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析自然资源经济学【摘 要】本文主要介绍了自然资源的价值理论,并研究了自然资源的定价理论以及自然资源的使用制度。 【关键词】价值理论;自然资源;使用制度;经济学 西方现代经济学的相关研究成果,近年来自然资源经济学对其进行了充分的吸收,对于计量资源环境的价值、资源制度政策、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重点的研究。 一、自然资源的价值理论 对于自然资源价值这一问题,我国学者探讨的起点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观念。目前对于马克思自然资源的无价值观点,可以具体归纳为:1.自然资源有价格但是无价值,地租的资本化就是自然资源的价格。2.对自然资源无价值的观点完全否认,持有这观点的人认为自然资源具有相应的
2、价值,而对这种价值起到决定作用的则是对于人类来说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性、稀缺性以及有用性。自然资源的价值理论和价值观,确立在有关自然资源的财富论、地租论以及效用论的基础之上。自然资源的价值以及价格以此而确定的应该包括:对于自然资源社会所进行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价值以及自然资源其本身的价值。前者的确定可以根据生产价格理论,而后者的确定则可以根据地租理论。社会在生产过程结合自然在生产的过程进一步形成了自然资源生产的过程。如果按照生产价值的现行理论,那么则不会考虑自然的再生产过程,只会对社会的再生产过程进行考虑,这显然是错误的。对于自然资源的定价,应该兼顾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在确定时应该按
3、照地租加上理论加上成本等于生产价格的原则。3.这一观点对于劳动价值论是给予肯定的,但是却认为自然资源在人类经济社会的初期是不存在价值的,不过其价值在当代确实存在的。4.地租也就是自然资源的价值,将地租与代际的补偿问题相联系。代际的关系我们可以大致概括为:对于资本和劳动利用自然的资源上一代人进行了替代或者是节约,而对于以已经退化或耗竭的自然资源,利用上一代人所节省下来的劳动以及资本,下一代人进行替代。对将来所发生的使用者成本,当代人所积累的地租能够进行补偿,这是自然资源代际均衡的条件。其对马克思的老大价值论从代际关系的角度进行了拓展。也有一部分学者对自然资源提出了综合价值论或多价值理论,他们认为
4、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存在价值以及环境价值。主观效用价值论则是西方现代经济学的价值理论。一般持有这种观点的中国学者都本着一种默许的态度。效用价值理论和劳动价值理论的主要分歧就是自然资源的价格和价值问题,资源经济学所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就是对这两种理论的综合及比较。 二、对自然资源定价理论的研究 根据价格理论对自然资源确定价格,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对自然资源的定价。马克思主义价格论以及市场经济价格的理论,是当前以自然资源价值的理论为基础的两种主要的价格理论。前者认为市场价格的决定应该是在市场的经济当中的供给以及需求,其核心是效用价值论。实际的商品市场价格应该是均衡价格,是需要与供给相等时的价
5、格。而后者则认为价格是价值的主要表现形态,价值则是价格的基础形态,其核心是劳动价值论,价格的指定必须要以价值为根本,而用社会必要的劳动所消耗的时间多少,来决定价值量的具体大小。 三、对自然资源的使用制度研究 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多方面的资源、产权、保护等制度法律、相关行政管理制度以及经济的政策的综合就是所谓的自然资源的使用制度。对于使用自然资源制度的相关研究,目前我国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市场化改革这一方面。通过经济分析,我们可以从传统的资源产权制度中得出:我过(国)资源的产权类型,在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之前主要分为集体的分成制度和工资的契约制度,主要以公有制为根本。从本质上
6、来说这两种类型容易造成政府的代理失效,产生效率极低的资源配置效率,都属于多层的经营代理关系。 国家对于自然资源来说,是产权的主体,其对资源可以处分、占有、使用、收益,对资源拥有积极的权能,同时消极的权能也一样可以行使,以确保非法的侵犯行为能够得以排除。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国家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又非常不清晰的集合,因此,权利的界定是无法具体到每一个人的,所以说,所有权国家是必须要委托给政府的,这样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才能够切实的实行。而面对如此众多的自然资源,政府想要直接进行控制也根本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也在管理方面也需要对各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进行委托。而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也不可能完全
7、做到对这些资源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又必须要寻找和委托代理人,由自然资源的相关管理部门直接对他们进行管理。 自然资源管理如此一来,就必然会委托给众多具体的代理人,这中间所要经过的环节非常多,同时也是不可省略的。而无论是委托的代理人,还是国家其利益以及行为的目标都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在利益目标方面,各个环节的代理人以及委托人之间必然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和矛盾,从国家到代理人,之间所存在的目标差异会越来越大。因此,就有可能造成代理人的行为与公共产权主体以及所有权人的利益相背离的可能性。为了进一步协调各代理机构的利益目标,对各代理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国家应该建立协调以及监督的机构。与代理机构存在同样
8、的问题,各级的协调和代理机构之间也存在着目标不同的问题,有可能是经济性的也有可能是政治性的目标。因此,各级代理人以及协调和监督机构,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利益进行权衡,而对此的衡量标准自然就是自己的利益目标。与自己的利益目标如果相符合,那么则会进行积极的行动,自然会实现产权所有者的目标,可以维护所有者的地位,反之则刚好相反。此外由于代理者的一些机会主义行为,还导致存在着代理者被俘虏、创租卖租、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等代理和政府失效的问题。 总结:伴随着进一步发展的资源经济理论以及日渐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经济当中必然会出现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西方现代资源经济理论,从而逐渐成为我国资源经济的主要研究项目。 参考文献: 1王万山.中国资源环境产权市场建设的制度设计J.复旦学报,2003, (03). 2刘凤良,郭杰.资源可耗竭、知识积累与内生经济增长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 (11). 作者简介:唐静(1967-) ,男,四川遂宁人,大学本科,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