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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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萧山区 2016 年 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通告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 2014 225 号)文件精神,经讨论研究,决定在 全区范围内开展 2016 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6 年 4 月 18 日 起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 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对象及申请方式 面向 全区 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三类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家庭以“户”为单位提交申请(年满 18 周岁的即可单独成户)。 按属地管理原则,向 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申报。 杭州市

2、萧山区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相关表格材料可向所在 镇(街道) 领取。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需按规定在2016 年 4 月 29 日(含)前上报至 镇(街道) 。 三 、申请条件 需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2 - 1.户籍要求: 申请人具有 我区 常住城镇居民户籍 5 年(含)以上; 2.收入要求: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47691 元; 3. 房 产要求: 申请家庭 五年内 在萧山区无房。 (二)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1.户籍要求: 申请人具有 我区 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有效期 内 我区 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收入要求:

3、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47691 元(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房 产要求: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五年内 在萧山区无房; 4.工作单位要求: 申请人在 我区 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 6 个月(含)以上,或持有 我区 营业执照和 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学历要求: 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 7 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6.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为“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

4、在萧山区拥有 2 套(含)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50.55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三)创业人员 - 3 - 1.户籍要求: 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我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收入要求: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47691 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房产要求: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 五 年内 在萧山区无房; 4.工作单位要求: 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 6 个月(含)以上,或

5、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 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职称要求: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为“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萧山区 拥有 2 套(含 )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50.55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四、收 入申报要求 对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原则上参照上年度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认定 (今年申请时明确按照人均每月最低收入 1650 元核计, 即人均年收入 19800 元, 表单填写时 应按如上金额 填写正确) ;对能提供

6、失业证明但按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属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就业困难原因证- 4 - 明的,可按其实际取得收入计算。 五 、 租金 标准 及租金减免方式 按区物价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租金减免的申报方式: 协议签订、租金收缴及配租管理由区级经租管理机构(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中心)负责。 符合配租资格的 保障 家庭,在首次签订租赁协议时,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可进行 相应的 租金减免 ;保障家庭 在配租过程中, 因收入调整符合低收入条件的,可持新认定的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原件,进行租金减免的调整。 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的认定方式:

7、符合低收入条件并要求租金减免的申请家庭,应主动 向所在 镇(街道) 申请 低 收入 认定, 镇(街道) 通过民政系统进行资格确认并出具证明。 为确保首次配租时租金得到有效减免,申请家庭可在本次申请工作中,同时 向所在镇(街道) 提出低收入认定的申请 , 并及时拿到证明原件,申请家庭应妥善保管证明原件,届时提交 至 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中心。 六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情况 计划推出 50 平方米左右公共租赁住房 共计 286 套 , 位于 广泽小区。具体的房源座落、户型、面积等详见选房通告,选房通告将另行发布。 原 2015 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获取资格但未选到房源 (不- 5 - 含迟

8、到、自动放弃、拒绝签约 、改为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 ,经复查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 自动保留选房资格,作为 2016 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家庭 ,在本次推出的房源中予以优先保障。具体规则详见届时选房通告。 七 、 违规处理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规行为,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 2014 225 号)文件采取相应措施: (一) 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 无正当理由,累计 6 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三) 累计 6 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四) 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

9、出借给其他人员居住的; (五)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现状的; (六) 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七) 存在违反公共 租赁住房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其他行为的。 八 、 申请 (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单位 申请(受理) 地点 咨询电话 城厢街道 街道机关 211 办公室(文化路 181 号) 82721256 北干街道 街道办事服务中心 107 室 82817629 蜀山街道 蜀山街道办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83527306 新塘街道 南秀路 2699 号民政办公室 83713077 宁围街道 宁围街道振宁路 228 号 82864958 - 6 - 经济技术开发

10、区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 99 号 82835937 新街街道 萧山区新街街道府前路 1 号 82850691 闻堰街道 闻堰街道办事处综合民政科( 332 室) 经发社保科( 105 室) 82300029;82300069 所前镇 萧山区所前镇天乐社区 82447902 瓜沥镇 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 57152623 衙前镇 衙前镇办事服务中心 83785360 临浦镇 临浦镇镇政府 1409 办公室 82473602 党湾镇 萧山区党湾镇人民政府 82110889;82110723 靖江街道 靖江街道申达路 255 号靖江街道办事处 4 楼民政办 82994500 义桥镇 萧山区义

11、桥镇人民政府 82406005 浦阳镇 浦阳镇人民政府综治民政办 82279038 河上镇 河上镇办事服务中心(河上信用社对面) 82200633;82206973 南阳街道 萧山区南阳街道办事处 82188457 戴村镇 戴村镇新甸路 54 号中心社区服务中心 82232422 进化镇 进化镇葛云飞路 998 号 82456011 益农镇 萧山区益农镇学工路 68 号益农镇办事服务中心 83529992 楼塔镇 楼塔镇民政办 82221063 九 、 其他事项 (一) 请 各申请家庭在申请前仔细阅读杭州市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 (萧政办发 2014 225 号) 等相关文件,了解政策条件,如实填报,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住房保障的家庭将取消其配租资格,并按照 有关 文件处理。 (二)申请审核中涉及户籍、年龄、房产转让、婚姻状况等年限日期核定等均以本次申请受理 通告 发布日为时间节点。 (三) 申请家庭自提交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到确认资- 7 - 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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