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我国创业板市场风险及法律防范摘要:我国创业板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融资平台,但创业板市场存在着较主板更高的风险。作为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加强风险防范是确保其良好运行的前提条件。为维护市场秩序,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文就我国创业板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做一整合分析,并提出了控制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风险;法律防范 一、我国创业板概述 创业板 GEM(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board,也称二板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
2、场。创业板是 20 世纪国际金融市场中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它于 20 世纪 70 年代初发端于美国,即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2009 年 10 月 30 日,筹备十年之久的深圳创业板正式开板上市。推出创业板,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创业投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另一方面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与主板市只接纳成熟的、已经形成足够规模的企业上市不同,我国创业板市场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具有上市门槛低、高成长性高风险性、市场监2管严格等特点。我国创业
3、板自开板以来取得较大成绩但争议不断, “三高” ( 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额超募资金)问题严重,业绩变脸、高管套现等一系列“绯闻”始终缠绕其身,这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风险防范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 二、我国创业板市场风险分析 创业板在中国是一个全新的市场,除存在企业自身风险外,市场风险也相对较高,加之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投资者的盲目投资等决定了我国创业板市场必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一)上市公司的风险 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通常处于创业期或产业化初期,不确定性相对较大,因此企业主要面临经营风险、技术风险、道德诚信风险。1.经营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是规模较小且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现代
4、企业制度,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将会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于此同时,企业的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市场,所以在经营方面存在比较大的风险。2.技术风险。创业板上市企业主要是高新科技企业,而高科技成果能否转变成产品并占有一定市场往往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其现有的盈利能力相对不高,抵御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因而出现技术风险在所难免。3.道德诚信风险。一些企业为了在创业板上市,采取恶意虚假包装,特别是在设立初期,上市公司大股东为获取财富分配效应,恶意披露虚假信息,隐瞒真实经营业绩等。由于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大多是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突出。如果较大范围出现披
5、露虚假3信息、人为抬压价格、暗箱操作等不道德行为,不仅会使投资者的投资面临巨大风险,也会使整个创业板的发展遭遇诚信危机。 (二)创业板市场风险 创业板的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在市场波动风险和市场操纵风险。市场波动大是国际创业板市场的一个共同特征,我国创业板市场也不例外。创业板上市企业大多是科技型创业企业,此类企业又有高经营风险,易造成股票价格随经营状况大幅波动。此外,创业板高增长、高风险的特点使得操纵市场风险更为突出。在创业板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规模小、上市公司数量少、全流通的股份性质,市场操纵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较高,危害也较严重。 (三)投资者的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主要以中小散户为主,其技术分析
6、、资金实力、信息获取、抗风险能力及心态经验等方面还不够成熟,再加之创业板市场操纵、内幕交易及市场投机性严重,因此投资创业板风险很大。创业板上市企业大多是科技型创业企业,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难以预测,而投资者由于缺乏较高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不能对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做全而、正确的了解,容易造成盲目投资判断失误。再者,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不稳定及投资者对高科技企业的过分热情和盲目追捧,个别机构或个人极有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或资金实力操纵市场,在股价受庄家意志左右的情况下,广大的中小投资者随时会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四)证券中介和服务机构的风险 4证券中介和服务机构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为证券的
7、发行与上市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专门机构,其做出的证明文件是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的重要依据。如果这些机构及其人员受利益驱动,在制作发行文件、上市辅导以及股票承销过程中与相关上市公司共谋,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将会导致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的风险,误导大的投资者,造成整个证券市场的混乱。此外,中介机构还面临着承销业务风险、信誉风险、人员流失风险等。 (五)监管主体的风险 目前我国主板市场监管手段相对落后,监管能力不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此外,围绕创业板更多的是发行、上市和交易的制度设计,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后续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几乎处
8、于空白,涉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治理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建立和健全也迫在眉睫。创业板设立初期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体制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将使监管部门面临比主板市场监管更大的风险,监管难度相应也会大大提高。 三、我国创业板风险的法律防范 创业板固有的特征决定了其风险要高于主板市场,这种风险不仅可能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而且可能影响整个资本市场乃至社会的稳定。面对上述创业板市场可能产生的风险,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借鉴国外创业板市场的成功经验,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力争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一)严格市场准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合理、适当的准入5制度是我国创业板
9、成功的关键。我国创业板的外部环境尚未成熟,创业企业经营风险较高,加之在制度上放宽无形资产比例及股份限售期可能带来的风险,创业板需要更加严格市场准入,努力筛选优质企业。具体而言,在所有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中,再进一步审核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及成长性指标(如主营业务增长率、净资产利润率等) ,将各个指标确定为一定的权重,并加权平均,将结果予以排序,排在前面的企业优先上市。与此同时,要强化公司治理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责任,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审计委员会功能的发挥,推动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 (二)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性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决定了其应该实行
10、比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强制性的、持续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信息披露的频度、力度和范围,增加定期报告的次数,使披露的内容更全面具体充分细致,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易得性。如全面详尽地披露公司每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即活跃业务、业务发展规划和融资规划,并逐项予以说明;定性定量地披露有关业务、财务、法律、资金投向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尤其是技术风险的披露要有特别的风险提示;必须对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对高级管理人员的非财务信息的定期披露,对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直接、间接持有股份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披露等。 (三)建立高效诚信的保荐人制度,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保荐人作为
11、专业性的中介机构,对拟上市公司进行严格把关,以降6低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具体到我国来说,一是对保荐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断提高保荐人的专业素质水平和业务创新能力;二是进一步扩大保荐责任范围,适当延长保荐人对创业板公司的保荐期限,增加保荐人的违规成本,加大惩处力度;三是保荐人应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督导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并对发行人发布的定期公告撰写跟踪报告;四是明确保荐人、发行人、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分配与衡量,建立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 目前我国在投资者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众多中小散户,投资者抵御风险的能力较低,投资理念也尚未成熟,所以
12、有必要对在创业板市场上的参与者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教育,以培养我国证券市场高素质的投资者队伍。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创业板投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投资者风险收益意识,提倡理性投资与价值投资;其次通过向投资者进行全面的市场风险提示,促使广大投资者正确了解创业板市场并把握投资机会,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最后促进机构投资者发展,引进国际上成熟的管理经验,不断优化我国的投资者结构,为创业板和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创造条件。 (五)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 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使监管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必须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以维护市场秩序。政府监管机构应转变监管理念,采取措施,促使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加强自身的自
13、律建设,改进和加强内部管理,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真正贯彻执行;建立健全较为7完善的法律、法规,完善创业板市场运作和监管细则;全力支持证券业协会的工作,增强行业自律管理的能力,使其真正成为规范证券业行为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建立实时监控监督制度,即时发现问题并即时检查处理公告等,以保证创业板市场的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张蕾.论创业板市场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借鉴J.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08, (2). 2罗婵.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现状及风险分析J.当代经 济,2010, (6). 3岳冰.我国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及法律防范J.企业活 力,2009, (4). 4王军军,唐青生.创业板成败的关键在于监管制度的 完善J.时代金融,2009, (6). 5白艳瑾.五大隐忧拷问创业板J.资本市场,2009, (11). 责任编辑: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