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探讨.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767460 上传时间:2019-03-1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探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探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探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探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探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探讨摘要: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人类对环境的影响也日趋严重。国有林场是林业在下新世纪取得突破性的发展的希望要素,也是林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我们要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搞好国有林场的林业森林经营,对生态公益林实施有效的经营和保护,成为国有林场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林业经营的集约化与细分化是林业森林经营的实质。近年来,森林的生态环境的调节功能也受到了很大的关注,林业不但是生态公益功能生产部门,同时也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但是,在森林经营得不到有效实施的状况下,对林业生态的公益功能的理解只是停留在简单的宣传上,并没有针对森林的公益功能提出有效的经营措施

2、,也没有能够理顺经营与受益之间,产出与投入之间的关系,所以这也会直接影响到商品林经营和生态公益林经营两者之间的经营关系,导致两者的主体功能没有很好有效地进行发挥。本文介绍了林业投资的特点及国有林场实行森林经营的必要性,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措施。 关键词: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探讨 中图分类号:S155.4+8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近年来,国有林场在我国南方林区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比如广西的全区总共有国有林场一百五十个,经过将近十年的经营,这些国有林场已经拥有了比较好的基础经营条件,它们是林业在下世纪获得突破性进展的希望所在,而且也正在成为我国林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的坚实的力量,可是

3、,因为经营体制的不顺利,产业也比较单一,林业森林经营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解决,再加上制定的严格的计划约束,在近几年来,实现绿化造林之后,部分国有林场不能很快转到高效林业方向上来,从而使经营风险承受的能力降低,造成林场的效益逐渐下降,经济上面临的困难也越来越艰巨。因此,怎么样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搞好国有林场的林业森林经营,对生态公益林实施有效的经营和保护成为国有林场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林业投资的特点 1、资金效益具有持续性,长效与慢效性; 2、资金的连续性,初始性与不确定性; 3、资金效益具有的综合性。 林业投资不管是商品林还是生态公益林,在它们生长的周期中都能持续发挥生态、社会

4、和经济等综合的效益。 二、国有林场实行森林森林经营的必要性 1、实施森林经营可以使生态公益林进行有效的经营与保护 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是生态公益林的主体功能,有这种效益的受益主体是因为其并非是森林经营者,这就导致了受益者大都不进行良好的经营与投入,致使经营者的收益不理想。在森林经营不能有效的进行实施的情形时,国有林场的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成为林场没有产出只有投入的经营对象。由于没有产出,林场自然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进行有效的经营。所以,在没有实施森林经营的情况下,因为不能权益与责任关系,理顺投入产出关系的问题,导致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不能实施合理有效的经营,防护效益出现大大的降低。实施森林经营

5、之后,通过理顺明确责权关系与投入产出关系,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的能力,可以有效的解决生态公益的投入,可以使它不再是经营单位的经营负担,而且还有利于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理与保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最大限度发挥。 2、实行森林经营可使商品林真正走向市场 在长期的经营上我们可以知道,林业受到见效慢,生产周期长,不能实现正常的投资回报与产出投入比低等因素的影响,吸引到足够的投资而成为粗放经济型的传统产业的主要代表已经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尤其是处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并不是根据市场的经济规律来实施经营的,而是根据计划进行经营,生产经营部门的经营自主权是有限的,这就致使林业不能彻底的走向

6、市场。 实施森林经营,可以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去引导商品林的经营,可以让林业部门可以选择经济效益比较好的经营对象来进行经营,从而可以使商品林的经营者的利益得到足够的保证。与此同时,如果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也可以吸引社会的生产资源流入林业部门,这样就解决了林业生产投入不足的相关问题。 国有林场在实现森林经营之后,它的商品林经营完全是属于企业生产行为的,它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这样可避免林场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可以提高国有林场的经营的积极性。 3、森林经营是国有林场林地资源可以有效利用的保证 国有林场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源是林地,但因为受到经营管理水平的限制,一个

7、是林场对比较有限的林地资源的利用效力比较低,另一个是林场为了很好地维护林地的所有权便不得不花掉很大的精力。实施森林经营之后,如果按照森林的主体功能来进行划分经营类型,可以通过对现有的林地进行科学得规划,同时在商品林的经营中要大力发展高效林业,便可以有效的解决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效力低下的相关问题。 三、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措施探讨 1.国有林场划类经营 国有林场实施森林经营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解决国有林场的划类经营问题。对于商品生产型的国有林场,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管理方法来进行管理,占用林地资源的时候,应该对相关的部门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该折成股份,在林场的分配的过程中,国家股份所

8、得应该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相关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需要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该通过国家的计划认真解决,这部分资金也可以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相关森林效益补偿费来进行解决。在措施上可以根据林场资源的构成情况,把国有林场分为两个类型,一个是经营商品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另一个是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国有林场。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的同时,要注意不能影响森林的生态防护效益。我国大部分的水源林保护区与自然保护区,可以按照生态公益型的林场经营,防护林占主导部分的国有林场也应该作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 2.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划类经营 对国有林场的划类经营之后,还应该

9、对国有林场的资源进行划类经营。生态公益型的国有林场的经营投入,主要是由国家投资通过经营管理投入预算来进行解决。商品经营型得国有林场因为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资源,这就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商品林是由林场来进行自主经营的,国家或者主管部门很少对其进行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该实行森林的效益补偿制,解决它的经营投入。在实施的时候,可以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进行征收,林场则通过先征后返或者税费减免的方式按照其拥有的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的投入大小来确定林场应补偿的数量。 严格的来说,任何森林资源都是具有一定的生态公益功能的,所以,所谓的兼用型森林资源不应该再补偿它的生态公益功能,这样做的原因是,该

10、类森林是有产出的,产业的经营投入大于它的经营投入,可见通过森林生产经营是完全可解决投入来源的。 参考文献 1郑德祥,陈平留,胡欣欣.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认证标准体系探讨J.福建林业科技,2006,01:144-146+155. 2郭祥胜. 全国森林经营示范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编制技术研究J. 现代农业科技,2011,04:197-198+204. 3郑应选. 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问题探讨J. 林业实用技术,2011,06:15-16. 4冯超,周根苗,易煊,吕勇. 森林经营认证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以黄丰桥国有林场为例J.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1,04:12-15. 5彭方有,余启新,徐高福. 新形势下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研究J. 绿色科技,2011,11:4-7. 6姚庆端. 试论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对策J. 福建林业科技,2001,01:65-6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