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泽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 白蚁防治 (防治单位 )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8 年 5 月 25 日 比选申请人须知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比选人 名 称: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蓝田开发区招商大楼 7 层 714 会议室 联系人: 小陈 联系电话: 0596-2105976 2 项目名称 龙泽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 白蚁防治 3 建设地点 龙文区郭坑镇 4 比选方式 随机抽取中选法 5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6 防治单位要求 白蚁防治单位比选申请人 须为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 年度备案名录的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 7 比选申请人资
2、格 审查合格条件 1、本次比选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比选申请人 需 为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 年度备案名录的单位; 4、从事白蚁防治的专业人员必须持有白蚁防治的岗位证书。 5、本比选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6、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8 比选申请书份数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9 比选申请文件提 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 2018 年 5 月 31 日 9: 50 分前。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蓝田开发区招商大楼 7 层 714 会议室 10 开启
3、比选申请 文件 开启时间: 2018 年 5 月 31 日 10: 00 分。 地点: 蓝田开发区招商大楼 7 层 714 会议室 11 评审方法及标准 详见比选文件细则 12 其它 比选文件正副本需胶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总则 1.1 比选范围 龙泽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用地面积合计 30.07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 4665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1410 平方米,主要建设住 宅用房、营业性用房、地下室及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室外配套工程。 按照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施工技术规定,服务范围为该项目所有建筑物地上地下白蚁防治施工;白蚁预防性处理包治期为 15 年,每年复查一次,在
4、包治期内如发现白蚁,应根据漳州市白蚁防治规定及时给予灭治。 1.2 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是否中选,均由 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3 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均不退回。 1.4 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作任何解释。 1.5 付款方式: 1.5.1 合同签订后 业主 先行支付 合同价的 20%给 中标单位 ,作为缴纳包治基金费用,并进行备案手续; 1.5.2 地下建筑部分防治施工完工后 经甲方验收合格 ,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20%给乙方; 1.5.3 地上建筑部分防治施工完工后 经甲方验收合格 ,支付合同价的20%; 1.5.4 剩余 40%的 合同价款
5、 按 15 年平均拨付,每年于喷药防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对应合同价款。 2.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中的注解是比选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说明,如果比选申请人 编制的比选申请书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比选 申请书将视为不合格比选 申请书。任何对比选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比选申请书没有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有效理由。 3. 比选细则 3.1 本评比方法和评比标准依据 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 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3.2 本次比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比选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3.3 比选过程中,比
6、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注 :若为授权委托人出席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比选申请书 4.1 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4.1.1比选申请书的格式 比选申请书应按第二章“比选申请书”的格式进行编写,至少 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授权)、单位组织结构、企业信誉承诺、报价承诺函”等各项内容及比选申请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4.1.2 比选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 4.1.3 比选申请
7、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 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4 比选申请书的正副本应分别 胶装 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 4.2 比选申请书的签署 4.2.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 4.2.2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4.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8、比选申请书将 不予开启。 4.3 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应该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提交。超过截止时间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资料逾期不补。 5、评审 5.1 评审委员会 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5.2 比选程序 比选人在监督人员监督的情况下,在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剔除无效申请文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文件,除此以外,评 审委员会不得再以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来判定无效申请文件: ( 1)报价不符合比选人规定; ( 2)未按 4.2
9、.1 条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 3)未按 4.2.2 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 4)不符合 4.3 条规定的; ( 5)发现在此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二)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 (叁仟元整) ,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5月 31 日 9: 50 前将保证金装入信封提交至开标现场给工作人员,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得参与投标,开标完后现场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履约保证金缴交后 退还,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需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为 12000 元,待防治任务完成 验收合格 后 一次性 退还 (不计息) 。 (三)比选方式:
10、随机抽取中选法 。 6、中选公示 中选结果将在龙文区政务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核查要求,比选公示应注明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7、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备案及合同签订 7.1 中介代理 业务委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比选人应当将合同副本及比选活 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同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2 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合同。 8、结算方式 本项目白蚁防治费用取费标准按闽价费 2014153 号文“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
11、政厅关于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用标准的批复”执行。 具体取费标准如下:第一层(含地基基础和地下室),采取累进计费方式计费,即: 5000 平方米以下每平方米 7 元, 5000 平方米 -10000 平方米的每平方米 6 元, 10000 平方米 -15000 平方米的每平方米 5 元, 15000 平方米 -20000 平方米 的每平方米 4 元, 20000 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 3 元,第二层以上(含第二层)每平方米 1 元。该费用均包含包治基金(由中选人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向相关部门缴交),固定单价包干(包工包料 含税费 ),今后不再调整单价,工程量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面积计算。 比选申请书
12、的编制 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 3、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的“ 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4、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基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龙泽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工程白蚁防治 (防治单位) 比 选 申 请 书 比选申请人:(盖章)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