪信息,有针对性地运用相应的侦查谋略,就成为智取犯罪和制服犯罪的关键。 (二)选好突破口提高审讯能力 口供在职务犯罪证据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从侦查实践看,口供的突破关键在突破口的选择。选好突破口往往就成功了一半。综合实践经验,应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选好突破口。如:割断案犯外界联系从错觉处突破;分析共犯心理从弱点处突破:利用利益矛盾从利害处突破:利用家庭观念从亲情上突破;利用孤独困境从心理
10、上突破;以小证引大供从证据上突破:击穿谎言从再生证据上突破;教育抚慰从悔过心态上突破,等等。突破口的选择是审讯心理、审讯谋略和查审结合的综合运用。一旦突破应及时予以固定、及时予以证据补强,以应对可能的翻供,并力争快速形成证据优势,以最终制服犯罪。 (三)善于借势优化执法环境 执法环境不佳是导致职务犯罪侦查困难多、查处阻力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增强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能力,就需要积极取得党委的领导6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优化反腐执法环境,形成强力的反腐态势。但是,良好的执法环境,不能靠等,要积极去创造。首要的是保持办案信息的主渠道畅通,以有效排除地方领导身边的“杂音” 、 “噪音” 。其次,要
11、从大局出发谋好应对负面影响之策,主动建议党委或主管机关采取防范措施,把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要认识到,领导资源、社会资源均是反腐败可以利用的资源。借势就是借力,借力就是合力。各种执法资源的整合,永远是反腐败的致胜法宝和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重要保障。 四、法律政策的应用能力 职务犯罪侦查是一个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执法过程。检察官应具有理性侦查的能力。可以说,任何形式的侦查都离不开理性的思维和理性的操作。如,侦查对象行为的性质、定性证据的范畴、确认犯罪的法律政策资源以及侦查活动的程序规则等等,无不体现着法律政策的应用能力。提高法律政策的应用能力也是侦查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正确适用法律 能
12、否正确适用法律,取决于对法律的信仰和正确的理解。法律至上是执法者的基本理念,是执法为民的思想保障。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钱卖法、以情换法均是对法律精神的背叛和玩弄。尤其在职务犯罪侦查中,坚定的法律信仰更为重要。因为一旦执法不公,不是冤屈无辜,就是轻纵犯罪、践踏了法律。为此,在侦查实践中,一方面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提高法律素质;另一方面要强化法律信仰的品格培养,为正确应用法律打好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7(二)熟练操作法律 法律操作的载体,集中体现在各种法律文书上。有人说“法律文书是一面镜子,它体现了执法者的法律素质” ,不无道理。实际上也是这样,立案报告、侦结报告、起诉书等确认性文
13、书,反映了执法者的法律素质;侦查活动中的措施性文书也反映执法者的法律素质,甚至在笔录陛文书中也能反映出法律素质问题。为此,提高法律操作能力,应重点从法律文书做起,以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性为要点,以客观性为立足点,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并以此为切入点,提高熟练操作法律的能力。 (三)能动地诊释法律 法律不是机械的教条,它需要执法者结合现实案例能动的发现和诊释法律。可以说,侦查不仅是一个破案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把鲜活的案例与抽象的法律有机结合的过程。侦查人员充分地调动法律资源、积极地发现法律规定、能动地诠释法律精神,显得尤为重要。正确地设释法律,离不开对法律文本的正确理解和对立法原义的准确把握。其重点,是通俗地理解法律的通常含义。因为,法律的受众体是普通大众,通俗性是立法的原则。为此,执法者在调动法律知识积累的过程中,应以普通人共同接受的含义去诊释法律。但能动的诊释法律能力,不是一日之功,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不断的知识更新与实践锻炼。学习上的不懈追求、实践中的领悟升华,是提高能动诠释法律能力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