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临港产业园绿化景观一期造林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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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涵江临港产业园 绿化景观( 一期 ) 造林作业 施工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 招标项目名称: 涵江临时港产业园 绿化景观( 一期 ) 造林作业 招 标 编 号: 顺达莆招字 2018涵 018号 招 标 人: 莆田市涵江区兴化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 日期: 2018年 5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 章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 )授予合同 (六 )标后管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涵江临时港产业园 绿化景观( 一期 ) 造林作业 已 由 涵发改【 2018】 3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涵江区兴化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涵江区兴化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涵江区江口镇 ; 2) 工程建设规模: 造林 面积 约 560.8 亩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造林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清理、挖穴、施肥、栽槙、补植、抚育 等 )

3、,详见 涵江临港产业园绿化景观(一期)造林作业 设计图范围 ; 4) 工期要求: 造林种植完工期限 90 日历天,造林后连续抚育 3年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当年造林 成活率达 90%以上;抚育期结束后,保存率达 90%以上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在莆田 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过 沿海防护林项目 造林施工经验(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一份 沿海防护林营造林项目的 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可以同投标文件一起上传 )。 2) 最近三年( 2015、 2016、 2017)内

4、如有中标涵江辖区内 公开招标的营造林项目,须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所有中标项目的完工证明材料原件 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注:如投标人存在中标记录的,却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完工证明材料的,且是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经招标人和相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查实后, 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录不良行为,并在有关网上公告,并承担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中标人存在有行贿犯

5、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 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 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 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 标文件 (如光盘、 U 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要求密封、标记 )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

6、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 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陆 万元 整(¥ 60000 元) , 可采用现金 或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的 缴纳方式 。 根据 2015 年 2月 1日起实施的关于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00 万

7、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工程项目 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 采用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时 向招标人递交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原件 及复印件 ,并对所提供的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莆公管办【 2018】 3 号)预交保证金制度已作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8、投标文件递 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 6 月 14 日 8 时 30 分 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 CA 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提交一份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 U盘等)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 由 莆田市 行政服务中心 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 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文件以网上提交的为准,若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则以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拒绝接收 。

9、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 。 9 公告其他说明 :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涵江区兴化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 高新园区 ,邮编: 351111 ; 电话: 13808571234 ;联系人: 吴 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 新涵街振园路 ,邮编: 351111 ; 电话: 18050571677 ;联系人: 小林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 涵江临港产业园 绿化景观( 一期 ) 造林作业 1.

10、2 建设地点: 涵江区 1.3 建设规模: 造林 面积 约 560.8 亩 ; 1.4 招标范围: 造林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清理、挖穴、施肥、栽槙、补植、抚育等 ),详见 涵江临时港产业园一期造林作业 设计图范围 ; 1.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6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 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 造林种植完工期限 90日历天,造林后连续抚育 3 年 。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

11、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在莆田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过 沿海防护林项目 营 造林施工经验(同投标 文件一同上传一份沿海防护林营造林项目的 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最近三年( 2015、 2016、 2017 年 )内如有中标涵江辖区内 公开招标 的 营造林项目 ,须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所有中标项目的完工证明材料原件 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注:如投标人存在中标记录的,却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

12、完工证明材料的,且是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经招标人和相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录不良行为,并在有关网上公告,并承担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为本项目 (标段 )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 (标段 )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 (标段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

13、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 200715 号 )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

14、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 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 人

15、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 )、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 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 11.

16、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 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 (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 )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 材料和设备的单价 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 可在 2018 年 6 月 6 日 17: 00前 直接向招标人提出 疑问 。 11.2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 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 11.3 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 预算价 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含 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 100

17、0 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 1%(含 1%)以内、但造价超过 1000 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 。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 存在 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 修正后的工程 预算价 作为 招标 答疑内容的组成部 分 一并公布。 11.4 招标人将在 2018年 6 月 8 日 17: 30前,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 12.1 工程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为 3279327 元 (

18、人民币 )。 12.2 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 =工程预算价 (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为 2689048 元 (人民币 )。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 18%。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 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 13.1 招标人提供的 涵江临港产业园 绿化景观( 一期 ) 造林作业 。 13.2 福建省地方标准营林生产劳动定额( DB35/T874-2008) 13.3 本工程为造林项目,根据造林作业说明和造林劳动定额, 种植、 养护所需用水 源 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13.4 人工 单 价为 150 元 /工日 ; 材料价格为市场询价 。 13

19、.5工程预算价发布的内容: (1)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只一个单项工程可不编制 ); (2)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只一个单位工程可不编制 ); (3)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暂列金额明细表; 2)计日工表; 3)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 (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含定额 ); (8)设备清单与计价表; (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 (11)甲供材料价格表; (12)主要材料项目与价格表; 13.6 税金税率和价调基金取费标

20、准 13.6.1 本招标项目税金税率: 10% 13.6.2 价调基金取费标准: / 13.7暂列金额和总承包服务费 13.7.1 本招标项目不设暂列金额。 13.7.2 本招标项目总承包服务费计算办法: / 13.8劳保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险费 13.8.1 本招标项目劳保费用不予计算。 13.8.2 本招标项目工伤保险费费率: / 13.19 优质工程增加费和文明工地增加费 13.9.1 本招标项目要求创建 (鲁班奖 /闽江杯 /市级 ) 优质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 / 13.9.2 本招标项目要求创建 (省 /市级 ) 文明工地,安全文明措施费在标准费率的基础上上调 /%,调整后的文明施

21、工费费率为 /%、安全施工费费率为 /%、 临时设施费费率为 /%。 (注 :招标人要 求创建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的,应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莆政综 201377 号)有关规定在工程预算价中编列优质工程增加费和文明工地增加费,并相应在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3.13 风险范围和风险包干系数 13.13.1 计入工程预算造价的风险包干系数: / 。 13.13.2 本招标项目考虑的风险范围: 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 (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

22、的 ); 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 (设备 )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10%以内 (含 10%)的; 3)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 (主要材料指招标人工程预算价的主要材料项目表中所列的材料 ); 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 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 13.14 其他 工程预算价的格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 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三 )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 内容组成。 (1) 投标承诺函 (2)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资格

23、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 沿海防护林项目的 营造林施工经验(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一份 沿海防护林营造林项目的 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最近三年( 2015、 2016、 2017)内中标涵江辖区内造林项目的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如有时,须提供。) 16.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 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壹 万元 整(¥ 60000 元), 可 采用现金或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的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

24、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 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账号: 9040210010010000022949 开户行 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 13441501040000998 开户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 账号: 100158585880012396 采用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 (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 )。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

25、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 (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 )其投标文件。 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莆田市 工程 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莆田市 工程 交易中心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 知招标人。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方式缴纳。以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本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6、递交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 凭证,下同) 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退还中标人, 投标保函(

27、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的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银行专户(以对账单为准)且未按要求递交 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 ) 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关于印发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莆公管办【 2018】 3号)预交保证金制度已作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 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 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函原件将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函原件,在中标人 书面 合

28、同签订后 5日内 退还。 根据 2015 年 2 月 1日起实施的关于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00 万 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 。 17.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7.3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 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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