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25 宝安区落实 “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 在 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 上 “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 ” 的 重要 指示 ,根据 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深府办规 2018 6 号) 宝安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2017 2020) (深宝府 201723号) 要求 ,为持续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重点领域大气污染减排工程,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2018年文汇中学站点 PM2.5年均浓度控制
2、在 29.6 微克 /立方米以 下 。 二、具体措施 围绕总体工作目标,重点实施十大工程。 (一)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程 1. 在办理建设工程审批手续过程中 , 发改部门要严格审核建设工程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投资概算,确保建设项目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得到落实。(区发改局) 2. 新开工和复工工地 扬尘治理落实“七个 100%”的总要求 ,施工单位方可进场施工。 (区住建局、区环保水务局、宝安交通运2 / 25 输局、区建筑工务局、各街道办) 3. 在建工地须符合工地 扬尘治理落实“七个 100%”的总要求 。各主管部门每月对所有扬尘工地进行一次以上现场检查 , 扬尘措施不符合 规范要求的 工地一律停工
3、整治。定期将受到大气污染行政处罚的施工单位名单由区住建局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局并纳入诚信系统。(区住建局、区环保水务局、宝安交通运输局、区建筑工务局、各街道办) 4. 将 宝安区工地扬尘在线 监测信息系统升级扩容为全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信息 系统 , 满足 2500个以上工地信息化管理需求 。 所有在建工地安装 扬尘 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设施 , 完成设备调试,并将 数据 传输到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信息系统。 (区住建局、区环保水务局、宝安交通运输局、区建筑工务局 、各街道办 ) 5. 加大泥头车整治力度 。 在重点路段以及重点区域 采取 设点执法、巡查执法、联合执法与常态化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设
4、置不少于5 个泥头车固定检查站, 安装视频监控等仪器设备,对泥头车进行拍照和录像固定证据,每月机动路检泥头车 500 台次以上,倒查违规工地责任。(区泥头车整治办) 6. 全面整治拆除工程扬尘污染。 完善拆除工程的报备管理程序,强化拆除工程施工监管 , 督促拆除工程项目 落实扬尘治理“七个 100%”的总要求 。区住建局负责对辖区内备案拆除工程进行查处。各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未备案的拆除工程进行依法查处, 督促辖区3 / 25 内拆除工程完善备案管理。(区住建局、各街道办) 7. 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治。 公共用地裸露土地由区城管局统筹进行复绿或者铺盖防尘网;在建工地裸露土地由各主管部门督促施
5、工单位铺盖防尘网或者喷洒抑尘剂、安装雾炮设施喷水压尘。(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水务局、宝安交通运输局、区建筑工务局、各街道办) (二)重点区域扬尘专项整治工程 8. 深圳机场 T4 航站楼扩建工程裸土植草复绿,不具备复绿条件的覆盖防尘网。(市机场集团) 9. 落实大铲湾码头一期施工区域及填海区域(远期区)软基处理工程落实扬尘防控 7个 100%总要求,扬尘防控措施不符合 规范要求的 工地一律依法查处并停工整治。(区住建局、西乡街道办) 10. 落实沙井街道民主片区公共地块植草复绿,不具备复绿条件的覆盖防尘网。加强片区泥头车整治。督促片区内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 标段和外环高速公路第二合
6、同段落实扬尘防控 7 个100%总要求,扬尘防控措施不符合 规范要求的 工地一律依法查处并停工整治。(区泥头车整治办、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水务局、宝安交通运输局、沙井街道办) 11. 开展空港新城片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确保无裸土、无扬尘、无工程机械冒黑烟。 加大对空港新城福园二路以西会展片区各施工现场的扬尘巡查及通报力度,及时将发现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4 / 25 区住建局或区环保水务局,由区住建局或区环保水务局按职责落实执法工作。 做好空港新城片区区间道路硬底化工作,做好区间道路洒水抑尘、清扫积尘、动态保洁工作,督促落实 10个出入口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确保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 (区空
7、港新城办 、区住建局、区环保水务局 ) 12. 督促空港新城片区在建工地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每月对空港新城片区所有工地进行两次以上现场检查。扬尘防控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工地一律依法查处并停工整治。(区住建局、福海街道办、沙井街道办) 13. 对空港新城周边地区沿线道路保持不间断动态保洁;对空港新城周边地区加强执法检查,对泥头车带泥上路予以查处。(区泥头车整治办、福海街道办、沙井街道办) 14. 在空港新城片区 公共区间道路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联入宝安区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信息平台,加强空港新城片区区间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区住建局、区空港新城办) (三)机动车尾气减排工程 15. 配合市公
8、安交警局完成辖区机动车排气检测任务,检测检测机动车不少于 8000 辆(柴油车不少 5000 辆)。 (区环保水务局) 16. 辖区年度内重新招标的外包环卫清扫和清运标段全部使用纯电动环卫车。(区城管局) 17. 深圳机场新购置非特殊用途通用车辆和摆渡车全部使用电5 / 25 动车辆,新购置飞行区内作业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 30%以上。(市机场集团)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 达标 工程 18. 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工程招标中,增加使用新能源工程机械加分项( 3 分),鼓励选用电动或天然气动力工程机械,对使用电动或天然气动力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 4 类工程机械的单位予以加分。 (区
9、 住建局 ) 19. 整治超标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 每年组织开展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不少于 900 台次,其中执法检查不少于 80 台次。(区环保水务局) 20. 待市人居环境委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管理监控平台和排气污染防治数据系统后,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机械信息录入该系统。(区住建局、宝安交通运输局、区环保水务局、区建筑 工务 局) 21. 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管要求纳入工地文明施工日常管理。施工单位接受文明施工检查时,无法提供全部施工机械排气检测合格报告的依法予以处罚,并通报市住建局。(区住建局、宝安交通运输局、区环保水务局、区建筑 工务 局) (五)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22.
10、全区新建 、 改建锅炉必须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 禁止新审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柴油等污染锅炉。 (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 ) 6 / 25 23. 2018年 6月底前,完成市人居环境委下达名单内 8台生物质锅炉和 3台柴油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区环保水务局) 24. 每月对辖区 8台生物质锅炉和 3台柴油锅炉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及废气监测,依法责令废气超标锅炉停产整治。(区环保水务局) 25. 2018年 10 月底前,完成市人居环境委下达名单内 25 台天然气锅炉的低氮燃烧器改造 。(区环保水务局) 26. 2018年 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燃轻油锅炉 ( 非承压锅炉 )数
11、据普查工作。 2018 年 10月底前,督促辖区内燃轻油锅炉 (非承压锅炉 )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区环保水务局) (六) VOCs源综合治理 工程 27. 2018年 6月底前,完成 57 家市控重点 VOCs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未完成的依法责令停产。 (区环保水务局) 28. 2018年 8月底前,完成 14家包装印刷企业原辅材料低 VOCs改造,未完成的 改造的,依法责令停产 。 (区环保水务局) 29. 2018 年 8 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业涂装生产线原辅材料低VOCs 改造, 未完成的改造的,依法责令停产。 (区环保水务局) 30. 2018 年 6 月底前,配合市人居委完成 94 家
12、省控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情况核查评估。(区环保水务局) 31. 将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要求列入工地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通7 / 25 报市住建局。 (区住建局) 32. 组织开展辖区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涂料、胶粘剂抽样执法检查,抽查工地数量不少于 100 批次,将违法违规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施工单位通报市住建局。 (区住建局) (七)绿色生活工程 33. 提高 道路保洁标准,对道路进行巡查和实时监测,对超标路段实施动态保洁。 2018 年 3月起,每月巡查监测道路 1000公里,将道路巡查监测结果纳入区治污保洁工程进行考核。
13、 辖区内 特级、一级、二级道路和工地出口 500米路段 每天冲洗 2次,清扫 1次,保洁 2次。三级、四级道路每天冲洗 1次,清扫 1次,保洁 1次。(区城管局、区环保水务局) 34. 推进餐饮油烟综合整治,排放油烟的餐饮项目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每季度强制维护保养,每半年对排气进行监测。完成300 家次以上油烟排放检测,对餐饮企业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6 个基准灶头及以上项目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区环保水务局) 35. 开展清理行动。禁止餐饮企业燃用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禁止 露天焚烧垃圾 、园林废物、农作物秸秆。利用辖区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查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14、( 区环保水务局、 区城管局) (八)机制建设工程 36. 建立健全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考核机制。开展宝安区大气污8 / 25 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服务系统项目建设,试点在污染较严重的社区建设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对 PM2.5进行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化监控,实现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充分利用监测数据,研究建立精简、科学、客观、公正的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机制,以结果为导向,制定各部门、街道大气污染责任清单,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机制,推动全区“一盘棋”共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大气办 ” ) 37. 探索研究大气特别控制区污染综合防治。与专业第三机构
15、探索研究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在大气特别控制区试点推行大气管家服务,创新开展大气污染内源、外源综合防治工作,力争有效遏制大气污染。(区大气 办) (九)科技创新工程 38. 完善扬尘管家 APP 系统建设。按照现代工地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科学管理,实现对工地扬尘实时监测、准确警报、指挥调度、考核评估四大功能,监督工地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区大气办) 39. 实施文汇中学周边大气质量提升综合整治。通过机动车尾气控制、黑烟车抓拍、柴油车控制、公交站点优化调整、道路扬尘控制、工地扬尘控制、油烟和 VOCs控制、乱摆卖
16、等规范整治、划定小范围的禁行区和限行区、禁行泥头车等措施,推动文汇中学空气9 / 25 监测站点周边空气质量不断提升。( 区环保水务局、宝安交通运输局、宝安交警大队、新安街道办 ) (十)不利天气应对工程 当宝安区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 24 小时空气质量指数( AQI)超过 100时 , 启动不利天气应对工程 。 40. 加大对路面烧烤、其他煮食类小摊小贩的巡查管控力度,所有餐馆必须使用燃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加强大型酒店厨房监督管理,确保油烟污染物达标排放。(各街道办、区环保水务局 ) 41. 强化锅炉监管,督导各企业 10 蒸吨以下(含)燃油、生物质等工业锅炉暂停使
17、用。责令未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料的工业涂装、印刷和胶粘企业停产。( 区环保水务局) 42. 拆除工程场地、工地、混凝土搅拌站、三通一平场地、裸地、散装物料堆场、露天仓库和裸地停车场按实际天气情况定时洒水,要求场地内道路、裸露地面、物料表面时刻保持湿润 ,不能因刮风、上料运输等原因产生扬尘污染;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城市道路的机扫、吸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至少增加 1 次。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无环保标志、黄标车和散装物料、土方运输等车辆强化执法检查。(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宝安交警大队) 43. 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等涉 VOCs 工艺作业,加强停工企业的监控和巡查。
18、( 区住建局) 10 / 25 44. 停止道路桥梁、人行道护栏翻新、道路交通隔离栏翻新、道路标线和标识等涂装作业。(宝安交通运输局) 三 、 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责任考核、财政资金、能力建设、区域合作等保障,确保各项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 一 )强化责任 考核,狠抓 措施 落实 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推进宝安区落实“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将本方案各项措施纳入生态文明考核,按照“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的方式,分期、 分步 推进各项目实施 ; 并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大气治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占一定的权重。各责任单位按照目标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本单位、本辖区承担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报至区大气办,进度滞后的工作事项将纳入每月简报上报区主要领导。 区大气办对各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提醒;经督促仍不落实的,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区督查室进行督办,并报送区相关领导同意后予以通报,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二 )强化政策 引领, 加大资金 投入 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对按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及单位予以适当财政补贴,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