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度市南村消防站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平度市公安局 (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 : PDZCZB18020 日 期:二一八年 月 1 目 录 招标公告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8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 27 第四章图纸 . 31 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 . 32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 51 2 招标公告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度市公安局 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平度市南村消防站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PDZCZB1802
2、 2、项目名称: 平 度市南村消防站建设项目 3、项目内容 平度市南村镇消防站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项目占地 7623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约 297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 2260平方米,餐厅、训练塔、警卫室、泵房共 712平方米,消防水池 1座 126平方米,并配套国旗台、大门、围墙、综合管网及绿化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计划投资: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1487103.65 元。 5、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5.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
3、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 5.5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 3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4、台(山东省 青岛市)( http:/ 、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7.2 本项目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于 2018 年 月 日 8时 30 分前到平度市原新区大道 79 号市民服务中心 B309 室开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8、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人自行踏勘。 9、招标答疑及回复时间 答疑时间: 2018 年
5、 月 日 12 时 00 分前; 回复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 前。 1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月 时 8 时 30 分 。 地点:平度市原新区大道 79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B309 室。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1、联系方式 11.1 招 标 人:平度市公安局 地 址:红旗路 36 号 邮 编: 266700 联 系人: 张志刚 4 电 话: 0532-66587049 11.2 代理机构: 青岛市昊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平度市南 京路 290 号 电子信箱: LLXXLL 邮政编码:
6、266700 联 系 人:崔勇 、宋仕忠 电 话: 0532-88352666 2018 年 月 日 5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平度市南村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 2 建设地点 平度市南村镇沈海高速公路北侧、海涛路南侧、三城路东侧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6 计划工期 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综合楼验收; 2018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7 质量 标准 施工质量按有关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8 安全文明 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9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10 踏勘现场 投标人
7、自行踏勘。 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1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2、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2.4、企业法人 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 12.5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 信用中国( ) ”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 信用山东( ) ” 查
8、询,未被列6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 1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14 投标答疑 2018 年 月 日 12 时 00 分前提答疑。 2018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前回复答疑 15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 16 投标文件份数 密封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技术标书伍份,不分正副本, 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格式: Word 格式或 PDF 格式;介质:“ U”盘或者
9、光盘 17 发布招标文件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18 发布招标文件地点 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自行下载 19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8 时 30 分 20 报送投标书时间 2018 年 月 日 8 时 00 分至 8 时 30 分 21 报送投标书地点 平度市原新区大道 79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B309 室。 22 开标时间 2018 年 月 日 8 时 30 分 23 开标地点 平度市新区大道 79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B309 室。 24 投标报价 详见招标文件 25 施工现场准备情况 具备开工条件 26 招标 文件及图纸费 / 27
1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7 29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 U”盘或者光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30 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 青岛市)( http:/ 、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 公示,公示期 3 日。 3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11、:中标价的 10%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 33 同类工程 本项目同类工程是指 合同金额为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34 说明 岗位证书上没有专业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的疑问须以匿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邮箱 LLXXLL提出,请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招标人应综合所有投标 人的疑问,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审查后在 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或网上打印,否则,视为同意或接受此答疑。 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说明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平度市南村消防站建设项目
12、1.2 建设地点:平度市南村镇沈海高速公路北侧、海涛路南侧、三城路东侧。 1.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1.4 工程工期: 工程 工期 :2018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综合楼验收; 2018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5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1.6 技术要求: 1.6.1 提供有关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检证等资料,报建设、监理单位,经同意后才可使用。 1.6.2 本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 1.6.3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要求、文件、资料进行施工。 2、招标依据 (一)中
13、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五)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 (六)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八)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九)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9 3、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
14、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4 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 ; 3.5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 ) 。 3.6 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分包 。 3.7 中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建造师及项目部成员,招标人将核查中标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文件组建项目部,并对项目部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15、、质检员、安全员每日到岗情况进行考勤记录。如发现项目部人员与投标时不符,或者不到岗、严重缺岗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的,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扣分;整改不合格的,除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外,招标人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8 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平 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严禁挂靠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11 本项目须属地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