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投资建设委托合同建设各方法律责任的分析摘 要 投资建设委托合同简称 BT(build 和 transfer)合同,即建设-移交合同。一般是政府与投资商签订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的合同,本文以天津海滨旅游区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为案例,对非政府的企业如何采取 BT模式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设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研究。关键词 投资建设 委托合同 法律责任 作者简介:燕惠鹏,天津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74-02 投资建设委托合同简称 BT(build 和 transfer)合同,即建设-移交合同。采用建设-移
2、交模式开展工程建设是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运用比较成熟的模式,但是企业是否可以采用建设-移交模式开展工程建设?在项目管理中的角色如何定位?又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结合天津海滨旅游区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进行研究分析。 一、项目背景 天津海滨旅游区临海新城围海造陆项目造陆区一期围堤、吹填及软基处理工程由泰达控股公司委托中交投资公司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并授予中交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特许权利。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泰达控股公司委托天津泰达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履行投资建设委托合同中部分权利义务。中交投资公司在天津注册成立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和移交本工程。本项
3、目勘察、设计、监理、监测、检测和测量工作由泰达控股公司负责组织和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参建各方情况如下: 业主单位:天津泰达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基勘察单位:天津大学水运水利勘察设计研究所。 设计单位:中交天津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天津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二、建设单位权利义务分析 从监理招标文件条款分析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并没有进行特殊设定。从投资建设委托合同分析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受到限制,主要在以下方面: 1.泰达控股公司拥有设计变更的决定权,中交投资公司应按照相
4、关程序处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泰达控股公司批准变更建议的程序为:如由中交投资公司提出变更,中交投资公司应向泰达控股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报告及支持性文件,说明变更理由及费用、工期调整变化情况。 2.泰达控股公司对工程质量有监督权。泰达控股公司有权自行对本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本工程的施工不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或未达到设计文件的标准,泰达控股公司有权要求中交投资公司立即组织整改。中交投资公司应接受泰达控股公司的前述质量监控,并执行泰达控股公司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 3.项目实施计划由泰达控股公司与中交投资公司以建设工期(24 个月)不变的前提双方最终协商修订。
5、4.中交投资公司(泰达控股公司)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组织本工程验收,经中交投资公司、泰达控股公司、质检站及相关各方共同确认本工程合格之日视为通过验收并开始办理移交。中交投资公司负责根据适用法律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泰达控股公司有权监督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中交投资公司应接受泰达控股公司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 5.泰达控股公司对本项目的资金投入有确认权。在资金使用计划方面:施工招投标完成后,根据中标的施工承包商提交的相关施工进度计划由双方最终协商修订资金使用计划,修订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双方应共同遵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累计的实际资金需求与资金使用计划差异超过 20%,双方应于次月前协商调
6、整资金使用计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计量支付方面:中交投资公司应于每月 25日前将下月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时间报送泰达控股公司确认,中交投资公司的资金实际投入应与双方最终确定的资金使用计划相符,如相符,则泰达控股公司应在中交投资公司报送后三日内确认,如在三日内未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泰达控股公司确认,并作为结算合同总价的依据。 三、参建各方的角色定位 在施工过程中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角色参与管理,天津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的角色参与管理,中标单位作为施工单位的角色参与建设,对重大费用、质量、进度等事项需由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取得泰达海洋开发公司的许可和确认
7、,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泰达海洋开发公司的许可和确认程序。 四、参建各方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模式符合建筑法的权利义务设定,在本项目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角色未发生变化,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主体发生变化。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设定为权利义务受限的建设单位,在以下权利义务中受到限制: 1.设计变更的决定权。 2.现场签证的决定权(未明确) 。 3.资金使用计划的协商确认权(是否需要监理参与) 。 4.资金投入的确认权(与监理单位的工程量月计量的关系) 。 5.设计单位、监测检测单位的组织由谁负责。 6.在控制点的移交的两个环节监理如何控制。 7.进度控制监理单位是否考虑投资建
8、设合同(无不可抗力和违约责任的条款) 。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泰达海洋是否参与。 9.分项分部验收通知泰达海洋参与。 10.竣工验收由天津中交滨海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和泰达海洋开发公司共同确认。 11.监理单位仅对工程结算价进行审核,不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保险及相关费用。 12.可调费用是否由监理审核。 以上权利义务方面的限制是依据委托建设合同和法律法规协商确定。确定后将制定管理工作流程和具体工作方法来指导工作,作为以后开展工作的依据。 五、工程风险分析 本工程采取委托投资建设的模式实施,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实施本项目,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需要对风险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保障工
9、程的顺利实施。 1.在新的管理模式下,费用控制的风险突出,特别是设计变更是费用控制的重点。由于该项目属于 BT项目,建设单位并非最终的业主单位,最终的工程投资要由业主单位进行回购,所以受利益驱动,建设单位有增加投资的冲动。为有效的控制投资,减少不必要的投资,需要对建设单位的投资权利进行限制。主要采取对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审批权的控制,建立设计变更复核签审制度。设计变更可以由业主单位提出,也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当发生设计变更时应按下列程序执行: (1)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变更的程序。对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都须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
10、并由监理工程师上报建设单位确认,再由建设单位提交业主单位批准后实施。 (2)业主单位提交设计变更的程序。对于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依据投资建设委托合同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签发实施指令。 (3)监理工程师审查变更签证。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工程项目变更签证台账,分类设档,掌握工程费用动态情况。在发生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监理日志的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单位的报审单后,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第一,变更签证报告的格式内容应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齐全。第二,变更签证
11、引用的合同依据条款必须正确。第三,变更签证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第四,变更签证补偿数量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数量应与监理工程师掌握的资料一致。经过审查后,监理工程师应初步确定变更签证数量。 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2.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存在质量控制的风险。由于该项目属于 BT项目,建设单位并非最终的业主单位,最终工程的产权归属于业主单位,所以为了保障工程质量,业主单位采取以下措施控制质量风险: (1)由业主单位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设计单位为确立满足使用需求的工程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监测单位为工程质量检测提供准确的依据。 (2)业主单位可以通过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12、来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工程监理职责。 3.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存在安全控制的风险。由于该项目属于 BT项目,存在业主单位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的承担问题,这会造成安全控制的风险。为了控制本工程的安全风险,业主单位采取了明确安全责任的方法,来督促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施工,所以由建设单位承担业主的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承担施工单位的责任。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正说明了这种安全管理责任的分配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结论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企业也可以采用建设-移交模式开展工程建设,解决企业短期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并可以有效的规避工程建设管理的风险。在建设过程中依然保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角色分工,但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费用,应在投资-移交合同中明确设置控制节点,通过过程的控制来降低质量、进度和费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