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阜阳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FZGY-CGSZ20170166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阜阳市第三中学 2017 年 5 月 1 目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 2 一、招标公告 . 2 二、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 三、供应商须知 . 7 四、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13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4 六、合同格式 .17 七、合同特殊条款 . 19 八、采购需求 . 20 第二章 投标文件 . 25 一、投标函 . 30 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31 三、开标一览表 . 32 四、 服务 分项报价表 . 33 五、技术规格响应表 . 34 六、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
2、35 七、服务技术方案 . 36 八、资格证明文件 . 37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 41 2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阜阳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1.2 项目编号: FZGY-CGSZ20170166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采 购 人: 阜阳市第三中学 1.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6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1.7 包段划分 :本次项目共划分 1 包 2.供应商资格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3 供应商需满足阜房办 2015 120
3、号的要求 ; 2.4 具有物业 管理 企业 贰 级及以上资质; 2.5 阜阳市 外公司必须在阜阳市(含三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6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来至少具有一个 物业管理 项目业绩 ; 2.7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要求在 45周岁(含 45周岁)以下 ; 2.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起可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 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 用 500 元 /包段,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投标
4、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3 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五 室。 4.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 6.联系方式
5、: 采 购 人: 阜阳市 第三中学 联 系 人: 杨建军 电 话: 13955884312 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 7-7 号 联 系 人: 宁克睿 电 话: 0558-2171268 电子邮箱: 4 二、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阜阳市第三中学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FZGY-CGSZ20170166 2 采 购 人: 阜阳市第三中学 3 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联 系 人: 宁克睿 电 话: 0558-2171268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 7-7 号 4 服务地点: 合同约定 服务期限: 三年 (
6、1+1+1 模式,甲方确定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 80%及以上续签下一 年合同),期间物业公司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物业公司负责。 采购预算: 82 万元 /年 包段划分 :本次项目共划分 1 包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6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自带银行汇票或转账 (电汇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6000元 (人民币) 账户名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 账号: 34001712008052505143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 2、投标
7、人 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 (电汇 )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 . 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建设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须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
8、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5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写 “现金 ”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 “银行汇票申请书 ”上填写 “现金 ”字样。 银行汇票的解付是指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 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 银行汇票如不能正常解付,可能导致不能参与投标、废标等不利情形。为此,
9、我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 “银行汇票 ”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 2、 3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仅需第 2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 1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 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 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 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 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 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 “全国联行往来 ”
10、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 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 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 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 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 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 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 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 用章; 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 注明: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有其他情形,责任由贵公司承担。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的。 8、银行咨询电话: 0558-23
11、90001 7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 http:/,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 勘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勘察。 6 9 投标文件递交至: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五 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 年 6 月 14 日 8 时至 9 时整 过时递交的拒收。 10 开标时间: 2017 年
12、6 月 14 日 9 时整 开标地点: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五 室 11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12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份;副本 2 份, 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 投标人凭 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收据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14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 %,中标通知发出后 30 天内,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 ,合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15 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 1、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 3 日内进驻。 2、付款条件:每季度付款一次,每服务期满三个月后,第四个月的 15 日前付前一季度物业服
13、务费(合同总价的 25%,若有扣罚则为扣罚 后的余额)。 3、物业服务投标报价按年报总价。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服务的序号、岗位、单位、数量、单位报价、月小计、年小计。本投标报价必须有且仅有一个完全响应采购项目的方案和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物业服务总报价包括:所有人员的人工费、人员福利(含社保、医保等)、清洁物料费(含服装费、清洁工具、劳物品、清洁物料耗材等)、垃圾清运、安保服装、安保用具、办公费、文化创建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所有费用。物业公司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否则 所引起的劳务纠纷由物业公司承担。 7 三、
14、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成交商”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3.投标费用 1.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 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4.合格的供应商 1.4.1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
15、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1.4.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1.4.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4.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4.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1.4.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勘察现场 1.5.1 供 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
16、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 况。 8 1.6.知识产权 1.6.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17、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 1.7.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二)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构成 2.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2.1.1 招标公告; 2.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 供应商须知; 2.1.4 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2.1.5 评标办法; 2.1.6 合同格式; 2.1.7 采购需求 ; 2.1.8 投标文件格式; 2.1.9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
18、等。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3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4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5.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澄清与修改 2.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 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9 况下
19、, 采购人 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 3)诚信承诺书; (4)货物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响应表; (6)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7)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8)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3.1.2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 3.1.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1.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1.6 开标后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2 报价 3.2.1供应商应以“ 标段 ”为报价的基本单位。并以“ 标段 ”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 3.2.2 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 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 标段 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3.2.5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