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鹿邑县 2017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玉米种子采购) 招标编号:鹿采购【 2018】 0414号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鹿邑县 2017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玉米种子采购)项目 采购人: 鹿邑县农业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二零一八年四月 2 目 录 招标公告 3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8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19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4 附件 评标标准和办法 37 3 鹿邑县 2017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
2、救灾资金(玉米种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鹿邑县 2017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玉米种子采购)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鹿邑县农业局,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鹿邑县 2017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玉米种子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鹿采购【 2018】 0414 号。 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为:郑单 958 玉米种子 二标段为:亿科 209 玉米种子 4、建设或交货地点:鹿邑县境内。 5、招标内容
3、: 本项目为鹿邑县 2017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货物采购,内容为采购玉米种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期限 :签订合同后 5 日历天 供货 完 毕。 7、质量要求: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
4、为本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须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 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4 查询信用记录。 5、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6、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获得中标资格,如果同时在两个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标段序号在前的
5、获得中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 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 CA 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供应商于 2018 年 04 月 16 日 8 时 30分至 2018 年 04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凭 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
6、进行报名。供应商如有意愿报名需提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供应商在公告期内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自行承担 。 2、 供应商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 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300 元整 (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 年 04 月 16 日 8 时 30分至 2018 年 04 月 20 日 17 时00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
7、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0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农业局 地 址:鹿邑县新通路 38号 5 联 系 人: 苏士奇 电 话: 136734067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观澜国际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 15139426997
8、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 0394-7181669 2018 年 4 月 16 日 6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前须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招标人:鹿邑县农业局 地址:鹿邑县新通路 38 号 联系人:苏士奇 电话: 1367340677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观澜国际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15139426997 1.1.3 项目名称及 招标编号 鹿邑县 2017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玉米种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鹿采购【 2018】 0414 号 1.1.4
9、 建设地点 鹿邑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鹿邑县 2017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货物采购,内容为采购玉米种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2 质量要求 合格 1.3.3 供货期限 签订合同后 5 日历天供货完毕 1.3.4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为:郑单 958 玉米种子 二标段为:亿科 209 玉米种子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须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5、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
11、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 )。 6、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获得中标资格,如果同时在两个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标段序号在前的获得中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1.6.1 招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1 分包 不允许 1.7.2 偏离 不允许 1.8.1 签章要求 申请人文件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格式签字盖章,如不按文件中的规定格
12、式填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不被通过。签章包括签字和盖章。 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5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1.9.2 投标有效期 90 天 (投标截止之日起 ) 1.9.3 投标保证金 ( 1) 1-2 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万贰仟元 ,交纳时用途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 。 ( 2) 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投标人 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 投标 保证金到指定帐户。 8 ( 3)对未能按要求提交 投标 保证金的 投标人 ,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 文件而予以拒绝。 ( 4) 投标 保证金由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退,缴纳 投标 保证金的户名、
13、帐号、开户银行如下 : 户 名: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37524071600000002 开户银行: 鹿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号: 402508600010 1.9.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本次招标不退还投标文件。 1.9.7 电子版本 电子 U 盘壹份 1.9.8 装订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胶装装订,不得活页装订。正副本分开装订。 (否则按废标处理 ) 1.9.9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 第 标段 ( 3)投标人名称、地址,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14、( 4)注明: 2018 年 月 日 时以前不得启封 2.0.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2.1 招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地点 :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2.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5.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 2.6.1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
15、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9 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招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4.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5.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6.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郑单 958 玉米种,单价控制价: 32 元 /袋,总价控制价为: 69 万元;二标段:亿科 209 玉米种,单价控制价: 45 元 /袋,总价控制价为
16、: 60 万元。凡供应商的投标单价及总价高于“控制价”(不含等于控制价)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标处理。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鹿邑县 2017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玉米种子采购)项目 1.2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1.3 本次采购形式为公开招标采购。 2.费用 2.1 投标人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定义及解释 3.1 采购人:鹿邑县农业局; 3.2 投标人:是指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法人单位; 3.3 评标委员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17、政府采购法 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 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活动工作的临时机构; 3.4 日期:指公历日; 10 3.5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资料,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4.合格的投标 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须具有独
18、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须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4.5、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 (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4.6、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获得中标资格,如果同 时在两个标段中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标段序号在前的获得中标资格。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