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清华简祝辞与郑子阳之难新探提 要:由于史记对郑子阳之难的记载存在疏漏,不少学者将韩非子?说疑中的太宰欣误认为史记中的“郑子阳”或子阳之党,进而对子阳的身份、子阳之难的内容和性质做出了一些误判。近年公布的清华简系年 ,为了解子阳之难提供了新的宝贵材料。综合分析系年与传世文献的相关材料,可以得知太宰欣与子阳并非一人,他们分属罕氏和驷氏家族,彼此为政敌关系。子阳之难是由罕氏的太宰欣攫取郑国政权而引发的内乱,实质上是罕氏与驷氏间、郑君与罕氏间的权力之争。 关键词:清华简;郑国;子阳之难;太宰欣 春秋时期及战国初年,在各诸侯国的政坛上,大夫专权的事例屡见不鲜,如三家分晋、田氏代齐、三桓专鲁等。子阳之难
2、就是战国初期郑国由大夫专权而引发的一场内乱。由于史记对郑子阳之难的记载存在疏漏,不少学者因此对韩非子?说疑所载的“太宰欣取郑”作出误解:认为太宰欣即是史记所载的“郑子阳”或子阳之党,进而对子阳的身份、子阳之难的内容和性质做出了一些误判。上述误解、误判,事关对战国初年郑国政局发生动乱原因的认识,不可不分辨清楚。近年来公布的清华简系年 ,1 为我们了解子阳之难的真相提供了新的宝贵材料。本文拟以清华简系年与传世文献相结合,对子阳之难作一新的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2一、太宰欣非子阳或子阳之党 韩非子?说疑中有“太宰欣取郑”的记载。2史记中有“郑君(郑?公)杀其相子阳” 、 “子阳之党共弑?公
3、骀”的记载。3 以往学界多以太宰欣与子阳为一人,或为同党、同官、同族。如童书业先生认为: 韩非子?说疑:“郑子阳身杀,国分为三。 ”疑子阳为罕氏之后,世掌郑政,亦几于有国。所谓“太宰欣取郑” ,太宰欣疑亦罕氏之后,或即“郑子阳” ,或为子阳之党。 “太宰”似为执政之官通称,非实职。昭元年传晋赵孟称郑子皮为“冢宰” , “冢宰”即“太宰” 。1 杨宽先生认为,太宰欣可能是子阳之党的领袖。2 牛鸿恩先生认为,“太宰欣弑君取郑已无从详考,但与郑君被弑必定有关。 太宰是相、执政的统称。 ”3 清华简系年相关记载很明确,言之凿凿:太宰欣与子阳既非一人,也非同党。 系年第二十三章云:“郎庄平君率师侵郑,郑
4、皇子、子马、子池、子封子率师以交楚人,楚人涉?,将与之战,郑师逃入于蔑。楚师围之于蔑,尽逾郑师与其四将军,以归于郢。郑太宰欣亦起祸于郑,郑子阳用灭,无后于郑。明岁,楚人归郑之四将军与其万民于郑。 ”4 由这段材料可知,太宰欣是在郑国对楚国战争失利的情况下,于国内发动政变,除去了子阳一族。可见,太宰欣与子阳不是同一人,且互为敌对的关系。 太宰欣为太宰,子阳为相,太宰与相并非同一职官。 左传隐公十一年:“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太宰。 ”正义曰:“昭四年传称季孙为司徒,叔孙为司马,孟孙为司空,则鲁之三卿无太宰。 ”左传成公3十五年:“向带为太宰,鱼府为少宰。 ”正义曰:“六卿之外,或少司寇、二宰等亦是
5、卿官,犹鲁三卿外别有公孙婴齐、臧孙许,但非如六卿等世掌国政也。 ”楚国的太宰,见于左传有太宰子商、太宰伯州犁、太宰?启疆、太宰犯等。5 曾侯乙简、包山楚简、上博楚简中也载有太宰一职。刘信芳先生说:“惟楚官既以令尹为重,则周、楚之太宰不是同一层次的职官。 ”6 郑国也有太宰之官。 左传襄公十一年:“郑使良霄、太宰石如楚,告将服于晋。 ”顾栋高曰:“石为良霄之介,则太宰之官非郑所重矣。 ”7 鲁、宋、楚、郑等国的太宰,均非执政之相。 冢宰与太宰,具有不同的内涵。 左传昭公元年:“赵孟曰:武请于冢宰矣。 ”杜注:“冢宰,子皮。 ”顾栋高曰:“此或以为执政之美称,犹南遗称季孙为冢卿,士会称?敖为宰,非
6、郑独设冢宰之官。 ”因此,郑国的太宰并非冢宰,其官职低于执政的相。 考之史籍,子阳与太宰欣亦非同族。子阳应为驷氏后裔。 史记?六国年表:“(郑?公)二十五年,郑杀其相驷子阳。 ”汉书?古今人物表:“郑相驷子阳。 ”子阳既称“驷子阳” ,则其为驷氏无疑。梁玉绳曰:“子阳,郑相,乃驷氏之后。 ”8 其说至确。 学者以子阳为罕氏,主要是根据左传 “罕氏常掌国政” , “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 ,9 认为子阳为相则必为罕氏。考之左传 ,春秋末期,七穆中除罕氏以外,驷氏尚有相当大的势力。如,驷?于郑献公九年至郑声公五年(前 505 年前 496 年)执政,驷弘在郑声公二十四年至郑声
7、公三十七年(前 477 年前 464 年)执政,10驷子阳于郑?公时任相,说明驷氏的势力一直及于战国早期。 4清华简系年载:“郑太宰欣亦起祸于郑,郑子阳用灭,无后于郑。 ”可知子阳家族先于太宰欣而灭,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关于“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的记载也表明,子阳不是罕氏后裔。太宰欣则应为罕氏之后。 韩非子?说疑说:“田成子取齐,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郑,单氏取周,易牙之取卫,韩、魏、赵三子分晋,此六人者,臣之弑其君者也。 ”表明郑国政权最终落入太宰欣之手。综合韩非子 、左传的记载可知,这个取郑的太宰欣,才是罕氏的后人。 过去之所以将太宰欣与子阳混为一人,主要是由于韩非子与史记的不同记载
8、。 韩非子?说疑载“太宰欣取郑” ,并将太宰欣视为“臣之弑其君者” 。 史记?郑世家:“子阳之党共弑?公骀而立幽公弟乙为君,是为郑君。 ”这很容易使人从逻辑上推断太宰欣即子阳或子阳之党,进而推断太宰欣与子阳为同官、同族。现在据清华简系年可知,这一推断与历史实际不符。 二、子阳为郑相,非郑君 关于子阳的身份,东汉高诱为吕氏春秋作注,有子阳为郑君之说。 吕氏春秋?首时高诱注:“子阳,郑相,或曰郑君。 ”吕氏春秋?适威高诱注:“子阳,郑君也;一曰郑相也。 ”1 近人亦有持子阳为君说者。如: 张岱年先生认为: 子阳就是史记?郑世家的“哀公易” 。 世家云:“哀公八年,郑人杀哀公,而立声公弟丑,是为共公
9、。 ”皇王大纪作“哀公锡” ,“锡” 、 “易” 、 “阳”实形近而讹所以称“子阳”者,子是称恶君之5辞, 韩非子?难三篇:“燕子哙贤子之而非荀卿,故身死为戮。 ”称燕王哙为子哙,便是同例。2 吕氏春秋?适威:“子阳极而好严。”高诱注:“好严猛,于罪刑无所赦。 ”淮南子?缪称训:“子阳以猛劫。 ”高诱注:“尚刑而劫死。 ” 淮南子?论篇:“郑子阳刚毅而好罚。其于罚也,执而无赦。 ” 韩非子?说疑说他宠用“思小利而忘法义”的公孙申, 庄子?让王疏:“子阳不好贤士,远游之客讥刺子阳。”4 可见,子阳是一个苛酷残暴、滥施刑罚、宠幸奸佞、排斥贤良的执政者,而非讲究“法义” 、任用贤良的法治派。 吕氏春
10、秋?首时:“郑子阳之难,?狗溃之。 ”高诱注:“(子阳)好行言猛,人家有?狗者诛之。人畏诛,国人皆逐?狗也。 ”陈奇猷先生曰:“淮南子?论:郑子阳刚毅而好罚。其于罚也,执而无赦。舍人有折弓者,畏罪而恐诛,则因?狗之惊以杀子阳。 适威篇云:子阳好严,有过而折弓者,恐必死,遂应?狗而杀子阳。 高氏彼注,两处皆言因国人有逐?狗之扰杀子阳。此注亦误。 ”5 可见,高诱所谓的“人家有?狗者诛之”实际上是一个误释。子阳并未制定过禁止贵族游猎、蓄养?狗的法令。 四、子阳、?公皆为太宰欣所害 史记所载的子阳之难,主要内容是子阳与郑?公之间的斗争。史记?六国年表:“楚悼王四年败郑师,围郑。郑人杀子阳。 ”六国年
11、表:“(郑?公)二十五年,郑杀其相驷子阳。 ”史记?楚世家:“(悼王)四年,楚伐周(按:为“郑”之误) ,郑杀子阳。 ”史记?郑世家:“(郑?公)二十五年,郑君杀其相子阳。二十七年,子阳之党6共弑?公骀而立幽公弟乙为君,是为郑君。 ” 史记对子阳之难的记载有重大的失误,漏载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太宰欣。据清华简系年与韩非子?说疑 ,子阳被杀、郑?公遭弑,其实都与太宰欣有关。 系年云:“郑太宰欣亦起祸于郑,郑子阳用灭,无后于郑。 ”“用”字表明,子阳被灭与“太宰欣亦起祸于郑”有着因果联系。上引吕氏春秋?首时 、 吕氏春秋?适威 、 淮南子?论篇材料表明,子阳是在国人为?狗惊吓的混乱中被其舍人杀害
12、。然而,此事的幕后主使应是太宰欣,故系年才会有“郑太宰欣亦起祸于郑,郑子阳用灭”的说法。郑子阳“刚毅而好罚” ,其门客、舍人大约早已有被太宰欣收买者,太宰欣遂假手子阳舍人之折弓者,除掉了子阳。 韩非子?说疑载:“以今时之所闻,田成子取齐,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郑,单氏取周,易牙之取卫,韩、魏、赵三子分晋,此六人者,臣之弑其君者也。 ” 说疑又载:“若夫齐田恒、宋子罕、鲁季孙意如、晋侨如、卫子南劲、郑太宰欣、楚白公、周单荼、燕子之,此九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亲下以 谋上,不难为也。 ”太宰欣既被视为“臣之弑其君者” ,则谋害郑?公的真正元
13、凶必为太宰欣。 史记载郑?公杀子阳,子阳之党杀?公。对照清华简系年与韩非子所说,则可判断史记记载有误。实际上,子阳与郑?公应皆为太宰欣所害。 7理清了子阳之难中的人物关系及子阳、?公的死因,我们可以对子阳之难的内容和性质作如下的判断:子阳之难不是子阳与郑?公君相间的斗争,也不是子阳与郑?公“两君”间的斗争,更不是郑国法治派与守旧派间的斗争,而是由太宰欣攫取郑国政权而引发的一场内乱。子阳之难的真正主角是罕氏家族的太宰欣。太宰欣首先利用子阳刚毅好罚的弱点,借子阳舍人之手除掉了政敌驷氏家族的子阳。接着太宰欣又谋害了郑?公,扶立傀儡国君郑康公,从而专断了郑国的政权,这就是韩非子所谓的“太宰欣取郑” 。因此,郑子阳之难,实质上是罕氏与驷氏间、郑君与罕氏间的权力之争。经过激烈的斗争,罕氏虽然攫取了国政,但郑国却在内乱中“国分为三” ,郑国还未来得及如三家分晋、田氏代齐后的三晋和齐国那样,建立起新型的集权制国家,即为韩国所灭。 作者马卫东(1972 年) ,东北师大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吉林,长春,130024;吉林大学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吉林,长春,130012 收稿日期:2013 年 12 月 4 日 (责任编辑:谢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