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 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 2018003 号 采 购 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五月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 1 第二章 申请人 须知 . 5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5 1. 总则 . 9 1.1 定义 . 9 1.2 项目概况 . 9 1.3 采购需求 . 9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 9 1.5 语言文字 . 9 1.6 费用承担 . 9 2.
2、资格预审文件 . 10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 10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0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 10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 10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 10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11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 11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11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 11 5.1 评审小组 . 11 5.2 资格审查 . 11 6. 通知和确认 . 11 6.1 通知 . 11 6.2 解释 . 11 6.3 确认 . 11 7. 重新资格预审 . 12 8. 申请人的
3、资格改变 . 12 9. 纪律与监督 . 12 9.1 严禁贿赂和弄虚作假 . 12 9.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 12 9.3 保密 . 12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4 质疑、投诉处理 . 1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2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 13 1.审查方法 . 13 2.评审标准 . 13 2.1 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 . 13 2.2 符合性检 查评审标准 . 13 3.评审程序 . 13 3.1 资格性检查 . 13 3.2 符合性检查 . 13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 1
4、4 4.审查结果 . 14 4.1 提交评审报告 . 14 4.2 停止评审 . 14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5 一、项目概况 . 15 二、项目运作方式 . 15 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 16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 17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 18 三、授权委托书 . 19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20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21 六、 2014 年以来财务状况表 . 22 七、 2014 年以来类似项目情况表 . 23 八、投融资初步方案及能力说明 . 24 九、其他资料 . 25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5、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 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延津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 项目 2.2 项目编 号:延交财招标采购 2018003 号 2.
6、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概况: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项目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 80m,路线全长 15806m。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2.5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 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拟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 17 年,含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5 年。 3.2 投资概算:本项目拟定项目总投资 119062.75 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市场融资 90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80%;项目资本金 23062.75 万元(其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按 5%: 95%的比例出资),占
7、总投资的 20%。 3.3 项目规模: 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工程范围西起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至延津县迎宾大道,为新建工程,设计速度 60km/h,路线全长 15806m, 道路宽 80m,一般路段道路标准横断面为: 80m=22m(机动车道) +2 6.0m(机非分隔带) +2 6.5m(非机动车道) +2 2.5m(绿化带) +2 3.0m(人行道) +2 11m(绿化带);下穿济东高速( K2+440-K2+656.50)段采用框架桥结构,净宽 2 12+2 10m,总宽 50.46m。道路全线配置完善的雨水及污水管线,以及交通、照明、给水、通信和绿化
8、等附属工程。 3.4 项目地点:新乡市。 3.5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 运营 移交( BOT)运作模式。 3.6 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7 其他采购需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4、 2015、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连续三年盈
9、利(成立不足 3 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 2017 年成立的企业提供月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2 信誉要求: ( 1)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 2)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信用查询:
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4.3 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 总资产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不含)于 75%(以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017 年成立的企业以月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4 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 9 亿元的贷款意向书; 4.5 企业业绩:具有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 2 个市政道路或基础设施工程的 PPP 项目业绩(总投资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一
11、个总投资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以签署的项目合同为准; 4.6 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 3
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联合体需明确牵头方,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投融资等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注:申请人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应需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4.2”;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 4.3、 4.4”;承担施工责任方需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 4
13、.5、 4.6”。 5.资格预审方法 5.1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 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14、18年 5月 7日至 2018年 5 月 11日 (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30 时至 17: 00 时 (北京时间 ),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 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7.2 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评审委员会独立审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7.3 资格预审文件费为 0 元 /单位。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资格预审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关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
15、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 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 8.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三 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6、100 米路东)。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延津县吴通线与 S227 省道交汇处东 100 米路北 联系人:崔中新 电 话: 13525024036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 6 号楼 808 室 联系人:李鉴 电 话: 18637298886 2018 年 5 月 4 日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
17、)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采购人:延津县产业集 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延津县吴通线与 S227 省道交汇处东 100 米路北 联系人:崔中新 电 话: 13525024036 1.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 号楼 808 室 联系人: 李鉴 电 话: 18637298886 1.2.1 项目名称 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 项目 1.2.2 采购方式 公
18、开招标 1.3 采购需求 1、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拟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期 17年,含建设 期 2年,运营期15年。 2、投资概算:本项目拟定项目总投资119062.75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市场融资9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0%;项目资本金23062.75万元(其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按5%:95%的比例出资),占总投资的20%。 3、项目规模: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项目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80m,路线全长15806m。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4、项目地点:新乡市。 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 运营 移交(
19、 BOT) 运作模式。 6、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 7、其他采购需求:无。 1.4.1 申请人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 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连续三年盈利(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2017年成立的企业提供月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
2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2 信誉要求: ( 1)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2)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信用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4.3具有本项
21、目要求的资金实力: 总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不含)于75%(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17年成立的企业以月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4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9亿元的贷款意向书; 4.5企业业绩: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2个市政道路或基础设施工程的PPP项目业绩(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其中一个总投资不低于1 0亿元人民币),在建或已完工的均可,以签署的项目合同为准; 4.6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
22、备有效的安全生新乡市平原路东延(经八路至迎宾大道)建设 PPP项目 二次资格预审文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 产许可证; 注:申请人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应需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4.1、 4.2”;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 4.3、4.4”;承担施工责任方需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 4.5、 4.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接受 ,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
23、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需明确牵头方,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投融资等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2.2.2 申请人提出疑义的截止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 3.2.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中所有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或盖章;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如果有涂改、插字、删除等情况,必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文件改动处加盖单位章和由申请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电子版一份。 3.2.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 申请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每册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提倡豪华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