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 编号: (县区 )2018ZBDL_162 号 招标人: 新乡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1. 总则 .7 2. 招标文件 .8 3. 投标文件 .9 4. 投标 . 11 5. 开标 . 12 6. 评标 . 13 7. 合同授予 . 14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4 9纪律和监督 . 1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8 一、投标
2、函及投标函附录 . 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2 三、授权委托书 . 43 四、投标保证金 . 44 五、实施方案 . 45 六、资格审查资料 . 46 七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49 八、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50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项目 一、招标条件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县区 )2018ZBDL_162 号 2.项目名称:新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项目 3.项目内容: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基本
3、信息、建设位置信息、投资信息、建设任务信息、工程建设信息、建设成效信息、土地权属管理信息等 4.资 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期: 30 日历天 , 6.预算金额: 36 万元 三、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所有投标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测绘资质内容包括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子项;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并已注册到投标单位,开标时提供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原件、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注册测绘师查询
4、页截图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且投标截止时在有效期内)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须提供在
5、相关网页查询结果,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 年 05月 08 日至 2018年 05月 14 日每天 8:30 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 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 ,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 http:/)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05 月 31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 点和开标地点: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淼 0373-7088355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 3 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丹 15560211168 地址: 郑州市经开区远大理想城 七、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
7、9099 新乡县监察局 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 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 0373-5125292 八、公告 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发布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及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县国土资源局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05 月 07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新乡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淼 0373-7088355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 3 号楼 2 招标代理机
8、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宋丹 15560211168 地址: 郑州市经开区远大理想城 3 项目名称 新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项目 4 建设地点 新乡县境内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范围 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位置信息、投资信息、建设任务信息、工程建设信息、建设成效信息、土地权属管理信息等 8 工 期 30 日历天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及资格 符 合公告要求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 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
9、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5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6 分包 不允许 17 偏离 不允许 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 19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修改通知后 24 小时内 6 20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同公告要求 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22 投标保证金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以到帐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
10、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 /单位( 2000.00 元); 收款单位:新乡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乡县支行 供应 商用 CA登陆交易平台 采购业务 -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一个保证金账号,投标单位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意: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从交易系统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 2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24 签字或盖章要求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1、。“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签字”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 2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电子版文档壹份(以 U 盘储存方式递交确保可以正常打开文档)装订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 。 26 封套上应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在 年 月 日 时 前不得开启 27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 2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12、。 7 30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36 万元整) 注: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的本次投标将无效。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 陆仟元 由中标人现金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32 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一次性付完全部合同价款。 33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 5%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转账)。 交纳时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到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换取收据。 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 :新乡县招标投标服务中 心 账号: 4107430101700080020002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乡县支行 退履约保证金需要以下手续: 1、合同原件一份 2、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3
1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收据一份(台头为新乡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1. 总则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内容: 新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 1.2 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 1.3.1 本次招标范围:招标 公告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1.3.2 工期 : 30 日历天 1.3.3 提交成果的质量要求:合格。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5 费用承担 1.5.1 无论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接纳,投标人须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编制与递交所
14、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1.5.2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8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 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不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招标原则和方式 本招标项目已经得到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具备招标条件
15、。本招标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 根据本须知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以书面形
16、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9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 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 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
17、应在 1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实施方案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的报价是在服务范围期内,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费用。 3.2.2 投标人的报价依据本工程服务范围、市场行情并结合本企业实力自主合理报出投标报价。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一切费用,包括按照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资料收集整编、规 划等全部工作所需费用、企
18、业利润、管理费、税金及风险费用等。 3.2.3 投标人的报价除招标文件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外,在报价时还应考虑设计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10 3.2.4 投标报价的结算货币:人民币。 3.2.5 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19、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重要一部分,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人的行为使招标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单上注 明所投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应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1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
20、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以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3.4.3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4.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 2)投标人拒绝在开标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经监督人员核实开标会议记录无误后,投标人仍拒绝签字确认现金的; (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 5)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 6)向招标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7) 由于投标人未能遵守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恶意串谋、欺诈、威胁、贿赂等。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