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方案( 2011-2013) 为了加快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方案和我省“十二五”医改规划有关医疗卫生重点工程建设有关安排等文件精神,在总结卫生监督体系机构建设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福建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方案( 2011-2013)(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一、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为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我省从 2003 年开始启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在各级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2、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卫生监督网络逐步建成。目前,已建立省级、 9 个设区市和 84 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在 300 多个乡镇、街道启动了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逐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 二是卫生监督队伍初步建立。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核编2000名,现有在岗人员 1848名,通过实行统一着装与标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塑造了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形象。同时,严格准入标准和培训教育,目前全省卫生监督队伍中 76%以 上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为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提供了良好的人才保障。 三是监督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范围由单一的公共卫生监督逐步扩大。包括:依法监督餐
3、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等监管范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承担着全省 30 多万家监管对象的经常性或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整体上看,目前我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业务用房短缺。据统计,全省 84 个县级
4、卫生监督机构中,有 73 个县没有业务用房(占 86.90%),均为通过临时借用或租用场所办公,监督机构平均业务用房面积与标准相比缺口近 80%。业务用房不足,造成功能分区缺失和混乱,给案件受理、证据保存、行政许可受理等业务带来了不便,制约了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2、基本 设备、装备配置不足。目前大部分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取证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严重缺乏和落后,根据统计,目前,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快速检测设备配备率约为 5%-15%,执法取证工具和办公设备的配备率约在35%-50%之间,执法车辆配备率约 35%。县级监督机构的基本设备、装备远远低于国家的装备标准,极大制约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的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3、监督力量严重不足。全省县级机构现有卫生监督员1475 名,每万人卫生监督员编制数仅 0.41 名,与国家的标准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随着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工作监管范围和内容的 逐步扩大,每名监督员平均要监管 270多家单位,加之部分生产单位流动性大,卫生监督任务十分繁重。同时,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目标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根据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以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为出发点,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功能和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构筑卫生监督网底,服务广大人
6、民群众。 到 2013年,全面改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二)建设原则 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全省统一规划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地要根据全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用地等相关条件,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整合资源,控制规模。要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填平补齐,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鼓励规模小的卫生监督机构与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合并建设,实
7、现资源共享,避免浪 费。 合理设计,满足需求。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合理设计、功能适宜原则,满足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功能需要。行政许可受理、对外业务受理、现场卫生监督执法、快速实验室检测等业务分区要合理。 深化改革,配套推进。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卫生监督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确保卫生监督工作长期、持续、稳定开展。 三、建设计划 (一)机构功能和定位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是四级卫生监督机构(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 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具体承担着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毒产品、生
8、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卫生许可、举报受理、信息收集上报、人员培训、宣传教育、协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工作。 按照划片设置、垂直管理原则,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在街道和乡镇设置派出机构或派驻卫生监督员,以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促进执法重心下移,确保卫生监督工作深入基层,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二)建设标准 建设规模应当根据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功能、工作职能定位和机构人员编制数,结合辖区人口数、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卫生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 房屋
9、建筑包括办公用房、特殊业务用房(包括行政许可受理区、其他对外业务受理区、库区、快速检测实验室等,详见表 1)和后勤服务用房。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规模原则上应符合表 2规定,具体规模确定可按人均(指经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人数)建筑面积指标 40-50 平方米计算。 表 1 特殊业务用房分类及功能表 序号 特殊业务用房种类 业务范围 1 行政许可受理区 行政许可受理厅,外来人员休息区、公示区,投诉举报接待室 2 对外业务受理区 听证及合议、询问调查、陈诉告知、培训 3 档案库 执法文书及盖章后有效证书存放,档案编辑及整理,宣传资料及物品存放 4 物品存放库 罚没物品暂存、样品保存、快速检测设备存放
10、、试剂存放、快速检测车辆库 5 快速检测实验室 仪器调试、样品备制、试剂配制 6 应急值班室 24 小时应急人员值守、备勤 7 辅助业务用房 更衣、应急人员洗消、染毒废物处理、染毒设备清洗处理、出现场人员物品存放 8 信息交换用房 信息数据处理交换 表 2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规模 辖区人口(万人)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规模( m2) 100 2300 3000 70 100 1800 2300 40 70 1400 1800 10 40 500 1400 10 500 (三)建设任务和资金筹集 依据有关要求和规范,新建、改扩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和装备执法设备,使其具备全面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执
11、法工作的基本条件。在 2011 年启动建设的基础上,计划用 3 年时间,重点实施未达标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及基本装备配置,总投资 4.64 亿元。 1、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建设 73 个未达标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基本卫生监督工作需求,共改扩建业务用房 11.2万平方米,总投资 2.56 亿元,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地方政府共同筹措。未纳入中央支持范围的 7个项目,以地方为主落实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建设。 2、基本装备配置。加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配置、取证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装备,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所需资金2.08 亿元,以省、
12、市、县政府共同筹措为主。 (四)建设进度和管理 2011 年启动县级卫生监督机 构建设,到 2013 年完成建设任务。各地要按照建设方案要求和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加大投入,落实建设资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项目审批、招投标和资金等的监督和管理,规范项目工作程序,实行项目质量责任制,确保项目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最大发挥投资效益。项目完成后,由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等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成效进行验收,确保建设方案有效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按照医改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系与疾病预防控 制体系、
13、医疗救治体系的协调发展,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卫生监管事权,避免重复管理或监管“空白”,建立起统一高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卫生监督管理机制。 (二)落实项目建设条件。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方案所需投资 4.64 亿元,由中央专项资金和省市县政府加大投入解决。建设项目需要解决的建设用地,由地方政府无偿划拨。地方政府应减免各种建设配套费用,支持项目建设,降低建设成本。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合理配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制订人员 准入条件和岗位标准,严格准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
14、素质。逐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向基层延伸,促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稽查队伍,落实卫生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等,规范执法行为。 (四)完善卫生监督投入机制。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经费补助的有关政策,建立稳定、合理投入机制。政府加大对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执法车辆和设备的经费投入,稳定基层卫生监督人才队伍,保障卫生监督机构的可持续运行。 五、预期建设成效 通过 3年建设,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 ,随着项目的建成投入使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预期取得以下成效: 全省 84 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彻底改变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短缺
15、和执法装备落后的状况,为建成“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办事高效、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系统夯实坚实基础。 卫生监督执法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通过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职能,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卫生法制建设,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基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全面加强,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卫生监督 管理机制,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 附件: 2011-2013年福建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达标建设地区名单 附件: 2011-2013年福建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达标建设地区名单 一、列入中央支持项目地区( 68 个,含经济开发区) 闽侯县 连江县 闽清县 罗源县 永泰县 福安市 福鼎市 霞浦县 寿宁县 周宁县 柘荣县 古田县 屏南县 仙游县 荔城区 城厢区 涵江区 秀屿区 鲤城区 洛江区 泉港区 晋江市 石狮市 惠安县 德化县 安溪县 永春县 龙文区 龙海市 漳浦县 云霄县 诏安县 东山县 平和县 南靖县 长泰县 华安县 新罗区 永定县 上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