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商铺招租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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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商铺招租项目 招 租 文 件 招 标 人: 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 年 五 月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地点 : 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内。 1.2 项目规模 : 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一楼 F7商铺,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为 217.62 ,所租赁的房屋专门用于经营银行项目。 1.3 租赁经营期限: 5 年;中途 不得解约,否则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承租履约保证金;如遇园区规划调整,合同自动终止。 1.4 本项目

2、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组成。 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2.1 投标申请人须为商业银行;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在我市设立的网点多,且分布合理; 2.5 本招租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3 对投标人的要求 3.1 租赁期内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3.2 租赁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经营。 3.3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返还该租赁房屋时,如房屋未经乙方装修的,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如房屋

3、经乙方装修的,则按照房屋依约装修并使用后的状态返还,乙方不得拆除固定装修的部分,固定装修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其在承租房上进行添附及装饰装修的费用补偿,并负责向甲方赔偿因该违约引起的一切损失。 3.4 租赁期满,如招标人继续对外租赁,中标人可参加竞租,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 3.5 租赁期内 ,因设备老化、磨损等情况,需进行二次装修的,则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装修,装修后的所有产权(包括动产、不动产)及装修成果不论在合同是否完全履行结束的情况下均无条件归招标人所有。 4 投标有效期 4.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 本工程

4、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 万元 整, 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 。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 名称一致),收款人姓名: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盐城市中行城南支行,开户行账号: 54045822452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 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直接

5、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2.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5.2.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 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6 现场踏勘 6.1 现场踏勘时间:本项目开标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6.2 现场踏勘的要

6、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均应自行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并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7.房屋租赁用途 7.1 招标人保证中标人在租赁期间内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中标人保证所租赁的房屋专门用于经营银行项目,中标人不得将房屋用于其他用途。所租赁房屋只能用作上述约定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租赁的房屋,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8.租金底价、租赁期限及租金费用 8.1 租金底价:(即:最低投标报价)每年的房屋租金不少于 83900 元 /年 ,且租金年增长率为 4% ; (即第一年房屋租金不

7、少于 A 元 /年;第二年房屋租金不少于 A*1.04 元 /年;第三年房屋租金不少于 A*1.04*1.04 元 /年;第四年房屋租金不少于 A*1.04*1.04*1.04 元 /年;第五年房屋租金不少于A*1.04*1.04*1.04*1.04 元 /年) 注: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承租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网络通讯等开户费和使用费(物业费及租金开票费由甲方承担)。 8.2 投标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标书,招标人将不予接5 受。 8.3 租赁经营期限: 5 年;中途不得解约,否则中 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承租 履约 保证金;如遇园区规划调整

8、,合同自动终止。 9. 投标费用 9.1 招租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 20 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当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元 /份,未缴纳标书费用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 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 评标办法 10.1本项目 评标办法 采用“最高(租金)投标报价法”(详见 第三章)。 11 定标办法 11.1本项目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标,详见通用条款 13条。 12 投标文件份数 12.1 投标文件为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9、13 投标文件递交 13.1 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6 日 9:00 时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 13.2 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 C 楼四楼)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开标 四 室 13.3 招标人联系人:侍工,电话: 0515-86660013。 招标代理联系人:倪工,电话: 0515-89909208,18066161713。 6 14 开标时间及地点 14.1时间: 2018 年 6 月 6 日 9:00 时。 14.2 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 C 楼四楼)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开标 四 室。

10、14.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7 第二章 通用条款 1工程现场条件 1.1 招标人要求各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应到本项目拟实施现场进行踏勘。 2报价费用 2.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3.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将投标疑问及时提交

1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如未送疑问的,则视为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无疑问。 3.3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4.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 。 4.3 招标澄清或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公布网

12、站: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 http:/ 4.4 招标澄清或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8 起约束作用。招标答疑文件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答疑文件为准 。 5.投标报价 5.1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6.投标文件的编制 6.1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文件将被拒绝; 6.2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分为一个标书,为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6.3 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 6.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3、原件及复印件; 6.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3.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 6.3.4投标承诺书; 6.3.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由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上述原件材料供评标 委员会审查,上述其他材料应装订成册, 原件可直接装入封袋内密封递交,无需装订 。 6.4 投标人应将一号标书文件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印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6.4.2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14、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7投标有效期 7.1 报价投标 文件自报价截止时间起至报价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8投标保证金 9 8.1 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中的要求交纳。 9现场踏勘 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2 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应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将本项目地质勘察实施过程中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1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

15、件封面和投标承诺书等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均须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其标书的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10.2 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10.3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情况,则以大写为准。 11投标截止时间 11.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指定地点。 11.2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逾期送达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未按招标文件

16、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招标文件。 13开标、评标、定标 10 13.1 开标必须出席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他人员一律不予进入开评标场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必须出席的人员如未出席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

17、理。开标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和招标人委托的纪检人员检查标书密封情况,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3.2 开标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书面记录。 13.3 评标由招标 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推荐标明顺序的 3 名中标候选人。 13.4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3.5 投标人如有违反盐

18、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4. 无效标书 14.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14.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 14.3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未加盖投标人 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或自然人参加投标,其相应文件未签字的。 14.4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5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14.7 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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