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青岛市城阳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现状及风险分析 1.6 事件分级 2.组织指挥机制 2.1 城阳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2.1.1 人员组成 2.1.2 主要职责 2.2 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 专家组 2.4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3.监测预警 3.1 信息监控与报警 3.2 预防 3.3 预警分级 - 2 - 3.4 预警发布 3.4.1 预警发布主体 3.4.2 预警发布内容 3.4.3 预警发布和传播的形式 3.5 预警响应 3.5.1 蓝色、黄色预警响应 3
2、.5.2 橙色、红色预警响应 3.6 预警变更与解除 4.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 4.1 突发金融事件信息接报 4.2 突发金融事件信息处理 4.3 突发金融事件信息报告内容和方式 4.4 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先期处置 5.2 分级响应 5.2.1 启动响应 5.2.2 指挥协调 5.3 应急工作组 5.4 处置措施 5.5 应急结束 5.5.1 应急结束的条件 - 3 - 5.5.2 应急结束的程序 6.后续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评估和总结 7.应急保障 7.1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7.2 通信 保障 7.3 文电运转保障 7.4 技术保障 7.5 安全保障
3、7.6 资金保障 8.宣传培训及演练 8.1 宣传 8.2 培训 8.3 演练 9.附则 9.1 预案管理 9.2 本预案和其他预案的关系 9.3 责任追究 9.4 预案实施时间 - 4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处置金融风险工作机制, 迅速有效应对各类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我区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金融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山东省突发 事件应对条例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青岛市金融突发事件应
4、急预案 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 预防为主,居安思危;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证券、期货、保险、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机构)、金融市场(如股票、债券、股权交易等)和金融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因不可预 见或难以预见因素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金融和经济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1.5 现状及风险分析 1.5.1 现状 - 5 - 目前,全区 6 个街道办事处共有银行机构 23 家,银行营业网点 87
5、个,保险机构 24 家,证券公司营业部 2家,小额贷款公司 7 家,融资性担保公司 6 家。 1.5.2 风险分析评估 按照突发事件的诱因,本辖区可能发生的金融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1)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危及我区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 2)因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波及或引发的全区性或系统性金融突发事件。 ( 3)因金融市场剧烈波动或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引发的全区性或系统性金融突发事件。 ( 4)因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发的其他严重危及我区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 5)因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等出
6、现对金融业、金融机构负面失实报道,造成严重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金融突发事件。 ( 6)其他原因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1.6 事件分级 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财产损失情况,金融突发事件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 1。 - 6 - 2.组织指挥机制 2.1 城阳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应对金融突发事件,成立城阳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金融应急指挥部)。 2.1.1 人员组成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金融办主任 成员: 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城阳
7、公安分局、城阳人民法院、城阳街道办事处、流亭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办事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上马街道办事处 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2.1.2 主要职责 ( 1)贯彻落实金融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 规,研究解决金融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 2)负责组织指挥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金融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 ; ( 3)负责对辖区内金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向区政府及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 4)当 金融 突发事件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时,请求上级救援支援; ( 5)根据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 7 - 和调度各
8、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开展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工作情况; ( 6)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 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和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 7)负责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协调,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 8)根据金融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区专项预案的应急响应; ( 9)承办区应急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 城阳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城阳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以下简称区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
9、在区金融办,作为突发金融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区金融办分 管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为: ( 1)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 ( 2)负责区金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宣教培训与评估; ( 3)建立金融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金融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 ( 4)负责组织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 5)根据需要指导督促街道、相关部门根据区总体预案和- 8 - 区金融专项预案制定和落实街道专项预案及部门预案; ( 6) 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 7)负责 其他应由区专项应
10、急指挥部办公 室完成的工作。2.3 专家组 成立专家组,建立城阳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区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金融事件具体情况,从其中选择专家,组成临时专家组。协助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研究, 对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经济金融形势进行分析和判断,并向区政府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 2.4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委宣传部:指导协调 区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宣传口径,组织区级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它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媒体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工作。 区 信访局: 做好因金融突发事件到区政府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 区政府法制
11、办:负责研究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对提出的有关措施、办法进行合法性论证。 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要求, 负责 财政资金的筹集与拨付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事件处置动用的地方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 9 - 区金融办: 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进行组织指挥,做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处理地方金融监管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协调人行青岛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青岛证监局、青岛保监局做好相关工作。 城阳人民法院:负责受理金融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最快时间对 案件进行开庭,尽快进入执行程序,确保金融机构或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区域金融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城阳公安分局: 根据本部门相关
12、工作预案,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各级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维护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地或单位秩序。 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组织本辖区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并在指挥部的指挥、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各金融机构:制定本单位突发金融风险处置预案; 遇突发金融风险事件时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好数据的异地备份,确保突发事件期间或风险处置后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其他部门职责:根据本部门职责和区政府要求,配合开展金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监测预
13、警 3.1 信息监控与报警 - 10 - ( 1)区金融办根据形势判断或有关部门建议,组织召开相关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及其它政府部门参加的金融运行、金融风险分析会议,必要时请区政府领导参加。 ( 2)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各自有关信息的汇总和分析,侧重对城阳区金融稳定的影响,定期向上级部门及区金融办报送分析报告。 ( 3)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初步检查,揭示隐患移交司法部门。 ( 4)建立各部门、街道办事处间的信息沟通和风险评估机制。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时向区金融办报告金融风险相关情况,区金融办根据各有关单位通报的情况,及时对全区金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需要将评估情况报告区政府或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3.2 预防 ( 1)金融风险机构是突发金融事件防范责任主体。负责对金融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落实健全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金融办备 案。 ( 2)区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形势判断或有关部门建议,组织召开金融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参加的金融运行、金融风险分析会议。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管理培训。 3.3 预警分级 按照金融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事态和可能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