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萍乡市 第 十 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 实施 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改革开放 40 周年和伟大祖国 70 周年华诞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
2、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优秀文化方向。 展演活动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的现象, - 2 - 把握展演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 各县(区)教育局在整体推动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关注农村和贫困地区学校学生,努力给学生提供丰
3、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三阶段”活动机制。 按照各校开展活动、各县(区)集中展演和全市现场展演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展演。积极加强学校之间、县区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美育方向。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四大类:艺术表 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艺术作品类包
4、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 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对象和分组 展演 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 3 - 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原则上 为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的学生 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学生。 (三)
5、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园长、教师,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研科研单位研究及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美育的相关人员。 展演 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幼儿组、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中职)甲组、乙组。其中,幼儿组为全市幼儿园的学生,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六、活动安排 本届展演活动时间自 2018 年 1月至 2018 年 10月,分为三个阶
6、段: (一) 第一阶段( 2018 年 1 月至 6 月)为全市广大基层学校、幼儿园和县(区)开展活动阶段 展 演活动第一阶段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 - 4 - 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宣传展演。 在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及时把艺术展演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并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简报、活动总结、图片以及活动经费落实情况等材料汇编成册于 201
7、8 年 9 月 25 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参 加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二)第二阶段为全市评选阶段 ( 2018 年 9 月 25 日前 )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认真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市教育局将组成专家组对所有 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进行评审。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于 6 月 30日前将 艺术作品类 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 将评选出的 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于 9月 25 日 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三)第三阶段为 现场集中展演阶段 ( 2018 年 10 月) 市委教育工
8、委、市教育局将视情况 抽调县(区)、市直学校获奖优秀艺术节目、艺术作品和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进行集中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改革创新 - 5 - 优秀案例奖七类奖项。 1.优秀组织奖 县(区):设若干优秀组织奖 市直学校:设若干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 艺术表演类中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分幼儿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中学甲组、中学乙组各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若干名。根据江西省第七届中 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报送要求,市教育局在幼儿组
9、(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获奖节目中每类各推荐 2 个优秀节目以录像形式( DVD)报送省厅参评;从小学 甲 组、中学 甲 组获奖节目中每类各推荐 4个优秀节目以录像形式( DVD)报送省厅参评;同时,将小学 甲 组、中学 甲 组(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声乐类获奖合唱节目中各推荐 1 个合唱节目以 DVD 形式报送省厅参评;小学 乙 组、中学 乙 组获奖节目中各选送 2 个优秀节目(不分类)参加全省比赛。 3.艺术作品奖 学生艺术作品类中各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中职 )甲组、乙组各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若干名, 并将各组获奖作品中选送优秀
10、作品参加全省评比,报送省厅参评的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省、市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指导教师奖 - 6 - 凡获奖的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都可获得指导奖 (若同一指导教师同时获得多个奖项,在同一类别中取最高奖项颁发荣誉证书 ),艺术表演节目每个节目指导教师和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每个工作坊指导教师都 不超过 3名,艺术作品指导教师每件作品 限报 1名 指导教师。 5.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设一、二、三等奖。 6.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获一等奖的艺术表演节目。 7.中
11、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优秀组织奖由全市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地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要求有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有活动宣传方案,有安全工作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展演活动,组织举办县(区)级集中展演,有活动专 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等。 2.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及中小学幼儿园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 将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 八、组织管理 展演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组织实
12、施。第二、三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 7 -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成立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主 任:邱瑞根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李 奭 萍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李 怀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成 员:朱财明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邓 均 市教育局组宣科科长 曾敏文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袁应军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龙德胜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邱永坚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各县 (区 )教育局局长和市直学校校长为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 (挂靠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邱永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宣传组、评比组、后勤组、安全保卫组(人员另定)五个办事机构,
13、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联系人:李湘,联系电话: 6861056,电子邮箱: 。 各县区、各学校活动经费由各县区、各学校自行解决,全市集中展演阶段活动经费由市教育局承担。 九、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 - 8 - 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县(区)教育局 、各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
14、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1.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的相关要求 2.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 作坊方案 3.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 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4.萍乡市 2011年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萍乡市校外艺术教育基地、江西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校、全国农村艺术教育示范县 (校 )、 全国中小学 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名单 5.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 节目评选登记表 6.全市第十
15、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 评选登记表 7.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 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8.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 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 9 - 附 件 1 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的 相关要求 一、 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 40人,钢琴伴奏 1人,指挥 1 人(应为本 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 8 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 15 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
16、,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 65 人,指挥 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 9 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 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 6 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 36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 7 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 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 12 人(含伴 奏),演出时间不超过 12 分钟。 (五)朗诵节目 - 10 -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 8 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的要
17、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 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 /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 纸( 69cm 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 40cm 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 、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 69cm 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 英寸( 30.48cm 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艺术表演类节目表演人数、表演时间严格按要求报送,凡不按要求报送的均取消评选。 3.艺术表演节目报送数量见表格 ( 1)县区艺术表演节目报送数量原则上不少于规定数量,多报不限 。