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城市道路 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类 事项名称 城市道路 (含广场等公共场所)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 设定依据 1、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三条; 2、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机关 大兴区 市政市容委 收费依据和标准 本许可事项 不收费 受理方式及地点 兴华大街三段 15 号 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市容委窗口 办理时限 45 个工作日 办理科室 大兴区市政市容委 市政服务 中心 申请材料 1、 市 市政管委统一格式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申请表; 2、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3、设施的设置方案(设置方案应当对设施的数
2、量、规格、色调、造型、位置、功能进行具体的文字说明); 4、设施的平面设计图和彩色立面效果图(标明具体的尺寸、色标); 5、各个设施在道路及公共场所的实际布置效果图(真实反映周围的景观环境,并标明各个设施申请设置的具体位置); 6、设施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和维护保洁方案; 7、设置设施的施工方案。 审批流程 受理 审核 审批 告知 审查内容 申请符合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方案审核许可的条件;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要 求,真实、规范、有效。 审查标准 按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管理 设计规范、技术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批准形式 大兴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效时限 有效期一年(
3、如遇道路改造或规范调整无条件拆除) 联系电话 81296213 2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许可事项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申办人。 3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告知申办人,并将 需要补齐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朱继霞 2 个 工作日 2 审核岗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周浩、邹长青 38 个 工作日 3 审批岗 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冯秀海 3 个 工作日 4 制证岗 1、对受理事
4、项批准通过的,受理大厅负责填写大兴区市政市容委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将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时通知申请人。 2、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照要求整理、装订、归档、备查。 常乐 2 个 工作日 3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 施设置许可流程表 申请人提出申请 办事大厅办件受理 办理结果 市政中心科审查材料和现场勘察 办理结果 主要领导批准 办理结果 办理结束 暂停 或补正或正在处理或中止 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 暂停或补正或正在处理或中止 同意通过或者否决通过 不予受理 批准 退回 4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事项 申请设置的设施性质 固定设施 可移动设施 申请设置 设施需要 提
5、交的材料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申请表; 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出具的同意设置的意见书; 设施的设置方案(应当对设施的类别、样式、体量规格、设计风格、色彩、功能等进行具体的文字说明,并附设施设计图和彩色立面效果图;同时应当对设施在城市道路上的设置位置、设置密度等进行说明); 设施及设施周边的市 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和维护保洁方案; 设置设施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及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 申请设置可移动设施的,应提交设施移动范围及非许可时段内设施存放场所的产权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其它相关材料。 申请设置的设施数量 申请设置设施的地区(具体到大街名称、标明起终点,并附标有具体点位的1: 1000
6、 地图)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 临时设施设置许可申请表 申请设施名称 申 请设置 设施需提交的 材料目录 临时设施设置许可申请表; 申请设置临时设施的理由及批准文件材料; 设施的设置方案(应当对设施的类别、样式、体量规格、设计风格、色彩、功能等进行具体的文字说明,并附设施设计图和彩色立面效果图; 同时应当对设施的设置位置、设置密度等进行说明,并附标有具体点位坐标的 1: 1000 地图); 临时设施设置期间 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和维护保洁方案; 施置设施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及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其它相关材料。 设施设置
7、区域的四至范围、设施规格及数量 四至范围(标明起始点 ) 规格 数量 设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 大兴区 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 受理证明书 大兴区 政 容 设施许可受( )字 号 (申请人): 你 (单位 )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和相关 材料(共 件)收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和要求,依法予以受理。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印章) (联系人: ;电话: )7 大兴区 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 补齐补正材料告知书 大兴区 政容设
8、施许可补( )字 号 (申请人): 你 (单位 )于 年 月 日 提交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齐补正下列材料: 1、 2、 请按照要求补齐补正上述材料后,再办理行政许可申请。 年 月 日 (印章) (联系人: ;电话: ) 8 大兴区 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 不予受理决定书 大兴区 政容设施许可受( )字 号 (申请人): 你 (单位 )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 一、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二、该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有关行政机关提 出申请。 现决定不予受理。
9、 如对此决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大兴 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 大兴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印章) (联系人: ;电话: ) 9 大兴区 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 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 大兴区 政容设施许可告( )字 号 (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经本机关进行审查,该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你(单位)的重大利益,你(单位)有权就该申请事项,依法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 年 月 日 (印章) (联系人: ;电话: ) 10 大兴 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 听证权利告知书 大兴区 政容设施许可听( )字 号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 提出的关于 的行政许可申请,经本机关进行审查,该申请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你(单位)有权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 大兴区 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年 月 日 (印章) (联系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