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操作指南 一、用户注册 (一)管理 部门用户 1、登陆 ( 云南省林权信息服务网 )首页 ,点击 屏幕右侧 “ 林业 专业合作社信息平台” ,输入分发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平台 ; 2、 林业部门用户登录后新建子用户,及时将子用户名和密码分别通告同级财政和供销,以方便财政和供销查阅合作社相关材料 。 (二)林农专业合作社用户 1、 登陆 ( 云南省林权信息服务网 )首页 ,点击 屏幕右侧 “ 林业 专业合作社信息平台” 进入平台 ; 2、点击页面顶部右端的“注册”,填写专业合作社基本注册信息,检查无误后完成注册; 二、业务办理 (一)信息备案 1、专业合作社用户点击页
2、面中下端的“点击进行业务办理”; 附件: - 2 - 2、输入账号信息登陆平台; 3、 点击左侧“填写合作社备案材料”进行信息备案;4、 录入合作社基本信息及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已录入的 信息(已保存的信息和资料仍可以进行修改和添- 3 - 加 );对录入信息进行检查 ;5、 在页面下方按不同的附件要求上传相应附件的电子版文件,以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并供管理部门审核,完毕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6、 审核包括县级备案审核和市级备案审核两步,由林业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操作。合作社用户可以随时登陆自己的账号查看审核进度,若审核不通过,则按审核意见补齐材料后再次提交备- 4 - 案请
3、求。(二) 省级示范社申报 1、林农专业合作社备案通过后方能进行省级示范社申报操作,点击左侧“填写省级示范社申报材料”。 2、录入完毕,查验相关附件是否已正确上传,确认无误后点- 5 - 击“提交申报”按钮即可进行申报。 3、提交申报后,合作社用户同样可以在用户页看到审核进度和审核意见,若审核不通过,则按审核意见补齐材料后再次提交申报请求。 (四)管理部门审核操作 1、 备案审核。 ( 1)以管理员账号登 陆平台, 点击“合作社备案审核”,审核合作社提交的备案信息,审核分为县,市两级审核,各地区审核账号只能审核该地区的合作社用户 ; - 6 - ( 2) 若有审核账号对应地区合作社用户提交审核
4、请求,将在右侧待审列表中出现账号相应信息,市级审核账号可以按区域搜索各县区待审核列表。 ( 3) 点击“查看备案材料”可以查看合作社用户的基本信息和提交的附件材料,点击“审核备案材料”则进入以下界面,可以进行“审核通过”获“审核退回”操作,并附加审核意见以便于合作社用户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或补齐材料。 - 7 - 2、 省级示范社申报审核。 ( 1)省级示范社申报 审核与备案审核操作相同,林业主管部门经与同级财政、供销讨论,达成一致审核意见后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审核操作。审核需根据合作社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价分为初评和复评,初评由县区级用户完成,复评由州市级用户完成。 ( 2)点击“填写申报量化评分表”即可对各项进行量化评分 ; - 8 - ( 3)评分结束后再进行审核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