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阳市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文印室对外服务承包经营项目 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永磊招标 2018-41-2 号 采购单位: 安阳市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 第一章谈判公告 .- 1 - 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 3 - 1.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投标报价 .- 3 - 2. 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要求 .- 3 - 第三章投标单位须知 .- 5 - 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 5 - 1. 总则 .- 8 - 2. 谈判文件 . - 10 - 3.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 - 12 - 4. 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 - 14 - 5. 开
2、标(响应文件的开启) . - 15 - 6. 评审 . - 16 - 7. 授予合同 . - 16 - 8. 验收 . - 18 - 9.付款 . - 18 - 10. 其他 . - 18 - 第四章评审办法 . - 20 - 评审办法前附表 . - 20 - 1. 评审方法(评定成交的标准) . - 21 - 2. 评审标准 . - 21 - 3. 评审程序 . - 21 -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 - 25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错误 !未定义书签。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372 2159153 谈判文件
3、- 1 -( 共 28 页 ) 第一章谈判公告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委托,就 安阳市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文印室对外服务承包经营项目 进行 三 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 安阳市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文印室对外服务承包经营项目 1.2采购编号: 永磊招标 2018-41-2 号 1.3. 项目内容: 承接各类打印、复印相关事宜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承包期 :一年。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4、资格或其他组织 。 提供营业执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包含打印或复印等服务,诚信经营,熟悉文印工作业务;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 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5、: 2018 年 6 月 1 日 2018 年 6 月 6 日上午 8: 30 11: 30;下午 15:00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二楼; 3、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3.1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372 2159153 谈判文件 - 2 -( 共 28 页 ) 3.2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3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
6、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 谈判文件售价 :400 元 /套,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7 日 16: 3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二楼会议室 。 5. 项目落实
7、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 网站上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安阳市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13937255271 地址: 安阳市 梅东路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0372-2159153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东二楼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 六 月
8、 一 日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372 2159153 谈判文件 - 3 -( 共 28 页 ) 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 1.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投标报价 1.1 采购项目名称 :见谈判公告 1.1 1.2 标段划分及其 服务期 交验地点 :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范围) 承包期 交验地点 见谈判公告 1.1 同项目名称 见“第二章 2 条:标段内容(范围)及要求” 1 年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报价低于人民币 25000 元 (预算价) 的为无效报价 1.3 投标报价(价格构成) 1.3.1 本次竞争性谈判共 三 次 报
9、价 (含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共 三 次 价格 谈判 ,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谁的报价高谁中标 。 ) 谈判小组未对谈判文件作优化变更增加的,谈判中的报价均不应 低于 前次报价,投标单位擅自 降低 报价的,谈判小组将按三 次报价中的最 高 报价作为有效报价。 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最高且相同,允许其进行现场 四 轮报价,直至确定中标单位。 投标单位拒绝接受上述意见的,谈判小组将视为变相在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并评定其为无效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交由同级财政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3.3 每次报价 须在 25000 元的基础上在
10、递增 ,每轮递增金额 1000 元 ,可倍增报价;除此以外其他报价方式、方法均不接受。 1.3.4 如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项目做废标处理。 2. 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要求 2.1 总体技术(方案)要求及标段内容(范围): 详见下述 2.2 款 2.2 具体技术要求及标段内容(范围) 一、 项目概况 :殷都区 人民政府 缔盛 广场便民服务中心 大厅内 文印室, 已装修,面积约 15 平方米。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372 2159153 谈判文件 - 4 -( 共 28 页 ) 二、 文印室租 赁用途要求:打印、复印、照相等 ,中标单位 不
11、得转租、出借,不得自行改造和破坏 墙体 体框架。 三、 租期届满或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应在 15 日内交还房屋,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 最低租金限额: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元( 12 个月) , 此款项含场地、水电费, 其它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低于此限额的投标报价无效,租金于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付清。 五、 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按原合同续签,合同期限延期一年 。 六 、 其他要求:承租单位拟收取的打印、复印、照相等费用收取标准 不得高于市场 价。 七 、 注意事项:因该项目为公益性服务项目,且 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 的单位主要有 房产、 民政、工商、
12、交通 运输 、 劳动保障 等窗口涉及复印、照相及打印等业务,因此供应商应理性合理竞价,一旦确定后即不可更改。 八 、承包方必须自行配备规定的全新设备和专业人员(复印机、印刷一体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至少一台;电脑至少两台;专业人员至少 3 名),费用自理,所购设备承包方自行保管和维修。 九、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须为所派员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 十、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缴纳 10000 元压金。 十一、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2 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拒绝 接受上述意见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扣除其投标保证金上交国库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由第二名成交候选人以第一名的
13、价格 成交,以此类推。 2.3 参数及数量 类别 数量 拟定价格(元) 复印 A4 每张 0.3 A3 0.6 身份证 A4 每张 0.5 双面复印 A4 每张 0.6 A3 每张 1 传真 发(市内) 每张 3 发(国内) 5 收 2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372 2159153 谈判文件 - 5 -( 共 28 页 ) 打字打印 A4 每张 3 U 盘打印 A4 1 U 盘修改打印 A4 3 照相 每版 10 元 注:清单上未位列明的项目单价均不应超过市场价格。 第三章投标单位须知 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相
14、应条款 1.2 采购编号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相应条款 1.3 采购方式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相应条款 1.5 采购预算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相应条款。 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足三家时,该项目(标段)终止。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相应条款 7 采购单位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相应条款 7 采购代理机构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相应条款 1.2 标段划分 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条款 1.2 服务期 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相应条款 1.2 交验地 见“第二 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相应条款 1.3 投标报价 见
15、“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相应条款 2 标段内容(范围)及要求 见“第二 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相应条款 2.3 技术偏离 见“第二 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相应条款 3 售后服务 见“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相应条款 1.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372 2159153 谈判文件 - 6 -( 共 28 页 )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见“第三章投标单位须知”相应条款 2.2.1 投标单位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日前 2.3.2
16、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 改补充告知方式 见“第三章投标单位须知”相应条款 2.3.3 谈判文件澄清修改 补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3个工作 日前。 3.2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见“第三章投标单位须知”相应条款 3.4.1 投标有效期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日历天 3.5.1 投标保证金的 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壹万 元 整(¥ 10000 元) 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存入 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转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如有),否则将影响投标。 3.5.4 投标保证金退 还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以无息转账退还
17、至落标人基本账户。 成交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持合同到代理机构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7.3 偏差描述 见“第三章投标单位须知”相应条款 3.7.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3.7.6 签字或盖章要 求 见“第三章投标单位须知”相应条款 3.7.7 装订要求 左侧胶装, 牢固装订成册,不宜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4.2.5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6.1 谈判小组的组 建 见“第三章投标单位须知”相应条款 7.1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谈判小组依据符合采购需求,按照
18、最终 报价 由 高 到 低 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人可根据谈判小组的评审报告自行确定成交候选人, 如确定的不是第一名,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经相关部门审核不选第一名的原因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则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7.2 成交结果公告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谈判公告所述媒介公告 1 个工作日。 7.3 质疑、投诉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372 2159153 谈判文件 - 7 -( 共 28 页 ) 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19、,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中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4 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履约保证金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中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金额 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第二中标候 选人以第一中标价中标,以此类推,均以第一中标价中标。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缴纳租金后 无息退还。 7.6.1 签订合同时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20、 无 8 验收 无 9 付款 签订合同时一次性 缴纳 中标价全款 (一年的租金) 。 10.1 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需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500 元。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372 2159153 谈判文件 - 8 -( 共 28 页 ) 1.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制定本文件。 1.2 谈判文件的法律适用及法律效力 1.2.1 本 谈判文件 所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项目采购。 1.2.2 谈判文件 的修改性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或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21、3 本 谈判文件 适用于并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1.2.4 本 谈判文件 的解释权属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 1.3合格的投标单位 1.3.1 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承认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投标单位为合格的投标单位。 1.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4 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 1.4 联合体 如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
22、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的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投标,但必须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符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采购项目(标段)的相应能力、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全权代表一方的条件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 (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