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吴江区“ 体 育 中 心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市吴江滨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体 育 中 心 ”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1.体育馆抗震设防类别应按重点设防类,安全等级宜按一级。2.跃层柱、斜柱抗震性能目标宜按中震弹性。3.体育馆、游泳中心应按整体空间结构复核,结构计算参数应准确。开洞比例大的楼层宜按平面框架模型进行包络设计,其中体育馆 TK 轴框架柱 X 向的计算长度较大,应复核。4.钢结构计算书参数:地震动参数应按 7 度,各单体的风载体型系数、温度取值应进一步明确,屋盖设计应考虑活载不利布置。5.体育馆、游泳中心应考虑看台、楼梯、坡道结构对整体的影响。6.游泳馆应按基础面嵌固进行复核。7.应补充钢结构节点、支座设计,节点及支座设计应满足受力及变形要求,复杂节点应补充有限元分析。屋盖应设置水平支撑体系。张弦梁应考虑风载吸力、温度的不利影响。树形柱构件稳定应力验算时构件长度系数的取值应有依据。8.商服楼宜增加剪力墙、提高倾覆力矩比例大于 50%,按框架剪力墙结构进行设计。9.桩基图集应采用江苏省标图集,长径比不宜大于 80。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专 家 组 组 长 : 王 干2017 年 1 月 18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