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 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7年 6 月 ii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 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iii 目 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
2、)年报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4 2.民用航空产品交付情况 -5 3.民用航空产品新增订单和储备订单 -6 4.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情况 -7 5.生产、销售总值 -8 6.主要经济指标 -9 (二)定报 1. 生产、销售总值 -10 2. 民用航空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11 3. 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情况 -12 四、主要指标解释 -13 五、行业分类注释 -21 1 一、总 说 明 (一) 调查 目的 为准确、及时了解中国民用航空工业企事业的科研、生产及经济运行情况,有效地实施行业管理,为各级领导、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行业提供信息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
3、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从事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和设备、零部件、地面设备、随机工具等研发、制造和修理的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和全部事业 单位。地面设备指与飞机相连接的部件或设备。企事业单位包括工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研发活动情况按工业企业表式上报。 民用航空器指已取得民用航空适航型号合格证与生产许可证,和以取得民用航空适航型号合格证与生产许可证为研制目标的航空飞行器。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民用直升机和无人机(固定翼和旋翼)、民用特种飞行器(包括地效飞机、水上飞机、飞艇)等。 (三) 主要 内容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民用航空产品交付情况、民用航空产品新
4、增订单和储备订单、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情况、生产、销售总值、主要经济指 标。 (四) 调查方法 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调查方法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调查频率及时间 调查频率为年报和季报。 1年报上报时间:各单位应于次年 2月 28 日前将报表在全国民用航空统计信息平台报送,二级汇总单位于次年 4 月 20 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2季报上报时间:各单位于季后 10 日前将报表报送至全国民用航空统计信息平台。 特别 说明:本次报送以各 年报 报表 下面 的说明 时间 为准 。 (六)组织实施 全国民用航空工业统计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统一领导。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
5、业司委托国防科工 局信息中心承担统计数据收集和处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航空工业主管部门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有限 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有限 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有限 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有限 公司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各集团公司)为二级汇总单位,各省、自治区 、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航空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非上述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各集团公司负责组织本集团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 (七)填报具体要求 1报送方式:企业登陆全国民用 航空统计信息系统 http:/202.106.
6、152.12:8001/netrep,在线应用系统报送年报、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航空工业主管部门以及各集团公司负责催报并审核本地区(系统)企业的报表数据。 2联络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第 8184 号信箱 邮政编码: 100081 2 联系单位: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联 系 人:翟虹 阮志宏 联系电话: 010-88581175 88529280 传 真: 010-88529333 E-mail: (八) 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 民用航空年报及有关行业整体数据于次年 10 月通过编制中国民用航空年鉴向全社会公布,可以与有需求的部委共享。 3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统
7、计范围 报 送 单 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页 码 工信航空年 1 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年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集团公司下属从事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发动机 、机载系统和设备、零部件、地面设备、随机工具等研发、制造和修理的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和全部事业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集团公司下属从事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和设备、零部件、地面设备、随机工具等研发、制造和修理的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和全部事业单位。 次年 2 月 28 日前 (二级汇总单位次年 4 月 20 日前汇总报送 )网上报送 说明:本次年报数据报送以各年报报表下面的说明时间为准 4 工信航空年 2 表 民用航空产品
8、交付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5 工信航空年 3 表 民用航空产品新增订单和储备订 单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6 工信航空年 4 表 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7 工信航空年 5 表 生产、销售总值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8 工信航空年 6 表 主要经济指标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9 工信航空定 1 表 生产、销售总值 季报 同上 重点民用航空工业企业 4 月、 7 月、 10月和次年 1月 10日前网上报送 10 工信航空定 2 表 民用航空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季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11 工信航空定 3 表 民用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情况 季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9、12 4 三、调查表式 (一) 年报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201 年 表 号:工信航空年 1 表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770 号 有效期至: 2019 年 6月 01组织机构代码 02单位详细名称: 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05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省 (自治区、直辖市 ) 地 (区、市、州、盟 ) 县 (区、市、旗 ) 乡 (镇 ) 街 (村 )、门牌号 06联系方式 区 号 电话号码 分 机 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网 址 0701 行业类别 ; 0702 主要民用航空产品名称 1 ;2 ;3 4 ;
10、5 ;6 行业代码 08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10国有 120集体 130股份合作 141国有联营 142集体联营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 其他联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1 私营独资 172 私营合伙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310 中外合 资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9控股情况 110 国有控股 120 集
11、体控股 210 私人控股 220 港澳台商控股 230 外商控股 10企业主要出资人情况 公司名称: 出资比例: 公司名称: 出资比例: 公司名称: 出资比例: 11企业境外投资情况 1 有 2无 主要投资国别: 对境外投资额: 万元 主要投资国别: 对境外投资额: 万元 12企业利用外资情况 1 有 2无 外资公司名称: 利用外资额: 万元 外资公司名称: 利用外资额: 万元 13特种行业 许可证审批单位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1 年 月 日 说明: 1.各单位报送时间为 4月 20 日前,报送方式通过网络在全国民用航空统计信息平台上报送; 2.二级汇总
12、单位于 4月 30 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5 民用航空产品交付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201 年 表 号:工信航空年 2 表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770 号 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指标名称 代码 累计交付数量 (含本年) (架 /台 /套) 本年交付 其中:本年出口 (不含转包生产) 数量 (架 /台 /套) 金额 (万元) 数量 (架 /台 /套) 金额 (万元) 甲 乙 1 2 3 4 5 民用飞机合计 01 按型号分:民用飞机 1 02 民用飞机 2 03 民用飞机 3
13、 04 民用飞机 4 05 民用飞机 5 06 民用航空发动机整机合计 07 按型号分:民用航空发动机 1 08 民用航空发动机 2 09 民用航空发动机 3 10 民用航空发动机 4 11 民用航空发动机 5 12 民用飞机机载系统和设备 13 民用飞机零部件 14 民用航空发动机零部件 15 民用飞机机载系统和设备零部件 16 其他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 17 民用飞机修理(不含发动机) 18 民用航空发动机修理 19 民用飞机机载系统和设备修理 20 其它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修理 21 说明: 1.各单位报送时间为 4月 20 日前,报送方式通过网络在全国民用航空统计信息平台上报送; 2.
14、二级汇总单位于 4月 30 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3.审核关系 :01=02+03+04+05,07=08+09+10+11+12, 2 4,3 5。 6 民用航空产品新增订单和储备订单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 称 201 年 表 号:工信航空年 3 表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770 号 有效期至: 2019 年 6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新增订单 储备订单 其中:出口 (不含转包生产 ) 其中:出口 (不含转包生产 )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15、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民用飞机合计 01 架 其中:民用飞机 1 02 架 民用飞机 2 03 架 民用飞机 3 04 架 民用飞机 4 05 架 民用飞机 5 06 架 民用航空发动机整机合计 07 台 其中:民用航空发动机 1 08 台 民用航空发动机 2 09 台 民用航空发动机 3 10 台 民用航空发动机 4 11 台 民用航空发动机 5 12 台 民用飞机机载系统和设备 13 套 民用飞机零部件 14 万元 民用航空发动机零部件 15 万元 民用飞机机载系统和设备零部件 16 万元 其他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 17 万元 民用飞机修理(
16、不含发动机) 18 万元 民用航空发动机修理 19 万元 民用飞机机载系统和设备修理 20 万元 其它民 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修理 21 万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 报出日期: 201 年 月 日 说明: 1.各单位报送时间为 4月 20日前,报送方式通过网络在全国民用航空统计信息平台上报送; 2.二级汇总单位于 4 月 30 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 3.审核关系 :01=02+03+04+05,07=08+09+10+11+12, 1 3,2 4,5 7,6 8。 7 民用 航空产品转包生产情况 表 号:工信航空年 4 表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
17、:国 家 统 计 局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文号: 国统制 20177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单位详细名称 201 年 计量单位:万美元 指标名称 代码 本年交付金额 本年新增订单金额 储备订单金额 甲 乙 1 2 3 民用飞机零部件 01 民用 发动机零部件 02 民用飞机机载系统和设备零部件 03 其他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 04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1 年 月 日 说明: 1.各单位报送时间为 4月 20日前,报送方式通过网络在全国民用航空统计信息平台上报送; 2.二级汇总单位于 4 月 30 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