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吉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工作是为培养适应中国加入世贸后对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的需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一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第一条 学校研究生部负责全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研究生部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硕士生招生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吉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2、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硕士生招生计划;编制印刷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组织各学院进行考试科目的命题:组织评卷和成绩统计;组织初试合格者的复试、复查和录取工作;开展硕士生招生宣传、咨询和科学研究等工作。第三条 由研究生招生办指定招生专业目录阅览室,在规定时间内开放,供考生查阅,及时回答考生所提问题,公布报名注意事项等。第四条 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负责硕士生招生工作。负责编制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组织教师进行业务课的命题和评卷;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硕士生的政审工作由学院总支负责。第二章 编制硕士生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目录第五条 根据
3、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硕士生、定向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四种类型。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生是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非定向硕士生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就业范围之内就业,定向硕士生毕业后按合同到定向单位就业。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毕业后按合同到委托单位就业。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可由多渠道筹集,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第六条 学校在国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计划内,贯彻按需招生的原则,根据各学院及导师的培养能力、科研经费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兼顾重点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发展和建设,合理地分配国家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视具体情况由学校进行学院间的调剂。第七条 编制
4、专业招生目录各学院按统一招生目录内容和格式填写,经研究生部审核后,汇总印刷成册上报主管部门。具体要求如下:1、硕士生招生专业名称和代码应与国家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的学科、专业名称相一致。2、招生人数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填写,同时注明各研究方向指导教师姓名及职称。3、研究方向相应为三级学科范畴,应与专业介绍中研究方向相一致。4、外国语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考试语种填写,可确定一种或数种(由考生选考)。5、业务课的考试科目按学科专业范围确定。初试时考两门业务课科目,考试内容应覆盖部分大学本科主干课程。6、招收有特殊要求的研究生,应在备注内注明。7、在招生专业目录首页介绍学校硕士生招
5、生的基本概况,以及报考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等。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报名程序第八条 凡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 2 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证),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跨专业报考;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6、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第九条 报名程序: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不予办理。1、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正确的网报。2、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现役军人须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历证书( 应届本科或成人应届本科持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必须本人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第十条 由研究生部招生办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第十一条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发放准考证。对考试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准考证上规定栏内注明,加盖公章后将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寄发给考生本人。第十二条 由研究生部按考点
7、 (接收试题单位)编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准考情况表、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专业报考情况表等表格,一式四份。其中两份按规定期限寄送考点( 接受试题单位 ),一份存档备查,一份报省招办。第四章 命 题第十三条 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政治、外国语和采用统考的数学(一)、(二) 、(三)、(四) 以及国家规定的统考科目的试题均由国家统一命题。各专业的其他业务课由各系( 院)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命题。1、命题原则命题要讲究科学性。业务课的入学考试,一般应根据国家制定的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其目的主要测验考生对该门课程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能初步测试考生是否具有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2、具体要
8、求(1)试题的难易程度,一般应使大学本科毕业的优秀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了便于选择优秀考生入学,在试题中应有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内容,这类题目所占比重最多不超过总分数的20。试题应反映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适当均匀分布在几个基本方面(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 。文科各课程的试题在命题时,还要注意测验考生掌握有关材料的情况,并能反映考生理论分析的能力。命题时,应注意到考生中有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等不同生源的情况,在试题中设置部分选做题,以便有利于选拔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2)每门课程的考试
9、时间规定为三小时,试题量要适当,能使优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富裕时间。每门课试题以 150 分为满分,90 分为及格标准。在命题时应同时确定答案和评分标准。应当根据试题的分量和难易程度,具体规定每道题的得分,并在试题上注明。(3)根据教育部规定,考试时不准带参考书以及各种工具书,因此在答题时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应在试题中注明。(4)试题题意要清晰明确,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误解。社会科学的试题不能有政治性错误。3、组织工作(1)命题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各学院由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长或学科带头人组织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在近期内承担教学工作的讲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命题小组进行。(
10、2)命题负责人(组长) 对试题内容、文字要严格把关,并由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长或学科带头人审定。试题审定后,按统一格式,工整规范地打印,试题连同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部,按保密要求存放。试题的草稿应在命题完毕立即销毁。用微机命题的教师,应严格保密,并及时清除,不得保留。(3)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教师不得参加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命题、审题以及直接管理试题的人员要注意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和个别辅导活动。4、试题印刷、分装和寄送试题由研究生部统一负责印刷,分装、寄送。第五章 考试与评卷第十四条 及时通知考生
11、考试地点,并要求考生在考试前一天下午查看考场;考试当天指定专用值班电话及时处理各考场(含外地) 可能出现的问题。第十五条 评卷组织:统考试卷由省招办组织评阅;其他业务课试卷按规定要求整理、编制密码,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考试科目组成评卷小组(不得一人单独评阅)集中评阅,评阅组长由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第十六条 阅卷评分按下列要求进行:1、由学校组织评阅的业务课试卷按命题时确定的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评阅完后,阅卷人员必须签署姓名。2、记分和统计分。评卷一律用红色笔,记分数要准确工整,如有更改,应有更改人签字。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 百分制) ,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完全答错或
12、未答试题以“0”表示,以便核查漏阅的情况。在错的地方,用横线表示出,以便识别。3、记分字迹要清楚,评定一题,应在题号前及封面登分位置记载该题分数,并签上评阅人姓名。若每题中包括几道小题,应将小题的分用“O” 圈出,如小题得 5 分就记,然后将这一题的总分仍记在题号的左边,以免混淆。4、每份试卷各题阅完后,将各题得分累加,总分记在总分栏内,并在右侧签上姓名。5、评阅组长要认真复核并签名。6、按教育部规定试卷不准考生直接查阅。对个别试卷评阅的错漏现象,以及登记分错误,复查后需要更改的,必须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评卷小组组长和原评卷人联合签名,并说明缘由。第十七条 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评卷工
13、作要贯彻 “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各学院领导及评卷组长要随时检查评卷人员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试题本身有误,应由研究生部及评卷组长共同研究,妥善处理。第十八条 试卷管理。领送试卷时,要严格检查试卷封面、编号等;试卷评阅后,由专人负责管理,当天收回,集中保管。第十九条 按规定,入学考试成绩不公布,由研究生部在规定时间及时将成绩直接通知本人。第六章 复试和录取第二十条 硕士生录取工作应贯彻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当年录取硕士生的标准,结合本校考试实际情况,由研究生部按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分类拟定吉林农业大学硕
14、士生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本人。第二十一条 复试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准备本人一寸近照一张,在规定时间到吉林农业大学医院体检。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硕士生入学质量,要认真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审核。被录取硕士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对他们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工作业绩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认真审核。如复试、体检合格,应向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发函索取人事档案材料及现实表现。必要时,应派人到考生所在的单位实地了解情况。第二十三条 业务课复试的要求:业务课复试除注意该生平时在校学习成绩,或工作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外,主要
15、是注意考核考生对所学的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反应速度和实验技能及实践环节等。对于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进行全面、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第二十四条 业务课复试的组织:各学院在复试时,要按专业组织由三人或三人以上参加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认真研究分析考生有关材料后,提出复试要求,包括复试科目、日期和复试形式等。按规定时间由研究生部招生办统一寄发复试通知书。第二十五条 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参加复试的导师写出评语和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 ,并填写复试登记表。学院复试小组负责人在复试登记表上明确提出录取或不录取的意见及理由。各学院及时将复
16、试结果送报研究生部复审,确定录取名单后向教育部和省招生办上报。第二十六条 调剂录取:凡符合录取条件,由于名额有限,不能录取的考生可在有两门业务课相同或相近的招生专业间进行调剂录取。应协助本校不录取又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对于考生来源不足且是学校重点学科或急需扶持的招生专业,可积极地向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第二十七条 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报经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批准后,可发录取通知书。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要认真对其思想、业务、健康等情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
17、格。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才能给予注册,取得学籍。入学注册、报到注意事项要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第七章 保留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申请保留硕士生入学资格者,应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向报考的学院提出申请,时间在当年 5 月前,逾期不再办理,也不得随意变动。申请表由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部批准后,上报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同时由学院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列入当年分配计划,与用人单位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可与本届毕业生同时派遣,由研究生部发给保留入学资格证明书。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一至二年。第三十条 保留入学资格者要求入学,必须在当年三月底前向研究生部提出入学申请,并交保留入学资格证明书和所在工作单位的书面鉴定(包括工作态
18、度和政治思想表现、拟录取类别) ,经学院和研究生部考核批准后,即可发录取通知书。申请入学时不改变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确定的录取类别( 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第三十一条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遵守工作单位一切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如在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问题或其他错误,视其情节轻重可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保密要求高,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单位领导、导师及教师的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各阶段的领导,涉及到的每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坚决反对不正之风。第三十三条 此工作细则由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如与随时下发的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