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所检察部门检力资源配置研究摘 要 监所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刑罚权实现的必要路径。科学、合理的监所检察检力资源配置是监所检察权有效行使的基础和保障,本文横向上从人才结构、岗位设置,纵向上从办案人员借调机制等方面入手,研究监所检察部门检力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关键词 监所检察 资源配置 岗位设置 借调机制 作者简介:容向东,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史芳菲,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张淑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204-02 一、监所检察
2、部门检力资源配置概况 (一)监所检察部门检力资源配置的现状 监所检察工作量大面宽,任务繁重,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刑罚执行、变更中存在的种种不当行为,反映出监所检察的检力资源在配置和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监所检察检力资源亟待强化。 (二)监所检察部门检力资源配置优化的目标 优化监所检察部门检力资源配置的目标是,在上下级检察机关以及同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之间调整监所检察权的配置,进一步健全上下一体、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配合、运行高效的体制,目的是有效整合监所检察资源,形成刑罚执行监督合力,增强刑罚执行监督的效能和权威。 二、监所检察检力资源的横向配置优化方案 监所检察检力
3、资源的横向配置是指检力资源在同一检察机关的监所检察处或监所检察科的配备设置,主要体现在检察院硬件软件支持、内设机构设置和人才结构的完善上。 (一)检察院加大硬件和软件的支持,提高监所检察在检察体系中的地位 监所检察干部的配备量少质弱,不适应当前监所检察工作的需要,影响了监所检察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检察院要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对监所检察部门加大支持: 1.检察院加大对监所检察部门的硬件支持。加大解决派出院、检察室经费、交通、通讯、住宿、办公用房等困难的力度,切实关心派驻检察干部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家属和子女就业等问题,防止由于长年生活、工作在监管改造场所,而不敢大胆监督,对发现的违法现
4、象抹不开情面,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违法问题不敢纠正,对于干警犯罪线索不敢查办的问题 。 2.检察院加大对监所检察部门监督权威性方面的软件支持。监所检察常常有着获取监督信息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诉讼程序进行和刑罚执行环节,监所检察部门掌握文书的数量极少,相关机关时常不将法律文书送达监所检察部门,如逮捕证、批准逮捕书、释放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监所检察部门只能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去查阅,监督的及时性大打折扣。如果相关部门或单位不配合,监督检察根本无办法实现。二是是监管场所民警是24 小时轮岗值班,而监所检察干警是正常工作日制。尽管有节假日值班、
5、夜间巡视和存储录像,但我们毕竟人员有限,无法做到 24 小时在岗,其间出现的问题我们难以及时知晓,被监督单位对发生在监管场所的问题,是否全部、如实并及时地告知我们,依然取决于其自身利害关系及我们与被监督单位的协调关系的方法和策略。监督检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求监所检察部门必须做好与被监督单位的关系,僵硬的关系模式下,监督检察工作得不到被监督单位的配合,监督检察的难度加大。因此需要以检察院的名义与被监督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高监所检察部门的监督权威性 。 (二)完善监所检察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 目前监所检察部门普遍设置的是监内和监外两大主要职能机构,监内组负责监狱、看守所、劳教所检察工作,其中
6、多以派驻检察室的模式进行工作,监外组则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执行监督。刑法修正案(八)和新刑诉法实施后监所检察又增加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八项新职能,监内监外组难免有职责交叠推诿的问题,因此在内设机构的设置问题上可以从三个方面完善: 1.明确职责,注重内外配合。监内监外各行其职,避免岗位职责分工不明导致工作上的推诿扯皮;同时注意工作配合,如强制措施变更、出监(所)告知、收监执行、职务犯罪侦查等方面的工作需要监内监外互通信息;在线索初查技巧、释法说理方式方法、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经验,监内外也可以加强交流,实现资源整合。 2.增设综合监督
7、组。建议在监内监外组之外设立综合监督组,承担不便界定为监内外职责的一些监督工作,如审查法院判决、制发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新增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 (三)优化监所检察部门的人才结构 不少检察院认为,监所检察业务单纯,大多安排一些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业务较差的干警,导致日常的检察监督流于形式,因此应优化监所检察部门的人才结构,加大中青年干警、高学历干警比例,提高监所干警的整体素质。制定中长期监所检察人才培养计划,采取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岗位练兵等形式,开展全员培训,使监所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得到新的提高。争取将工作能力较强、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监所检察部
8、门 三、监所检察检力资源的纵向配置优化方案 监所检察检力资源的纵向配置是指检力资源在上下级检察机关的监所检察部门之间分配设置,主要可以从业务培训机制和人员调配机制两方面进行优化完善。 (一)监所检察部门业务培训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上级检察院应该组织下级检察院监所检察干警统一进行业务培训: 一是加强岗位责任意识教育,让监所干警理解监所检察的重要意义,培养监所干警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自觉性 。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水平。组织监所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刑法、刑诉法、派驻检察工作流程等,学习公安、司法、法院有关监管工作的各项法律规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执法监督本领 。
9、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规则 ,组织广大监所检察干警认真学习。 三是加强干警对监所检察业务的理论研究,把监所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对于有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不好界定,不好操作的地方,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多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做到实施新的法律规定中不留空间地带,避免执行上不统一现象;在实施“两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 (二)人员调配机制 检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是获得的资源越多越好,关键是要发挥监督作用,真正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效果,因此科学的人员调配机制是优化检力资源的重要途径。监所部门上下级与平级之间可以实现需求调配
10、制度,节约司法资源,优化监所人力资源配置。 一是对人才进行分类管理再整合,提高监督效率。例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就建立了监所检察人才库,根据工作履历、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分设了业务培训、理论研究、综合写作、侦查以及法医鉴定等五类人才,遇有下列重大事项由市院监所处统一调配使用: 1.受市院监所处指派侦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或参加全市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承担监所检察重大研究课题。 3.参与起草重要会议文件,制定监所检察工作规范性文件。 4.承担全市监所检察业务培训工作。 5.承担重大监所安全事故的法医鉴定工作。 通过抽调、借调的方式,让各类人才的所长最大限度地发挥。例如在查办职务
11、犯罪案件时,由于监所检察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多,要求每个基层检察院的监所检察部门都配备有经验的侦查员不太现实,但是可以在全市或全省范围内从各基层院抽调侦查经验丰富的监所干警进入专案组,共同突破。 二是通过区域交流实现全体提升。尽管法律赋予监所检察部门的职责是一样的,但是每个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实践中涉及的具体工作都是不同的。监所检察涉及面虽广,但不见得方方面面的监督事项在一个检察院里都能遇上,例如被监管人脱逃、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都是小概率监督事项。因此让业务骨干或专门人才在上级或者平级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发生小概率监督事项时及时参与,能够让各院弥补在该类监督事项上经验的不足,实
12、践是最好的培训,从而全面提高全体监所干警的监督能力。 三是注重人员调配机制的科学设置。人才流动固然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但是也要注意调配机制的科学设置。一方面,人员调配不能影响原单位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对于抽调和借调的人员在需求岗位上作出的成绩要给予肯定,并予以一定程度的奖励,对其原单位的配合也要作出合理奖励,从而保障人员调配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王建民.当前监所检察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其对策.检察实践.总第 3 期. 孙绪海.关于监所检察工作的几点思考.经济研究导刊.2011(26). 何元秀.监所检察监督权的定位思考.法学杂志.2012(12). 白泉民,刘继国.监所检察权的优化配置和立法完善.人民检察.2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