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摘要:本文结合莆田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工作实际,开展饮用水源水质现状调查,分析当前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做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对策,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关键词: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对策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高度关注和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列入环保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07) 莆田市先后划定了 26 个湖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并结合木兰溪、萩芦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
2、、禁建区和可养区,对饮用水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全部拆除,这对莆田市饮用水源起到了有效的保护作用,水质明显好转。但是,经过几年对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及水质监测结果来看,莆田市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仍不容乐观。 2、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概况 莆田市位于东南沿海,主要有木兰溪和萩芦溪两大河流,拥有各类型水库 125 座,主要分布在山区。莆田市于 2002 年完成东圳水库、外度水库、古洋水库等三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于 2007 年又完成了 19 个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2011 年又将东圳水库、外度水库、金钟水库、双溪口水库、东溪水库、古洋水库等六个水库一并列为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对原
3、划定保护区范围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扩大,将东圳水库、外度水库的集雨范围内全部划定为保护区。目前,全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以上饮用水保护区共达 26 个,其中六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面积达 31.9Km2、二级保护区面积达 915.44 Km2,占莆田市国土面积 22%。 3、莆田市饮用水源水质现状 2012 年对 26 个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26 个饮用水源中有 20 个水库水质达 GB3838-2002 中类或标准(其中达类有 7 个,达标准有 13) ,占 77%,6 个水库水质超过标准,占 23%,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和总氮。 4、莆田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
4、问题 近年来,莆田市虽通过开展流域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起到一定的作用,有效遏制了水质恶化,由于历史和认识问题,多数水库水质还是无法做到稳定达标,尤其夏季气温较高时,部分水库可能暴发“水华”的风险,对莆田市居民饮用水的安全构成威胁。通过调研,发现莆田市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 4.1 农业污染源依然影响水库水质安全。未能及时对库区周边农业面源进行有效整治,库周大面积的果树需要畜禽粪便等有机肥,不当施用造成冲刷流失已成为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重要污染源。另外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部分养殖场仍未按规定拆除,已拆除的养殖场不时有“反弹复建
5、”现象发生,部分水库水质仍受到畜禽养殖的污染较明显。 4.2 位于库区上游的居民生活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原计划的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和库区截污工程尚未建设,由于缺乏排污设施及垃圾收集设施,造成部分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生活垃圾乱倒在库区周边,随着暴雨冲入水库。 4.3 未能合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尤其我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配套种植大面积桉树位于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内,桉树大量吸水造成了部分水库水资源量减少,尤其在枯水期,部分水库库容量明显减少,引起水体交换能力下降,水质恶化。 4.4 预算的饮用水源保护及污染整治资金不到位,也没有真正做到专项专用,造成无法及时建设饮用水源环境
6、保护设施,包括截污工程、环境安全标志(部分乡镇饮用水源地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牌及界标) 、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等。 4.5 饮用水源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库区上游群众对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饮水源水质污染的严重性,山区一些群众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产生抵触的心理。 5、加强我市饮用水源保护的对策 5.1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监督和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并建立考核制度。 各级相关职能单位要明确管理职责,理顺饮用水源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限,防止推诿扯皮。 加强饮用水保护区日常巡查,严防畜禽养殖“扫弹复建” ,一经发现,应及时组织处理。 5
7、.2 加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力度 应对全市划定的饮用水源水质进行全面布点监测,并增加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及时掌握水源地水质变化趋势的预测预报,防止“水华”事件发生。 5.3 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地环境安全管理。 饮用水保护职能单位要不定期深入保护区,宣传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性和水质污染的严重性,并起到提高群众保护饮水源的意识。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标牌的设立起到告知、宣传和警示的作用。必须对划定的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地理边界设立明显的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为保障我市饮用水水质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 5.4 制定饮用水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
8、饮用水源保护条件,合理制定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要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一旦饮用水源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供水量严重不足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尤其我市六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相关职责单位要尽快制定或完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水库管理单位要配备除藻、灭藻等应急物资器材,环境监测单位应配备应急监测设备。 5.5 切实整治农业面源污染,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资金投入。 要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必须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耕地、果地全面实行退耕和退果还林,对饮用水源保
9、护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应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和发展生态农业,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饮用水源生态补偿。同时要筹集资金,保证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和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加快推进库区截污工程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的建设,确保各库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的整治。 5.6 加快我市备用水源建设 提高我市饮用水应急保障能力,必须尽快建设乌溪水库及配套供水工程的建设。当部分水库供水能力严重不足时,应启动调水工程或备用水源。 5.7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 严格禁止破坏涵养林和水资源保护设施的行为,因地制宜进行水源安全防
10、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 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山种果或扩大果园面积;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扩大营造桉树等速丰林。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矿山企业整治,禁止新批矿山开采项目,对开采期满后的矿山要全部关闭,进行矿山生态恢复。 5.8 开展流域规划环评工作 要尽快开展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规划环评工作,通过规划环评,能及时掌握流域水资源量和环境容量,合理进行水资源开发和利用,并全面实行流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使水资源开发及饮用水源保护相协调。 6、结语 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对目前在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相关职能应严格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认真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尤其环境部门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各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参考文献: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07) 2、福建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件汇编,福建省环保局,2008 年 12月。 3、莆田市东圳水库等六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编制说明。莆田市人民政府,2012 年 2 月。 4、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作方案。 5、木兰溪和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