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三都集镇小城镇综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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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诸暨市三都集镇小城镇综合 整治货车闯禁系统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 (编号: 浙江建友 2018 -05-02)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单 位:诸暨市陶朱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诸暨市财政局 二一八年五月 1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本招标文件为 2018年新制版本,请各位投标人详细阅读各项条款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编号: 浙江建友 2018- 05- 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诸暨市陶朱街道办事处 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 诸暨市三都集镇小城镇综合整治货车闯禁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二、 采购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三都集镇小城镇综合整治货车闯禁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包括货车闯禁抓拍系统、违章停车抓拍系统及相关标志牌和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采购预算约 275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

3、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安全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3、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 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 -2018 年 5月 17 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 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

4、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 提供 营业执照原件 、 安全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 2、 自 2018年 3月 29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 机构、

5、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8万 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 1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3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4)室(暨东路 58 号四楼) 。 十一、业

6、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 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18267560525 代理机构联系人: 高 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819526680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 育英路 48号 诸暨市陶朱街道办事处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 8日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诸暨市三都集镇小城镇综合整治货车闯禁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4 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贰佰柒拾伍万元 ( 275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5 投标人(供应商)

7、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安全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3、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7 标的划分 本次招标共 1个标的,招标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采购共分 个标的,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投标,招标人将分标的择定中标人。一个投标人 同时中标多个标的。 8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9 招标文件的 获取 本项目招 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 -2018 年 5月 17 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

8、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 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10 投标时应提供资 料 一、资格审查原件: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 提供 营业执照原件 、 安全 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 2、自 2018年 3月 29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

9、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二、技术、商务评审原件: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 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供,逾时拒绝接收,未提供原件的按相关要求处理。 原件资料的完整 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原件资料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2.8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

10、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款项用途:保证金 帐 号: 292036102018010175925 5 12 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 ); ( 2)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投标人情况介绍; ( 4)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 5)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 ( 6)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如需要); ( 7)投标设备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 ( 8)招标文件标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主要设备材料的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

11、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 ( 9)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如需要); ( 10)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如需要 ); ( 11)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需要); (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13 商务文件 (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 3) 投标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 (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14 现场演示

12、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5 投标样品 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 行。 16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1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 18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19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0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交入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单位将货物(服务、工程)验收合格后 5 日内无息退还给。 21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5月 29日 10时整 22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诸暨 市公共资源交易

13、中心开标( 4)室(暨东路 58号四楼) 23 开标时间 2018年 5月 29日 10时整 24 开标地点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4)室(暨东路 58号四楼) 25 质疑与答疑时间 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5 月 17 日 上午 17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在 2018年 5月 18 日下午 17 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答疑回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份。 26 其他 特别提醒: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 中标方

14、支 付, 具体为 中标金额 100万及以下按(中标金额x1.5)收取, 本项目最高收费壹万伍仟元整,不足壹仟按壹仟元收取, 以上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一并考虑; 2、以上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 6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定义 2.1“ 招标人 ” 系指 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 和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2“ 投标人 ” 系指向招标 人 提交投标文件的 供应商 。 2.3“ 产品 ” 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 切设备、保险、税 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 ” 系指招标文件规

15、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 ”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书面形式 ” 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7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 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小组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 3.采购方式 本次 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

16、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对中标人收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 6.特别说明: 6.1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 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

17、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当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多家代理商均在技术评分中入围时,取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 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6.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6.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 ,其投标

18、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 ,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5 除 评标办法 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6 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

19、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 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 7.质疑和投诉 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7 监管部门投诉。 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7.2 质疑、投诉应当采

20、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 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 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 7.3 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7.4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8.1招标公告 ; 8.2投标须知; 8.3评标办法及 评分标准; 8.4采购需求; 8.5应提

21、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8.6本项目 招标文件 的 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 9.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 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前以书面形 式 (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 )要求招标人澄清 。逾期提 出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

22、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投标人可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 或公告或通知 为准。 10.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 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10.4 为使

2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5 补充公告须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 人 与招标 人 就有关投标事宜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

24、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3.2 投标报价应包括 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投标报价(包括单价、 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 100.88 元)。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 8 13.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 或有条件的 报价将不予接受。 13.4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 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 , 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

25、理机构 宣读 ,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 被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4.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26、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5.2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 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 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且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入前附表中的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具体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凭据为准),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15.3未中标人 的投标 保证金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凭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退还。 15.4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

27、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后 5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 15.5投标保证金均以 转账或电汇或汇票方式退还,恕不退还现金。 保证金不计息。 15.6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其保证金或相应数额的年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15.6.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5.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的 ; 15.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15.6.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5.6.6拒绝履

28、行 合同义务的; 15.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5.6.8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5.6.9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15.6.1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 15.7如投标人或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除有关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5.7.1不同 投标人 的 投标 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15.7.2不同 投标人 使用同一单位或人员 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5.7.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

29、标事宜的; 15.7.4不同 投标人 的 投标 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5.7.5不同 投标人 的 投标 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 15.7.6不同 投标人 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15.7.7不同 投标人 的 投标 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 投标人 的 投标 文件内遗留有其他 投标人 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 投标人 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 资料的; 15.7.8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 招标人 协助 投标人 撤换或更改 投标 文件的; 15.7.9招标人 泄露有

30、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 投标人 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15.7.10不同 投标人 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 投标人 中标或轮流中标的; 15.7.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当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和 “副本”9 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 16.2投标人应 按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 并标注页码 ,投标文件内容

31、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5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6.6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 A4纸 (除特殊项目外 ),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 1

32、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开标一览表中报价进行手写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7.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开包装密封。 如投标文件 的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或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 同时在外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写全称)、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并由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7.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

33、人承担。 17.3 投标 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 送达的 投标 文件 。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规定,酌情推迟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7.5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6 不论投标

34、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8.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8.1在符合性审查和 资格性审查 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

35、效投标: 18.1.1超出 营业执照 经营范 围投标的 ; 18.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 18.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 并 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 18.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 、售后服务承诺 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8.1.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 18.1.7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18.1.8商 务条款存在偏离情况的; 1

36、8.1.9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8.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 “ ” 的技术 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8.2.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20项(含)以上的; 18.2.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8.2.5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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