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对华技术性贸易壁垒现状及我国企业的对策自 1975 年中欧正式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发展迅速。但随着中国对欧盟贸易顺差的不断扩大,尤其是 2009 欧债危机后,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呈现抬头趋势,对华贸易政策也日趋强硬。近年来,欧盟颁布了大量的技术标准和法规,并制定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直接或间接地对中国出口造成不利影响。欧盟对华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中国出口商品难以逾越的障碍。 一、中国出口商品遭遇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现状 近年来,欧盟陆续颁布了大量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对中国影响较大的包括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 (简称 REACH 法规) 、 关于电子电气
2、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 2002/95/EC 号指令 (RoHS 指令) 、 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 2002/96/EC 号指令 (WEEE 指令) 、 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第2009/125/EC 号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指令 (ErP 指令)等。国际金融危机尤其是欧债危机后,欧盟继续加大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力度,仅 2011 年,欧盟就向 WTO 发布 128 件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包括对中国影响极大的REACH 法规新规、新版 RoHS 指令、关于禁止制造和销售含有双酚A(BPA)的塑料婴儿奶瓶的新指令以及欧盟玩具新指令等。这些“步步高”的欧盟标准对中国产品的出口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3、。 中国是目前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比较严重的国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 2008-2011 年公布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结果显示,技术性贸易措施是继汇率之后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又一主要障碍,中国每年有大量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对每年的出口贸易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由表 1 可以看出,自 2008 年起,中国每年有 1/3 的出口企业受到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由此带来的出口经济损失逐年增加,企业每年要付出 250 亿美元左右的新增成本。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较大的国家主要是欧盟、美国、日本等;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主要为机电产品、纺织产品、化矿金属等,其中机电产品连续四
4、年排在首位,这与欧盟“双绿”指令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 此外,历年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标签标识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环保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等,是影响中国工业品出口的主要 TBT 类型;而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以及食品添加剂要求等,是影响中国农产品、食品出口的主要 TBT 类型。 欧盟对华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通过其非食用消费品快速警报系统(RAPEX)发布通报。RAPEX 是欧盟于 2001 年依据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 (GPSD) (2001/95/EC)修正案而设立的,主要用
5、于欧盟成员国的市场监管机构及欧盟委员会互相通报在欧盟市场上发现的相关危险产品信息,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危险类型和处罚措施等,每周通报一次,通过统一的平台告知消费者该产品潜在的或已经产生的健康与安全风险。RAPEX 通报系统涉及欧盟所有的非食用消费品,包括电器、纺织、玩具、化妆品、汽配、儿童用品、运动器材等各个行业,自 2010年 1 月 765/2008/EC 实行后,RAPEX 系统的范围从消费品扩展到了专业用品。 由表 2 可知,从 2008-2012 年,欧盟对华通报的 RAPEX 总数呈上升趋势,由 2008 年的 1866 起上升至 2012 年的 2292 起,增幅达到
6、22.8%。在历年的通报情况中,排在前几位的产品主要分布在玩具、纺织品、电器、汽车、化妆品、照明设备、保育用品等领域,其中除 2010 年以及2012 年外,玩具均为被通报数量最多的产品。 分析各类产品的风险类别,对于纺织类产品来说,窒息为主要的危险类型,多是由儿童服装帽子或者脖子附近存在拉绳而致;化学风险为第二位危险类型,通报主要集中在偶氮超标(REACH 法规) 、鞋类含有DMF;人身伤害位居第三,与服装中存在细绳有关。对于玩具产品来说,呛噎为主要的危险类型,由于玩具中存在易脱落的小部件,儿童易误食造成此危险;化学风险危害通报仅次于呛噎,主要是违反 REACH 法规中对儿童玩具中邻苯类化合
7、物含量的要求;人身伤害位居第三,多为玩具枪、玩具手机等对视力及听力之类的伤害。电击是对电器产品最大的风险,因电击而被通报的案例占了电器产品案例的 70%以上。 此外,在 2008-2012 年 RAPEX 通报产品的原产国中,中国仍然是历年被通报数目最多的国家,除 2011 年之外,各年度所占比重均超过50%,2008 年和 2009 年所占比重甚至达到了 60%。由此可见,中国的产品一直处于欧盟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风口浪尖,越来越多的欧洲消费者已经将中国产品和“不安全”画上了等号, “中国制造”正在经受着严峻的考验。 二、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给中国对外贸易带来的挑战 (一)增加了中国产品的进出
8、口成本 以欧盟颁布的 REACH 法规为例,在该体系下,需要对相关化学物质进行检测。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 8.5 万欧元,而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 57 万欧元,仅此一项就大大提高了下游产品中化学品含量的检测费用及合格化学品的使用价格,造成使用大量化学品的化工、纺织、家电、电子、制药等行业出口成本大幅上涨。据统计,REACH 法规的全面实施使得中国向欧盟出口产品的总成本上升 5%,中国化工生产总值下降 0.4%,中国与欧盟 1400 亿欧元的贸易受到影响。可见,欧盟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削弱了中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降低了出口利润。 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欧盟自身也采取严格的标准,可
9、能导致中国从欧盟进口产品的价格上涨,增加进口成本。以化工产品为例,中国是化工产品的净进口国,欧盟是世界上化工产品最大的出口地区,中国对欧盟的化工产品进口额要大于出口额。而欧盟本身也受 REACH 法规的约束,同样要遵循 REACH 法规对产品进行注册、评估等程序,这会导致严重依赖于欧盟地区中高端原材料,如高档的、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进行生产的企业进口成本上升,进而致使最终产品竞争力下降。 (三)退出欧盟市场,开辟其他市场 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而言,有时候他们可能不得不退出现有目标市场。做出这样的决策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他们无论怎么努力创新,也无法让自己的产品满足进口国的标准或法规;其二是基
10、于效益方面的考虑,也就是虽然通过努力,可以使自己的产品达到进口国标准或法规,但这样的结果反而使自己处于竞争劣势或者会给自己带来负面经济效益。 在这两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都可能会选择退出现有产品的目标市场,寻求新的标准或法规要求不太高且有利可图的市场销售其产品,也可能会放弃生产这种产品,转而生产其他成本较低的产品。部分有实力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并购等手段进行企业的跨国经营,在其他国家境内投资设厂,利用他国的劳动力、技术设备来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以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出口商的退出策略同样可分为先发式(EP)和后发式(ER)两种。 (四)积极参与抗辩,争取最大利益 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对策略的同
11、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及其政府还可以进行抗辩,可以在目标市场标准或法规出台前参与标准的制定或就法规的内容进行磋商,还可以对进口国出台的新标准或法规不合理部分提出异议,通过必要的商谈来尽量改变该法规或标准,为自己赢得足够时间。中国是 WTO 的成员,我们可以通过 TBT 委员会提出不满,但是向 TBT 委员会提出抗议后,多边范畴下的争议解决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要同时寻求双边协调的可能。 在实践中,受害的出口商可以将以上这些策略进行组合。根据行动的时间和采取策略的不同,企业可以选择 VR+CR 、VR+ER、VP+CP、VP+EP等策略组合。事实上,有的企业也在同时实施 3 种策略。例如,温州日丰
12、打火机公司 90%的产品出口国外,其中 60%以上出口欧盟,在中欧打火机案件中,该公司采取了组合策略。在积极应诉的同时,该公司也为欧盟 CR 法案的真正实施预先做准备:他们一方面抓紧研发安全锁,申请专利;另一方面积极地开拓市场,在开发国内市场的同时,设法开拓中东、俄罗斯等国外市场。而且,他们还和国外顶级厂商进行合作,如美国的ZIPPO、法国的宝富美、德国的邱博,与这些原本是竞争对手的企业成为生意合作伙伴。在与欧盟 CR 标准抗争的 5 年间,该公司不仅产值翻了一番,整个生产线上产品的质量和档次都有了很大提高,日丰打火机也被评为中国打火机的 10 大名牌之一。 总之,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严重影
13、响到中国企业的对欧出口,而企业作为贸易摩擦中的主体,必须主动积极应对。在应诉时,企业要充分利用政府的作用,同政府一道,收集和掌握欧盟对华贸易政策的发展趋势以及正在实施和拟定中的与贸易相关的措施;建立和完善贸易措施通报、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以便在获知欧盟贸易政策和措施的变化后,能及时有效地评估该变化对中国相关产业和对外贸易产生的影响。企业也应根据 WTO 规则对不合理的市场准入机制(如缺乏科学依据的技术标准、滥用检验检疫措施等)据理力争,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且要认识到,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相关人才都是最重要的,企业不仅要通过委托培养、短期培训、出国考察等途径培养出熟悉国际规范和惯例、掌握标准化动
14、向的人才,而且也要注重培养能够解决贸易争端的专门人才,这对于中国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竞争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黄辉.中欧贸易摩擦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年. 2王丽萍、陈淑梅.欧盟标准化外部性条件下的企业应对模式研究以中欧打火机贸易摩擦为例J.标准科学.2009 年第 10 期. 3Jaffee. Steven, “Food Safety and Agricultural Health Standards: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for Developing Country Exports. Poverty Reduction & Economic Management Trade Unit and Agriculture and Rural Development Department”,World Bank Report No.31207, January 10,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