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使学校图书馆的研讨室更好的服务于我校师生,提高研讨室的使用效率,现对研讨室的申请及使用注意事项做如下规定:一、申请部门(班级)到学院网站“图书信息”的“信息公告”栏目下载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申请单 ,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班级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图书馆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55661015) ,时间如有冲突,会按申请的先后顺序及事情的轻重缓急统筹协调安排研讨室的使用。二、研讨室只为我校师生提供一个大家相互讨论服务的环境。研讨室使用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5:00;三、入内活动者要爱护室内设施、器材,保证室内
2、活动器材摆放整齐。严禁随意搬动、摆弄研讨室内的电器和灭火设备,不得在墙和其它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四、严禁将室内物品私自带走或外借。不准践踏桌椅,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垃圾、吃零食等。研讨室内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 五、严禁在研讨室内进行不健康、不文明、不高尚、伪科学的娱乐活动。文明礼貌,严禁毒、赌、黄,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相干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室内,更不得采取鲁莽手段强行入室。六、活动结束时,使用者要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保持整洁,要将活动桌椅进行整理、放回原处,做到人离灯息、关闭电器。七、使用者负责人必须在相关负责人检查和清点室内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使用者照价赔偿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